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默默的我就上任,也开始判决了
然后不免俗的会有人对我的判决标准有意见
在这边进行简要说明,顺便就政见部分补充说明
=============================我是分隔线======================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8-09-06 23:51:00发了这种公告却发现只能代表自己才补标题不太好吧= =
作者:
hachiman (働きないでござる!!)
2018-09-06 23:54:00好的 长门我老婆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8-09-06 23:55:00那不是历史都不能聊了 好,长门我老婆!=_=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18-09-06 23:58:00你谁
作者:
xian (咸蛋超人)
2018-09-06 23:58:00铁
作者:
melzard (如理实见)
2018-09-06 23:59:00选完了吗!! 不知不觉就选完惹!!!!!!!!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8-09-07 00:02:00所以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该寄的东西寄了没= =
作者:
SuperBMW (超级O奔驰)
2018-09-07 00:02:00版主问一下喔,是不是又到了一年一度开/关嘘公投时间了?所以有Round 3吗 XDD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8-09-07 00:05:00不不...只有第一次是试行一年,第二次已经决定了吧...
作者:
SuperBMW (超级O奔驰)
2018-09-07 00:05:00补推,辛苦了。公投又是个审核挑帐号的吃力工作、帮QQ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8-09-07 00:06:00古今中外某段历史,有出过相关ACGN 从中挑话题之类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8-09-07 00:06:00那铁血心得也是效率问题吗= =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8-09-07 00:07:00对嘛对嘛 铁写心得勒?!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8-09-07 00:08:00wl2340167说的是你那忘记标题吧?你这样又变成两件了= =
作者:
YouKnowMe (YouKnowMe)
2018-09-07 00:12:00关啦关啦 一片绿油油不是很好
作者: Problem001 (ID=.=) 2018-09-07 00:13:00
游戏实况文可以算4-15ㄇ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8-09-07 00:21:00铁血给我看完ㄛ
作者: toeternia (黑大佐) 2018-09-07 00:22:00
咦,房子人!?
茶渡如果跑到神树峰学园能不能变成星守者这种八竿子打不著硬扯的ACG废文会过吗
作者:
HAHAcomet (值得信任的彗星å°å¤©ä½¿)
2018-09-07 00:25:004-4的说明是针对六花文吗?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8-09-07 00:27:00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18-09-07 00:27:00真的很严格
我觉得是针对人家要求依照退五篇的判例判的那个案(?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8-09-07 00:36:00我是
作者:
ZooseWu (N5)
2018-09-07 00:40:00文章内容是否"以"ACG为主轴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8-09-07 00:55:00废文有99%是打着疑问句标题开始的
所以我说fgo不是有专板吗 随地在西恰晒卡 如果是件正常的事情我也很佩服
作者: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8-09-07 01:18:00那你现在还有抢爆能力吗?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8-09-07 01:22:00要检举人发信真的很没道理,板主觉得累就把那条废了啊 XD那本来就板主自己多事加上去的
作者:
emptie ([ ])
2018-09-07 01:25:00如果考虑时效性,确实应该给检举人自己发信比较合理但要有个公开的格式可以复制比较方便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8-09-07 01:27:00要我就巴不得对方没看到,还好心提醒他
作者:
emptie ([ ])
2018-09-07 01:30:00所以…这种检举心态不见得符合板主订这个公开程序的用意啊,那也不用加修改后可以减轻或是无违规这条了反正最好累积到10个案子一次送他永久水桶(诶…
检举人发信的话应该有公开格式另外如果被当私信骚扰开罚单的话怎么办(?
作者:
linzero (【林】)
2018-09-07 01:50:00签名档要换吗?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说我一脸被劈样)
2018-09-07 01:52:000w0/ 辛苦了 不过这也能延伸阿w?
