Re: [闲聊] 二创凭什么向版权方大声?

楼主: kid725 (凯道基德)   2018-11-04 19:31:04
※ 引述《kid725 (凯道基德)》之铭言:
: ※ 引述《Sischill (Believe or not)》之铭言:
: : 违法的人没有被惩罚 那守法的人岂不就是智障?
: 你把法律挂在嘴边 但我不晓得你的法律素养到了哪边
: 今天很多同人创作都是遵守官方的规定去创作的 换言之是合法的
嘘 Cishang: 没有授权就是盗版 安安盗版粉11/04 17:56
嘘 Cishang: 因为你是盗版仔阿 有意见就是侵犯二创创作 自助餐吃饱11/04 18:01
嘘 Cishang: 二创规则有授权吗 没有还是盗版 天才 厂商默许照样可翻脸11/04 18:36
嘘 Cishang: 在我眼中只有取得授权才有资格叫二创 没有授权就是盗版 11/04 18:42
嘘 warlockeric: 侵权盗版粉11/04 18:05
有人就是讲理讲不过只好狂跳针
说遵守官方规则进行二创还是叫盗版仔 没授权就是盗版 没资格叫二创 然后疯狂崩溃
问题是 大部份官方的二次创作合约上 就直接说是“二次创作相关规定”
官方都认证是“二次创作”了 哪来必须要官方正式跟你授权才“有资格叫二创”的规定?
难道你们比官方还有资格定义什么是“二次创作”吗?
Fate/Grand Order 二次创作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
https://www.fate-go.jp/guidelines/
上海アリス幻乐団创作物の二次创作・使用関连ページ
http://www.geocities.co.jp/Playtown-Yoyo/1736/t-081.html
作者: Cishang (辞..)   2017-11-04 17:56:00
没有授权就是盗版 安安盗版粉因为你是盗版仔阿 有意见就是侵犯二创创作 自助餐吃饱二创规则有授权吗 没有还是盗版 天才 厂商默许照样可翻脸在我眼中只有取得授权才有资格叫二创 没有授权就是盗版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7-11-04 18:05:00
侵权盗版粉
作者: StBeer (熊出没注意~~中.........)   2018-11-04 19:32:00
%%%%%%%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8-11-04 19:33:00
不要怀疑人的下限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8-11-04 19:34:00
这里是某二版
作者: SilverFlare (银白闪焰)   2018-11-04 19:35:00
楼下! 你长得像你阿公有经过阿公同意吗?没有?盗版仔!
作者: lankawi (神威)   2018-11-04 19:35:00
二创都应该要标明已获得官方同意创作
作者: zzz54666 (XOST)   2018-11-04 19:35:00
综某版?
作者: ak47good (陈鸟仁)   2018-11-04 19:36:00
自以为高人一等的下场就是被尻洗到头飞掉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8-11-04 19:37:00
你的反对者现在在前几串文忙着战人,看看这篇多么和平= =
作者: mizuarashi (米兹阿拉西)   2018-11-04 19:38:00
不是官方规定,是法律规定,难道今天官方是法官?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11-04 19:39:00
这罪是告诉乃论,所以看官方规定没问题吧?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8-11-04 19:39:00
这类权利偏向民法性质吧,本来就可以在不违背公序下私相处理了
作者: kkenex (kenny)   2018-11-04 19:40:00
赞赞赞
作者: crash121 (冲撞小子)   2018-11-04 19:40:00
最好是每个二创都有遵守,多的是不管官方的二创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4 19:43:00
遵守规范跟原创有授权是两回事不要把原创的沉默当成默许行吗?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8-11-04 19:45:00
两边的人之所以如此没有交集 其实有一个问法可以分Q: 当官方没有对二创有规定时 你会怎样看到许可与否看待许可与否*简单的说 一边的看法是 官方有禁止 所以我们不要玩另一边的想法比较接近: 官方没说你能玩 你就不该玩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8-11-04 19:46:00
官方有禁止本来就不要玩啊 结果一堆人说官方以前“没说允许”大家也在玩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8-11-04 19:46:00
