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文事件是比较严重的
只有发文才有机会被退文,
全站退一次还可以说是板主的操守问题
全站退两次还可以说是碰巧连遇版主不淑
全站退三次甚至超过然后说自己的文章没问题你们不该这么罚我?
能被累积退到三次以上加上申诉结果都还消不掉的,
不是故意到处惹事生非,就是个性过度冲动在足够冷静前不适合参与理性讨论
我支持板主和议制来决定某种程度以上的重罚 (一年以上水桶/使用者退文两次以上)
但是我反对针对退文制度规范退文数量上限
版主和议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避免版主滥权 (过度强势的版主同僚就另说了)
但是其所消耗时间有可能过长,因此应该在一定程度之重罚以上才以合议制决定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铭言:
: 我觉得退文事件
: 比较严重的
: 是一次退五篇
: 觉得上限退两篇
: 应该不会有人反对
: 没必要改成版主合议吧
: 因为退文一次可以消掉
: 退两次比较有逞罚效果
: 退三次就超过了
: 我是这样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