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些条款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本公司所使用之软件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
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会员内容等,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
法拥有其智慧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营业秘密与专有技术等。
任何人不得迳自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公开传输、公开演出、改作、散布、发行
、公开发表、进行还原工程、解编或反向组译。若您欲引用或转载前述软件、程式或网站
内容,除明确为法律所许可者外,必须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的事前书面同意。尊
重智慧财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本公司负损害赔偿责任。本公司及其关
系企业为行销宣传本服务,就本服务相关之商品或服务名称、图样等(以下称“本公司商
标”),依其注册或使用之状态,受商标法及公平交易法等之保护,未经本公司事前书面
同意,您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公司商标。
搭配底下的授权条款, 似乎没有提到不准一稿多投, 但是按照这个条文, 虽然理论上
它用了"或"字, 但也有可能发生作者转载到别的网站或授权而被求偿的情况?
光看这个似乎没有问题, 但是投稿说明中...
4. 未经原作家会员及本公司同意,不得自行转载本站作品内容,违者自负法律责任。
所以假设我写了一篇小说, 防上原创星球, 那么同时发表在 Blogger, FB 以及 PTT
是否会被追究责任? 这是相当重要的命题, 不然恐怕会被公司玩死...
(有一些小说投稿网站就是这样玩死作者, 特别是中国的...)
然后...
3. 凡于本公司原创星球网站上发表的作品,内容不得涉及抄袭、转贴、翻译、一切违反
公序良俗、违反法令之情事。如作品被检举或经本公司认为有为违法之虞,得不经过原作
家会员的同意,有权将作品下架。如因作家会员所刊登作品侵害第三人权利或违反法令,
致本公司受第三人追偿或主管机关处分时,作家会员应赔偿本公司所产生之一切损失及费
用。
嗯... 总觉得有种仙人跳的味道, 虽然我觉得尖端应该不会这么自毁前程... 吧?
上面这些虽然具有争议(还是只有我觉得具有争议), 都还算可以理解, 毕竟也不是佛堂
架站也是要钱, 本身又是出版公司. 真的是可以理解, 但是...
5. 凡于本公司原创星球网站上发表的作品,除不得有违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虞外,并应
依循儿童及青少年保护原则将发表之作品勾选作品分级后,始能张贴。作品凡涉及以下内
容,皆须将作品勾选为“18禁作品”。
◆ 性:全裸画面或以图像、文字、影像及语音表达具体性暗示等描述。
◆ 暴力、恐怖:涉及人或角色被杀害之攻击、杀戮等血腥、残暴或恐怖画面,令人产生
残虐印象。
◆ 毒品:使用毒品之画面或情节。
◆ 不当言语:多次出现粗鄙或仇恨性文字、言语或对白。
◆ 反社会性:描述抢劫、绑架、自伤、自杀等犯罪或不当行为且易引发儿童及少年模仿
。
◆ 其他描述对未满十八岁人之行为或心理有不良影响之虞。
作家会员于作品发表前须自行检视与评估,作品内容各章节一旦出现上述情节,则须自主
标示为“18禁作品”。
如经发现或被检举作家会员所刊登作品未依条款做分级设定,且本公司查证属实,有权在
不经过原作家会员的同意下将作品下架或变更设定为18禁作品。如因作家会员所刊登作品
,致本公司受第三人追偿或主管机关处分时,作家会员应赔偿本公司所产生之一切损失及
费用。
这个真的超级黑人问号.jpg 阿... 按照它的要求, 多啦A梦都能列入18禁了 (抢劫)
一堆青年/少年小说也是都有相关情节, 魔兽争霸, 骸骨季节, 星际大战统统都是18禁
(都是它们自家有出版的) 大把后宫系跟复仇系轻小说更加不用说, 不打上18禁对不起
它自己! 然后, 也不是下架了事, 而是会对作者求偿... 嗯...
补充镜文学的18禁条款
作者上传作品除不得有违反法令及公序良俗之虞外,并应依循儿童及青少年保护原则将发
表之作品勾选作品分级后,始能张贴。内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满十八岁之人不得流览
,作者亦需于作品上传时,设定作品中勾选“18禁”:
(1) 过当描述赌博、吸毒、贩毒、抢劫、窃盗、绑架、杀人或其他犯罪行为者。
(2) 过当描述自杀过程者。
(3) 过当描述恐怖、血腥、残暴、变态等情节且表现方式强烈者。
(4) 过当以语言、文字、对白、声音、图画、摄影描绘性行为、淫秽情节或裸露人体性器
官者。
作家会员于作品发表前须自行检视与评估,作品内容各章节一旦出现上述情节,则整部作
品将标示为“18禁作品”。如经发现或被检举作家会员所刊登作品未依条款做分级设定,
且本公司查证属实,将在不经过原作家会员的同意,有权将作品下架或变更设定为18禁作
品。
想请问各位大大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