这两边的态度实在差太多了
作者: AN94 (AN94)   2018-11-04 19:47:00
你真信喔 这没有法律效力的 他想告你侵权一样可以 这条规范根本阴险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8-11-04 19:47:00
不可能有交集的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8-11-04 19:47:00
没说允许 跟 禁止 本来就两回事不是?不过这篇举的这个推文例子我也觉得是讲超过了 不知道是不是反串的
作者: Kagero (摩荔枝天(茄汁))   2018-11-04 19:50:00
难怪台湾做什么都做不起来 光内战就饱了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4 19:50:00
到底为什么会觉得没有正式签署合约也可以算授权?我也可以嘴砲说金庸有授权我然后我把金庸小说改一改拿去卖,你看金庸会不会告人金庸不能告人了QAQ
作者: marchcharlie (井冈山田孝之)   2018-11-04 19:51:00
金庸本人不会告 这是可以确定的QQ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8-11-04 19:52:00
自问自答哪招XD
作者: bluejark (蓝夹克)   2018-11-04 19:52:00
他没说不能做不代表他不能告啊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8-11-04 19:54:00
消费死者 叭叭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8-11-04 19:54:00
诉讼权本来就是法定权力 当事人适格就可告阿 讲这个干麻
作者: SilverFlare (银白闪焰)   2018-11-04 19:55:00
金庸: 等你下来我再在阎罗王面前告你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8-11-04 19:57:00
只是上法院你可以引用他的规范抗辩 然后法官再个案判断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8-11-04 19:57:00
遵守但它还是盗版只是遵守官方不会拿IP权告你
作者: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4 19:58:00
你举的两个例子都是授权例直接跟你讲可以我可以给你们二创不过有巴拉巴拉以下条件这样这个就可以当作依据了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19:59:00
那种声明有法律上效力吗? 我是很怀疑,只是没人也没公司敢上法院挑战,没有的原因也不是法律层面的问题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11-04 20:00:00
有啊,契约甚至只要口头承认就算成立了,只是因为口说无
作者: xxxxae86 (非洲大草原)   2018-11-04 20:00:00
口头上也是有契约功能的 只是进法庭的时候难以证明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8-11-04 20:00:00
不用想了 没有法律效力 连命令都称不上的东西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8-11-04 20:00:00
不知道能不能用这里的民法来看啦…我们的民法就算是口头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11-04 20:01:00
凭,实务上才会以书面签约做为证据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8-11-04 20:01:00
说说就有法律效力了,只是不好证明而已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8-11-04 20:01:00
公司的规范就是表示公司在这种程度下默许你这样做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8-11-04 20:03:00
但其实二创规范就等于是所有权方瑀二创方的共生契约主权方都知道二创对宣传总是利大于弊 但主控还是在我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20:05:00
重点不是口头或书面,而是内容能不能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广泛授权,让以后创作者都能免除被追诉的可能而有抗辩权
作者: warlockeric (古术士爱瑞克)   2018-11-04 20:07:00
你自己都写了金庸是说“你是小孩子不想理你”“真要理你你就犯法了?”是有哪里难懂?你二创有付授权费?现在就是原创公司不理你不是你合法好吗?
