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尖端成立原创小说网站 正式开放注册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0:21:22
聊一些条款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本公司所使用之软件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
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会员内容等,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
法拥有其智慧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营业秘密与专有技术等。
任何人不得迳自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公开传输、公开演出、改作、散布、发行
、公开发表、进行还原工程、解编或反向组译。若您欲引用或转载前述软件、程式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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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智慧财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本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本公司及其关
系企业为行销宣传本服务,就本服务相关之商品或服务名称、图样等(以下称“本公司商
标”),依其注册或使用之状态,受商标法及公平交易法等之保护,未经本公司事前书面
同意,您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公司商标。
搭配底下的授权条款, 似乎没有提到不准一稿多投, 但是按照这个条文, 虽然理论上
它用了"或"字, 但也有可能发生作者转载到别的网站或授权而被求偿的情况?
光看这个似乎没有问题, 但是投稿说明中...
4. 未经原作家会员及本公司同意,不得自行转载本站作品内容,违者自负法律责任。
所以假设我写了一篇小说, 防上原创星球, 那么同时发表在 Blogger, FB 以及 PTT
是否会被追究责任? 这是相当重要的命题, 不然恐怕会被公司玩死...
(有一些小说投稿网站就是这样玩死作者, 特别是中国的...)
然后...
3. 凡于本公司原创星球网站上发表的作品,内容不得涉及抄袭、转贴、翻译、一切违反
公序良俗、违反法令之情事。如作品被检举或经本公司认为有为违法之虞,得不经过原作
家会员的同意,有权将作品下架。如因作家会员所刊登作品侵害第三人权利或违反法令,
致本公司受第三人追偿或主管机关处分时,作家会员应赔偿本公司所产生之一切损失及费
用。
嗯... 总觉得有种仙人跳的味道, 虽然我觉得尖端应该不会这么自毁前程... 吧?
上面这些虽然具有争议(还是只有我觉得具有争议), 都还算可以理解, 毕竟也不是佛堂
架站也是要钱, 本身又是出版公司. 真的是可以理解, 但是...
5. 凡于本公司原创星球网站上发表的作品,除不得有违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虞外,并应
依循儿童及青少年保护原则将发表之作品勾选作品分级后,始能张贴。作品凡涉及以下内
容,皆须将作品勾选为“18禁作品”。
◆ 性:全裸画面或以图像、文字、影像及语音表达具体性暗示等描述。
◆ 暴力、恐怖:涉及人或角色被杀害之攻击、杀戮等血腥、残暴或恐怖画面,令人产生
残虐印象。
◆ 毒品:使用毒品之画面或情节。
◆ 不当言语:多次出现粗鄙或仇恨性文字、言语或对白。
◆ 反社会性:描述抢劫、绑架、自伤、自杀等犯罪或不当行为且易引发儿童及少年模仿

◆ 其他描述对未满十八岁人之行为或心理有不良影响之虞。
作家会员于作品发表前须自行检视与评估,作品内容各章节一旦出现上述情节,则须自主
标示为“18禁作品”。
如经发现或被检举作家会员所刊登作品未依条款做分级设定,且本公司查证属实,有权在
不经过原作家会员的同意下将作品下架或变更设定为18禁作品。如因作家会员所刊登作品
,致本公司受第三人追偿或主管机关处分时,作家会员应赔偿本公司所产生之一切损失及
费用。
这个真的超级黑人问号.jpg 阿... 按照它的要求, 多啦A梦都能列入18禁了 (抢劫)
一堆青年/少年小说也是都有相关情节, 魔兽争霸, 骸骨季节, 星际大战统统都是18禁
(都是它们自家有出版的) 大把后宫系跟复仇系轻小说更加不用说, 不打上18禁对不起
它自己! 然后, 也不是下架了事, 而是会对作者求偿... 嗯...
