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分析一下我英里面存在的英雄制度
基本上,我英的英雄制度就是把警消大部分的工作外包给有执照的民间人员
,并且透过英雄化、偶像化的方式让这些承包人员获得最大的利益
英雄制度的优点
1.用最少的预算,消耗最多的人力
因为政府是看英雄们的业绩给报酬的,没业绩是你家的事
如果是像雇用警察那样雇用英雄,没事也要给薪水
(当然必要的话也会给英雄基本巡逻的底薪)
2.用最少的预算,请来最好的人
透过偶像化包装这些“英雄”,可以让他们代言商品或一大堆的方式赚到钱
对政府来说就可以用最少的钱请来“个性”最强大的人
假设一个NO.1的英雄一年从政府那拿到500万的报酬,再利用大众对他的崇拜赚
到2亿元,对于政府来说就是省下2亿元的预算雇用这位NO.1
英雄制度的缺点
1.缺乏统一的指挥体系
大部分的状况看起来都是各英雄自己决定要怎么打、怎么救人,最糟的状况就会像轰考
临时照时发生的事情。或是两个英雄合作的话“个性”可以互补但两个闹翻了,这种情况
要一起出任务都困难
2.顾人怨的事没人做
像抓交通违规就没办法交给英雄来做,毕竟开单第一名只会被民众唾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