作者: Cyjustin (justin)   2018-11-04 20:10:00
要多法盲才会认为官方公告没有法律效力www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8-11-04 20:16:00
难怪恐龙法官这么多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20:19:00
我倒觉得只信官方公告就相信官方完全舍弃诉讼权利很可怕。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8-11-04 20:20:00
诉讼权基本不能舍弃吧 只是公告会产生抗辩基础你说的不特定多数授权可以参考自由软件授权条款
作者: arcss (捷比)   2018-11-04 20:22:00
官方公告拜托只当参考用就好,如果哪天绘师跟官方签的合约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8-11-04 20:22:00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8-11-04 20:26:00
不太懂会出什么事 那也绘师和官方的事 他们自己要处理
作者: arcss (捷比)   2018-11-04 20:28:00
是阿,你看到时候官方会不会为了二创放弃绘师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20:28:00
软件跟这类创作还是有点不同,不过能当参考是真的
作者: arcss (捷比)   2018-11-04 20:29:00
就拿上面FG/O的公告来看,有多少模糊地带是官方说了算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8-11-04 20:29:00
模糊的是官方说的话 但是有过分踏线的也不会直接
作者: arcss (捷比)   2018-11-04 20:30:00
今天官方懒的理只是因为没人手/没太大利益,就算有讲也一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8-11-04 20:30:00
要你死 他们都会有一个流程让他们最终除了在法律上在道义上也要占优的方式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8-11-04 20:30:00
所以会出什么事 可以直接讲吗 被抓到小黑屋吗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8-11-04 20:31:00
所以 官方告遵守规范的人 这个问题其实蛮妙的举不出例子是因为根本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啊XD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8-11-04 20:32:00
走在路上也出事 那你就不出门了吗 官方有办法挖洞不代表他们工作是在挖洞好吗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20:34:00
说到底就是没有个"遵守官方公告"的人闹到连官方都受不了的例子出来让大家验证到底公告这种方式效力是如何有人觉得公告有效力我尊重,见解不同很正常,只是我的立场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8-11-04 20:36:00
被告诫之后还要硬干到底的例子本来就极其少阿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20:37:00
是二创除非像高木外传那样不然法律层面上都很难说有保障
作者: mizuarashi (米兹阿拉西)   2018-11-04 20:37:00
一堆人法盲来法盲去的……这边有智财专攻的律师吗?官方公告只是法官裁罚的基准(罚or不罚),不代表是反观判断是不是盗版的定义反观→法官
作者: Cyjustin (justin)   2018-11-04 20:39:00
官方公告不用到智财专攻,那东西民法就有了条约有模糊地带是可以吵,但公告是绝对有法律效力的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20:43:00
失敬失敬,我第一次听说合约可以吵模糊地带但公告有绝对效力的
作者: Cyjustin (justin)   2018-11-04 20:45:00
要不然你以为民法法庭都在干嘛,不就打诉讼本来就不会有完全没有漏洞的合约
作者: mizuarashi (米兹阿拉西)   2018-11-04 20:47:00
话说这个讨论越扯越远,这讨论当初不是因为某个官方出来规定大家你要遵守什么规范,结果一堆人哀嚎。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20:47:00
就问你个问题,连合约这种当下双方合意成立的东西都能吵漏
作者: mizuarashi (米兹阿拉西)   2018-11-04 20:48:00
公告也会有模糊的点吧?怎么会合约有模糊的点,但公告就没有?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20:48:00
洞或条款显失公平了,为什么你会觉得公告这种单方面的作为效力是绝对的?
作者: Cyjustin (justin)   2018-11-04 20:53:00
这种公告跟游戏公告比较类似,你如果不同意就合约不成立不过这东西模糊空间比游戏的定型化契约更大就是了
作者: rurilove (TONY)   2018-11-04 20:55:00
著作权在日本属亲告罪,版权方只是以事主角度拉了一条可以告违法但我不告你的线,这有什么好争议的= =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20:57:00
老实说还真的没啥好争议的,因为根本没答案,短时间也不会
作者: rurilove (TONY)   2018-11-04 20:57:00
至于商标权和专利权属于非亲告罪,所以如果仿冒商标假冒官方是不管官方告不告,只要符合要件就是刑事案件。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8-11-04 20:57:00
说真的 意见最多的就是C某和S某这类路人 反而同人社团鲜少发声反对云云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1-04 20:58:00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8-11-04 20:58:00
喊烧的路人最自以为是了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11-04 20:58:00
告人也是要成本的,官方又不是吃饱太闲去整天挑漏洞提告
作者: rurilove (TONY)   2018-11-04 20:58:00
这才有官方明文规定别搞商标的地方 因为这不是官方说不告就没事的
作者: Cyjustin (justin)   2018-11-04 21:03:00
同人不发声正常,只要官方发新公告就可以搞你只是不能朔及既往而已,去吵根本是找死
作者: Diehardx   2018-11-04 21:40:00
%%%%%%%%%%
作者: DuckZero (国际鲁蛇份子)   2018-11-04 22:56:00
法学素养堪虑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8-11-05 00:09:00
就西洽一条乐,黑道公子Sischill在那边带二创都该死的风向啊,明明二创也不少好东西,像伊莉雅就二创啊,创到直接变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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