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之铭言:
: 之前有版友,或是友版的版友,
: 有回过我:
: 他之前有氪金其他的手游, 结果倒了,氪下去的数万元也拿不回来惹..
: 是故,他现在玩的这款手游几乎不氪金,抽卡资源算的准准 (可是还是暴死)
: (手痒又分配资源,然后两边都暴死)
: 恩..
: 我不太相信有什么电子游戏可以经营一辈子,
: WoW已经是非常异类,不可思议的OLG!
: 小弟我每个月愿意分出来投下去的氪金,都是当可以接受的娱乐费用,
: 还是归在必花费用,没有弹性问题!
: 要是某天自己氪金的游戏,倒了,
: 自己会有什么感想呢?
我个人觉得原OP朋友的是对“个人的所有物,被营运单方面剥夺”感到不满。
而下方部分留言论点在比喻上有误。
吃饭→代谢→失去,这是在生理层面的,摄食获得能量,以维持生理机能,这就是进食的意义。
课金→倒闭→失去,这是经济层面,一件你所拥有的财产,因为变故失去而造成损失。
前者像是电脑的电,后者则是电脑。
此外,看电影跟课金严格上也不能划上等号。
看电影是你购买了该时段,让你能坐在那,进而获得愉悦。
课金比较像桌游、卡牌、转蛋这类,持有某物件,并且使用、收藏该物件来获得愉悦。
不论该物件因任何原因导致价格跌幅,亦或是使用导致其耗损,都不会改变你拥有它的权利(即便它一毛不值)。
再来从价值观层面思考,该娱乐的消费值不值得,纯看个人心情,没有是非对错。
就算你今天的嗜好是吃红州宴岁馆的麻婆豆腐才会爽,而别人吃小七的就能爽,两者一样的。
所以从玩家方来看,营运收掉游戏后,该数据也应当给予玩家,例如能执行主程式,但再也不更新、无法连线(价值降低但仍持有)。
不过我这些都是干话,因为几乎所有人都跳过的同意书里面,在这方面都写的清清楚楚。
像是数据所有权仍属于营运,所以你不能买卖帐号、用台币换游戏币,反之亦然、倒闭你也不能说什么、今天要buff/nerf都是我的自由等等条例。
简言之,自己觉得开心就好,不干涉、不批评他人的自由(不过可以批斗那些批斗他人的人)。
尤里:“好复杂喔。”.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