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acherLin (林老师)》之铭言:
: 如题
: 看到噗浪上有一个原创同人作者在询问租书店可以出租同人志给读者看吗?
: 一开始他觉得这样违反著作权法 后来噗友说租书店这样作合法以后
: 他改说租书店买他的书 没告知他会拿出租 观感不佳 请求租书店下架
: 结果在噗浪上吵了起来 一方认为租书店这样违反同人圈潜规则 也就是圈外扩散禁止
: 一方认为租书店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这是观感与道德问题而已
: 他事后紧急发文表示 没有强迫租书店一定要下架的他的书
: 对于造成租书店困扰深感抱歉
: 他愿意付钱将他的书购回或者赔偿同人志售价给租书店作为补偿
: 请问各位觉得这样做是否妥当?
没啥不妥啊
无论是日本还是台湾 出租书籍都是合法的
既然商业出版的可以出租 实在没理由同人出版的不行
我国著作权对此的相关规范如下
十九、若杂志出租店以会员招揽方式出租杂志,是否触犯著作权法?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84744&ctNode=7194&mp=1
任何人以购买、受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取得录音及电脑程式著作以外的各类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制物的所有权时,
都可将该原件或其合法重制物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