补充镜文学的18禁条款
作者上传作品除不得有违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虞外,并应依循儿童及青少年保护原则将发
表之作品勾选作品分级后,始能张贴。内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满十八岁之人不得流览
,作者亦需于作品上传时,设定作品中勾选“18禁”:
(1) 过当描述赌博、吸毒、贩毒、抢劫、窃盗、绑架、杀人或其他犯罪行为者。
(2) 过当描述自杀过程者。
(3) 过当描述恐怖、血腥、残暴、变态等情节且表现方式强烈者。
(4) 过当以语言、文字、对白、声音、图画、摄影描绘性行为、淫秽情节或裸露人体性器
官者。
作家会员于作品发表前须自行检视与评估,作品内容各章节一旦出现上述情节,则整部作
品将标示为“18禁作品”。如经发现或被检举作家会员所刊登作品未依条款做分级设定,
且本公司查证属实,将在不经过原作家会员的同意,有权将作品下架或变更设定为18禁作
品。
想请问各位大大有什么看法
作者: iouhsu (鍵盤神探-白羅)   2018-06-30 00:23:00
这种东西就是这样,反正先开个平台,利益大再谈法律你事先谈这些都没啥意义
作者: Ttei (T太)   2018-06-30 00:24:00
写的不好,想跟对方谈也没用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0:25:00
其实是因为我只看到满满的向作者求偿 XDDDD然后 18禁那边的坑还满容易掉进去的然后我个人是觉得写的好不好跟自生权益要分开看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6-30 00:26:00
呃…他是说如被有关人士求偿时才会找作者负责吧,这很合理啊,自己的作品自己负责,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WAVEHzen (The Wave 海波浪)   2018-06-30 00:26:00
台湾原创网有那个好啊?我只看过popo和刚刚这个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0:27:00
虽然有道理, 但很容易被仙人跳吧...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6-30 00:27:00
例如?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0:28:00
18禁那边我写个主角自杀, 然后被某某团体告上法院boom! 你完了
作者: Ttei (T太)   2018-06-30 00:29:00
还有镜文学
作者: f22313467 (軍曹)   2018-06-30 00:30:00
POPO听说作品会被人抄袭不知道尖端弄的会不会有保障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8-06-30 00:30:00
投稿应该这样没错吧…他不是部落格,你等于是把稿子卖给他了这样?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6-30 00:32:00
那也要法官判定违法才有惩罚啊,而且即使没这条款,被告仍然是作者。举例来说,在ptt上有人犯法,被告的又不是ptt而是文章作者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0:32:00
镜文学有打赏制度(公司收30%), 星球好像没看到
作者: amakusaryou (莴苣)   2018-06-30 00:34:00
原po是不是以为 如果有人猛到在FB或PTT发文可以害官方被告 甚至还真的赔钱 营运方都会自己吞下来啊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恶魔)   2018-06-30 00:35:00
这些法条很直白的宣示营利方的权益,却没有去考虑对原创的尊重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8-06-30 00:38:00
看起来像是写佛心的? 我好期待看到有谁会写喔...
作者: f22313467 (軍曹)   2018-06-30 00:40:00
小说网真的蛮容易淹没的...我觉得还不如试试多投稿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8-06-30 00:41:00
如果小说的品质起不来 那有网站也没什么意义
作者: tgyhum (vinc)   2018-06-30 00:42:00
这就是所谓的过度解释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0:43:00
法庭上永远要考虑过度解释, 不过要这么认为也随你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8-06-30 00:43:00
有过度解释的情况啦 3的部分...基本上就说是原创了
作者: LiNaK31119 (超高校级の化学狂人)   2018-06-30 00:44:00
18禁的部分好容易被过度解释...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8-06-30 00:44:00
要拿别人的东西来用...被告是正常有这条基本上就是同人OUT就是了
作者: tgyhum (vinc)   2018-06-30 00:45:00
这不过就是把著作权的基本再重申一遍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0:45:00
有人告或抗议你就惨, 这情况可多的是www不是原创就不会被告抄袭阿, 魔戒抄天堂可不只是笑话最后官司输赢是一件事情, 劳民伤财浪费时间才是重点更糟糕的是怕它越俎代包, 先出动律师团帮你和解, 然后向你求偿, 而不是直接要你自己搞定
作者: tgyhum (vinc)   2018-06-30 00:51:00
举证责任在对方 自己做好该做的保险就好没有人可以帮谁和解 网站只有使用权 告网站只能请求使用权终止 著作权判定是跟作者打 不过对方一定要有8成的证据更别说网站也不可能轻易和解 那可是会伤害公信度的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0:57:00
听起来至少可以不用太担心仙人跳, 但18禁那边呢?