作者:
david106 (shadowchen)
2018-09-07 02:55:00我也觉得检举人自己寄信给被检举人很怪...如果后者黑名单前者导致收不到信又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肯定很多,那这样后者岂不是就不知道被检举了
作者:
emptie ([ ])
2018-09-07 08:14:00黑单问题板主寄信一样会有啊…这不是好的argument吧
作者:
david106 (shadowchen)
2018-09-07 10:01:00问题是仇家检举对方互怼的情形肯定会>版主被黑单而且我提出来是真心觉得怪,又不是刻意要找碴...还是因为板主也可能被黑,就可以不用管这问题了?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8-09-07 10:51:00可是这条一开始就板主多事自己加的,然后现在嫌太累转嫁出去蛤?而且还是新入的板主嫌太累...(????)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8-09-07 11:44:00我都是用群组寄信方式 寄罐头通知 告知被检举者
现在就是朝规定越来越麻烦 让检举人懒得检举板主也乐得轻松 对吧
粗略算了一下,今年7月到9月平均每天案件量是2.2件这半年2-8月平均是3.78 (而且只是很粗略的前后相减)(实际真正的案件数更少) 一天不到4件的检举案对于板主负担会太大吗而且通知与后续传唤的责任,明明就是板主的行政义务又为何可以转嫁到板友身上?你说比照组务,那也要弄清楚双方关系呀停留在板务,民众对民众的信件,常理来说是没有接收的义务,因此就算拒收或者已独不回,都不应造成被检举人权益上受损,而板主寄的正式通知就不会有这样问题说到底,若真觉得一天不到4件的案件太多,怎么不推行不告不理制度,还要保留海巡的功能,检举的案件都处理觉得负担太大,还要海巡也太辛苦了吧
既然版务这么说 那我也没话讲以后没事也可以来西恰盗图晒卡拉~♡ 感恩
作者:
hollande (心爱骑士来喔)
2018-09-07 22:35:00认真 这样就累的话 不如换我们糖老大上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8-09-08 08:30:00通知信会花很多时间吗?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9-08 20:38:00我是都用f转信 大概十秒吧 = =
作者:
Skydier (噫!)
2018-09-08 21:29:00笑死人
作者: Sunblacktea (阳光红茶) 2018-09-08 21:43:00
我的英雄学院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8-09-08 23:23:0010秒而已,那为什么还要检举人通知你有看过检举乌龟车的去跟车主说我检举你了喔~这样的吗?
作者:
Xhocer (以å‰ä¹Ÿå¾ˆå¿«æ¨‚)
2018-09-09 10:39:00我帮你撑10秒那谁帮我撑10秒
弄不清楚平均的概念吗,就是说明西洽的检举案件长期来来看就是不多,负担太大的说法根本不是理由而且你说后续通知从来不是板主的义务?老大...BMA-1-3已经规定板主受理后要寄信通知,所以这是程序上的义务你今天要转给被检举人必须要有正当性与妥适性目前只看到负担太大的说法,但一个才上任不到一个礼拜也就是从事这样的制度不超过一个礼拜,要说负担太大这理由的说服力感觉满弱的
作者:
david106 (shadowchen)
2018-09-10 10:50:00版主你没回答到我的问题啊...我的点是转嫁寄信者之后可能会因为互怼的原因造成很多收不到信。你回我的是为什么你想改成检举人寄信,你这样还是没解释发生这种事情怎么办(问题还是悬在那
我先问你啦,你自己评估一下你觉得负担太大的案件量是多少? 要讨论提巅峰是吧,那你把这半年来的巅峰值先定义是超过你负载的案件数量,数量与频率提供出来算一下之后,真的有觉得数量与频率会让你们四人4位板主,认为负担量已经大到必须修法才能减轻吗说老实的啦,如果要改成不另外通知被检举人,或者板主只有在有判决违规的可能时传唤说明,那么要改我没意见但是要把通知的义务变成检举人的义务,就说不过去了如果你认为这不是板主的义务,那又为何是板友的义务呢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8-09-12 10:31:00所以你对你自己处理过的检举会一点印象都没有吗?不会吧?更遑论极端案例,你理应是比我资深的板主却还觉得这是念念不忘?就事论事那就是你说的负担量大到修法的案例了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