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instean (台北捷运世界一流)》之铭言:
: 原本著作权即将过期的米老鼠,
: 因为美国国会的法案一直延期。
: 不过美国的法律对台湾来说应该没有拘束力吧?
: 所以在台湾到底能不能自由使用米老鼠?
著作权是依国别分开的,
虽然美国的米老鼠仍有著作权.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6&aid=2616
依照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不起诉处分认定,米老鼠的图样诞生于民国十七年五月的“疯
狂飞机”、一零一忠狗是于民国五十年一月二十五日发行“一零一忠狗”卡通影片前所作
、小熊维尼则是民国十五年发行,我国著作权法对它们的保护祇有三十年,因此其著作权
保护期间已届满,美商迪士尼公司控告桦泰服饰店未经其授权擅自使用米老鼠、小熊维尼
及一零一忠狗等图形侵害其著作权,并不成立
很多文学作品(包括动漫喔)在各国的著作权保护年限也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