作者: xel72756 (鱼饺)   2018-06-30 00:58:00
原本想高兴一下说有平台有推的,不过这些条文又感觉有点可怕,那个第4点写及本公司同意,只有作者本人不行吗,那么他们有付稿费吗?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8-06-30 01:04:00
放到这个平台上就不能放去其他平台了?可是这个只是平台作者收不到钱吧?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1:05:00
目前这点真的不清楚, 因为"或"跟"及"
作者: LiNaK31119 (超高校级の化学狂人)   2018-06-30 01:06:00
要有钱大概就要参加竞赛之类的吧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1:07:00
我个人觉得问题最大的还是18禁规范是个地图炮很容易掉进陷阱阿...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8-06-30 01:11:00
18禁规范真的有写跟没写一样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1:12:00
他写的太宽松, 很容易陷入文字游戏, 暴力那边等于有死人就不行, 东京小学生死神直接就是18禁了
作者: stinger5009 (歪歪歪)   2018-06-30 01:13:00
你已经默认有人要搞事的话 怎么写都可以搞事啊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1:15:00
性暗示也是, 美好世界发现女神有夜视算不算? 很明显在讲打枪阿这世界的恶意, 特别是一神教团体的恶意让人如坐针毯stream下架事件也是搞事啊, 还有二战黑人女兵(摊手)
作者: xel72756 (鱼饺)   2018-06-30 01:22:00
18禁条款太可怕,一堆状况都被包含,不能自伤,鸣人在波之国都不能拿苦无戳自己展现决心了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6-30 01:23:00
如果真如你说的这么容易入罪,那不论在台湾的哪个网站发表都会被告到脱裤子吧
作者: amakusaryou (莴苣)   2018-06-30 01:31:00
第四点你放错重点了 与其把那个“及”上色 更重要的是“转载”这两个字 原权利人即原作在拥有原始文本及公开发表权的情形下 根本不需要再上来这个站进行“转载”的动作 要主张权利人不是把手上的原稿贴去其他地方 而是先贴到这个站再复制一份到其他站 逻辑上根本不会被受理 所以用了转载两个字就限定是权利人和站方以外的第三者了 因为他未持有原始标的物 才只能藉“转载”来构成此项要件 而他必需要取得原作和站方同意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1:33:00
原来如此, 这样的话能理解了
作者: xel72756 (鱼饺)   2018-06-30 01:33:00
我刚刚去看了popo的条文,发现3.4.5点也有出现,几乎一字不漏,也许这才是业界的正常规则?感谢上面的说明,我也了解了
作者: LiNaK31119 (超高校级の化学狂人)   2018-06-30 01:36:00
注册了 之后在上面写文看看不会怎样吧...除非出书的话就要把另一边的删掉平台应该也懒得去找你有没有在别的地方发布
楼主: wildbloodcat (CAT)   2018-06-30 02:19:00
是这样前面几位大大担心的稿费问题应该某程度上获得解决问题了? 老实说之前看到某个平台(忘了, 但似乎是台皮中骨的公司) 也是有推出网络作家平台但是细看条款, 根本就是抢版权, 一旦你同意了, 你的心血就是他的了...
作者: meierlink (彤衍)   2018-06-30 10:27:00
看条款感觉同人文会有问题,不过该站又有同人文区 。(抓头)
作者: lion500 (lion500)   2018-06-30 12:53:00
担心的话就不要去po文吧, 这是商业网站 不是政府的文学奖 ,他们可以自订规定, 不能接受的话就不要去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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