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司先前与绘师之争议,新北地方法院裁定之公告:
诚如支持者所知,敝社先前与天羽亚拉希、白灵子画师等人之纠纷,该二人于(1月23日
)对敝社之声明提出妨碍名誉之控告,表明本司声明为抹黑不实指控,并于网上流传。
此事已于(3月12日)由检方查明,本司之声明确切属实,并非妨害名誉之不实指控,已
还敝社清白。
有鉴于社会大众有知的权益,谨此周知。
敝社对天羽亚拉希、白灵子等人的相关数项法律究责仍持续进行,现已提供完整证据,静
候司法程序,若有结果,亦当广知。
来源:雨港基隆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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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se56789 (ä»‹æ„æˆ‘骰需嗎)
2018-05-30 21:00:00拔草
作者:
medama ( )
2018-05-30 21:01:00法院认证?
作者:
trolkin (边缘人003)
2018-05-30 21:02:00请邻兵以火力掩护我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8-05-30 21:07:00懒人包?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8-05-30 21:07:00鸡都还没养肥 大家就急着分了吃了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05-30 21:13:00懒人包?
作者:
emptie ([ ])
2018-05-30 21:16:00应该是…不起诉处分…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05-30 21:25:00看了一下 公司:这两人是公司内乱源 害我们其他员工都7pupu所以两人提出控告,现在结果出来 ->公司没有被起诉 4这样吗另外 第四张图片的连结应该要换到最下面吧
作者:
truthseer (Heaven Feels)
2018-05-30 21:28:00ACG点?
作者:
hope951 (分说、不分说、不由分说)
2018-05-30 21:34:00所以泄密是事实囉......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8-05-30 21:38:00游戏公司做出来的游戏
主要是认证我方的公告,经过“举证”后检察官“调查”认为没有问题。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8-05-30 21:44:00"认为没有问题"有这样写吗?
检方是认为被告的言论属于合理范围不足以构成防碍名誉
作者:
linzero (【林】)
2018-05-30 22:00:00我看的感觉也跟bluejark的相同,很多地方都是说无法证实是恶意或是属于合理,而不构成毁谤妨碍名誉而已
懒人包是错的,不起诉书说有写明调查后被告说法皆有证据或人证而非完全杜撰
烂透了 谁写的文章啊 法院/地检署 裁定/处分 我司/敝社/本司 写这种东西也不怕被电到飞起来更不用说搞不好被再议续行侦查 等确定了再来好吗?
作者: PTTJim (迷恋伊人) 2018-05-30 22:28:00
等等,这根本没进到法院啊,只是在检察官就作不起诉处分了,法院表示:??
作者: PTTJim (迷恋伊人) 2018-05-30 22:34:00
这是处分书…
作者: PTTJim (迷恋伊人) 2018-05-30 22:53:00
就像Dream大说的,这FB小编不适任啊www
能用ES社社群官方帐号的怎么会是小编呢... 当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