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理解是
: 只要没有以作品基础上利用具体情节作衍生创作,就不违反著作权
: 所以以别人塑造出来的人物,拿去使用是不违反著作权的
: 顶多是
: 1.别人的人物知名度高
: 2.以其知名度拿来吸引客群而获利
: 这样改判不当竞争
: 虽然一般还是会被判处罚
: 但若是抄的知名度不太高
: 或者没明显获利
: 就算原作者想告也告不了
讲白点就是这样
但如果想用金庸角色用到爽 又不用耍他
"等他死后五十年吧"
讲白点
龙珠的 孙悟空 不就是用别人小说的角色名字
连筋斗云和如意棒都抄了
还不是没事
因为作者死很久了
然后那个 号称 亚森罗平的 三世的 鲁邦三世
不也是用了鲁邦 (罗平的另一种发音 或是说 日式英语才能变鲁邦)
更不用说 不知道有没有夏洛克
但日本一大堆书名都放了 福尔摩斯
其实这些人做的事都一样
注
支那小说我没看
我不知道实际抄设定到什么地步
仅看判决中的使用说法来回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