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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需揭中奖率 8月上路开罚
线上游戏今后必须揭露“中奖率”!为了解决线上游戏的消费争议,消保处9日审查通过
“网络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草案,明订业者必须揭露商品或活动资讯,例如中奖率
、消费回馈等,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消保处秘书简星宏指出,政府将在1个月内核定,
预计在8月上路,若游戏厂商母国有相关资讯揭露规范,代理厂商也应作出相应资讯揭露
,否则最高将面临30万元罚款处分。
线上游戏扩大规范
“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公告实施迄今已逾10年,鉴于网络科技日新月异,线上游戏型态
也多有改变,原规范早已跟不上现在的商业模式。为了解决居高不下的游戏消费争议,消
保处审查通过“网络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草案,待行政院核
定后,最快由经济部在8月上旬公布实施。
消费者保护官黄建隆指出,2015年共有1800件游戏消费争议,并在短短3年内上升到3102
件,争议案件几乎涨约1倍。此外,今年上半年,消保处已接获1000件左右玩家消费投诉
案,显见现行法规仍不足以规范相关消费争议。
黄建隆表示,因应游戏类型多元变化,定型化契约将扩大实施范围,纳入手机游戏、APP
等网络连线游戏服务。鉴于业者借由活动资讯吸引民众消费多引起争议,草案也增订“业
者应充分揭露商品或活动资讯”,并应加注警语,告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参与活动不代表
即可获得特定商品。
中奖率须揭露
消保处秘书简星宏补充说,若游戏厂商母国有相关规范,代理厂商也应作出相应的资讯揭
露,包括“中奖机率、消费权益、消费回馈”等,以保障游戏玩家权益。
此外,草案也规定,为避免消费者帐号遭非法使用,减低第三人盗用帐号争议,业者必须
确认消费者帐号所有人身份及冒用情势,并得暂停或限制盗用帐号。
若业者停止营运并未于一定日期前告知消费者终止契约,业者应至少于停止营运前30日公
告,且应退还消费者未使用之付费购买点数或相关游戏费用;倘若业者未提前公告,则除
退还费用外,也应另外提出补偿措施。
简星宏提醒,消费者应注意自身游戏权益,避免以违反游戏规则的方式进行游戏,业者也
应对消费者充分揭露资讯,违规者须面临最高3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分,再犯者最高可罚50
万元,直至改正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