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izero (14)
2018-06-10 14:02:00存证信函不具法律效力?? 只是没强制力吧 就是提供"我有讲过这句话喔"的意思....说没效力也是可以啦
作者:
hms5232 (未)
2018-06-10 14:07:00同楼上 只是没强制力 但以后若上法院可以当作证据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6-10 14:20:00他应该是指收到信不照做也不会怎么样,那只是在告诉法官
作者:
MAXcafe (MAX咖啡)
2018-06-10 14:21:00不就寄备份.....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6-10 14:21:00他有确实告知对方他想表达的东西而已
作者:
yuizero (14)
2018-06-10 14:37:00不是事实的话 就等于给对方"你胡说八道"的证据了
存证信函就只是证明你有讲过这句话而已跟你和别人开会时录音存证差不多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8-06-10 14:40:00莫名其妙就被寄了四封存证信函为什么不能嘲讽一下ww这篇感觉上就是"好啦看在你有诚意我就撤下那篇文,但我没打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8-06-10 14:41:00算就这么揭过去了哦"
存証信就是欸欸我有跟你说喔,到时候对簿公堂别说你不知道喔!当然如果存証信胡乱讲的话反而会害到自己就是
作者:
valorhu (123)
2018-06-10 15:56:00我是奇怪他的合作单位还是存在简报里呀
作者:
aij (bbb)
2018-06-10 16:22:00存证信函充其量就是一种意思表示,有没有效力或是证据评价要看讲了什么(导致适用了什么法律)而定。不过没有意义的事情不会因为用了存证信函的形式就变得有意义就是了
作者:
G8PIG (基八猪)
2018-06-10 16:25:00好可怕喔,未知会该公司擅自使用商标谈募资然后还要告人
作者:
spfy (spfy)
2018-06-10 16:28:00他们的立场大概是PPT从头到尾没公开 不算数吧公开的管道其实完全找不到被公布的那张合作厂商图 募资网页放的合作厂商就完全不一样 如果之前的说法都是正确的(有人私下跟他们要了PPT 然后把那张"所有厂商都没合作"的合作厂商图丢出来) 那他们主打的论点大概是这东西我从头到尾没公布过只是工读生做PPT时测试用的alpha合作啦 不是真的 你们拿这些去找厂商打我 hen森气 不过我人很好 只要求你们撤文就好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8-06-10 16:43:00咦?所以未来数位为何要撤下自己的文?
作者:
leilo (Lei)
2018-06-10 18:32:00存证信函有法律效力的点是在“这句话确实有说过”这件事情但文件写的内容有没有法律效力就是另一回事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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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56 (等级256)
2018-06-10 19:04:00我想发言人大概不是法律人啦,他应该是想表达“寄存证信函不代表会被法院怎样”,否则他也不需要补充后面那段惹
作者:
dr45jfga (xvav5ip)
2018-06-10 23:10:00法盲就是这样强加自己的法感在法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