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LITICHONG (阿逸)》之铭言:
我不是法律系的,也找不到日本法怎么规定结婚
今天先假设柚子和芽衣他们是中华民国(台湾)籍好了
一方面是讲我们的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大家比较有感
另一方面是如果柚子和芽衣成为我国籍,或许就能解决问题
以下参照我国民法,试图回答芽衣被逼婚的困境
有错烦请各位大德指正,功德无量
1. 这边先谈婚约,根据民法972:“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
如果芽衣自己没有成婚的意愿,则自始就没有成立婚约
就算店长有意愿,爷爷也表示欣然同意
如果芽衣说"不要"的话,那就连订婚都不成
(民法975:“婚约,不得请求强迫履行”)
2. 又,芽衣16岁,在民法上是"未成年人"(我忘记哪一条...)
根据民法974:“未成年人订定婚约,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芽衣在法律上的父母都健在(原生父与柚子母再婚)
所以芽衣的法定代理人是落跑老爸和柚子妈,不是爷爷
(民法1086。不过这条有但书,在这先假设落跑老爸现在有法定代理权)
爷爷指定婚约者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
3. 其实我国民法有关婚姻规定那边,有分婚约和结婚
我大概看了一下条文,会有婚约规定,应该是我们习惯先订婚再结婚
如果有人订婚后悔婚,相对人就可以拿相关规定,请求聘金返还之类的
所以婚约那一节的后半段,就在讲怎么把聘金拿回来
4. 再来讲结婚,假设芽衣在各种内外交迫的情况下,表示自己自愿结婚
在这种状况下,还有三关要过,结婚才成立:
a. 芽衣爸妈(法定代理人)同意(民法981)
b. 结婚要有书面资料才算数,还要有两个以上证人签名
芽衣和店长还要亲洽当地户政事务所登记(民法982)
c. 店长没有配偶,没有重婚问题(民法985)
以上三个条件,只要有一个没有成立,结婚就无效(民法988)
5. 假设爷爷趁著芽衣爸出国时,以一些手段使柚子妈同意婚事
而芽衣本人也表示自己自愿结婚,而人在国外的芽衣爸不知情
当芽衣爸回国时,知道芽衣的婚事,而表示不同意
纵使芽衣与店长已成婚,此时芽衣爸仍可以向法院要求撤销这门婚事
但要赶在半年内去找法院,才可以请求撤销(民法990)
6. 假设芽衣爸半年内都没回国,也不知道芽衣结婚了
柚子妈看到柚子每天失魂落魄,觉得爷爷吃人够够,冻未条了
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被爷爷胁迫的证据,去找法院要求撤销婚事(民法997)
7. 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可以向法院撤销婚事的理由
比如说店长结婚之后,继承家族事业,压力太大发疯了(民法996)
或是芽衣向法院举证店长硬不起来,而且治不好(民法995)
大概看了一下,我国民法应该就这些规定
所以其实芽衣跟店长要成婚,我看这难度颇高的
随便找就有一堆撤销或是婚姻无效的事由,大家可以回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