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Citrus 芽衣婚约的法律效力(附有奖征答)

楼主: elve7878 (Rev34)   2018-03-03 13:02:02
※ 引述《POLITICHONG (阿逸)》之铭言:
我不是法律系的,也找不到日本法怎么规定结婚
今天先假设柚子和芽衣他们是中华民国(台湾)籍好了
一方面是讲我们的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大家比较有感
另一方面是如果柚子和芽衣成为我国籍,或许就能解决问题
以下参照我国民法,试图回答芽衣被逼婚的困境
有错烦请各位大德指正,功德无量
1. 这边先谈婚约,根据民法972:“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
如果芽衣自己没有成婚的意愿,则自始就没有成立婚约
就算店长有意愿,爷爷也表示欣然同意
如果芽衣说"不要"的话,那就连订婚都不成
(民法975:“婚约,不得请求强迫履行”)
2. 又,芽衣16岁,在民法上是"未成年人"(我忘记哪一条...)
根据民法974:“未成年人订定婚约,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芽衣在法律上的父母都健在(原生父与柚子母再婚)
所以芽衣的法定代理人是落跑老爸和柚子妈,不是爷爷
 (民法1086。不过这条有但书,在这先假设落跑老爸现在有法定代理权)
爷爷指定婚约者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
3. 其实我国民法有关婚姻规定那边,有分婚约和结婚
我大概看了一下条文,会有婚约规定,应该是我们习惯先订婚再结婚
如果有人订婚后悔婚,相对人就可以拿相关规定,请求聘金返还之类的
所以婚约那一节的后半段,就在讲怎么把聘金拿回来
4. 再来讲结婚,假设芽衣在各种内外交迫的情况下,表示自己自愿结婚
在这种状况下,还有三关要过,结婚才成立:
a. 芽衣爸妈(法定代理人)同意(民法981)
b. 结婚要有书面资料才算数,还要有两个以上证人签名
芽衣和店长还要亲洽当地户政事务所登记(民法982)
  c. 店长没有配偶,没有重婚问题(民法985)
以上三个条件,只要有一个没有成立,结婚就无效(民法988)
5. 假设爷爷趁著芽衣爸出国时,以一些手段使柚子妈同意婚事
而芽衣本人也表示自己自愿结婚,而人在国外的芽衣爸不知情
当芽衣爸回国时,知道芽衣的婚事,而表示不同意
纵使芽衣与店长已成婚,此时芽衣爸仍可以向法院要求撤销这门婚事
但要赶在半年内去找法院,才可以请求撤销(民法990)
6. 假设芽衣爸半年内都没回国,也不知道芽衣结婚了
柚子妈看到柚子每天失魂落魄,觉得爷爷吃人够够,冻未条了
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被爷爷胁迫的证据,去找法院要求撤销婚事(民法997)
7. 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可以向法院撤销婚事的理由
比如说店长结婚之后,继承家族事业,压力太大发疯了(民法996)
或是芽衣向法院举证店长硬不起来,而且治不好(民法995)
大概看了一下,我国民法应该就这些规定
所以其实芽衣跟店长要成婚,我看这难度颇高的
随便找就有一堆撤销或是婚姻无效的事由,大家可以回家啦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8-03-03 13:10:00
可以参考总则篇 意思表示的有效无效跟单独虚伪意思表示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8-03-03 13:16:00
作者: asderavo (asderavo)   2018-03-03 13:17:00
同楼上,光虚伪意思表示就无效了,身份行为注重双方真实意愿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8-03-03 13:19:00
补充一点 是没看过动画 在胁迫情况下的意思表示是无效所以根本不用跑那么多程序 只要胁迫就无效
作者: asderavo (asderavo)   2018-03-03 13:19:00
不,诈欺胁迫是得撤销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03-03 13:19:00
问题就是看意愿的情形 能逼你做出违反意志的法律行为的人或许能让你不能发动撤销权
作者: gemboy (沉默的双子小孩)   2018-03-03 13:21:00
得撤销?那记错了
作者: czplus (taskfever)   2018-03-03 13:24:00
得撤销婚姻也要在结婚前就不能人道结婚后不能人道(恶疾)就变成1052条了
作者: yeleniga (翔彦/司机)   2018-03-03 13:34:00
专业推
作者: muki0177 (muki0177)   2018-03-03 13:39:00
真的是一条条跑过去w
作者: chister ( )   2018-03-03 13:53:00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8-03-03 14:04:00
日本的结婚年龄跟台湾一样,但婚约没有年龄限制不过婚约跟结婚是两回事刚刚用关键字去找了一下,我再找找看婚约的有效定义日本的婚约就我感觉像订婚的意思
作者: muki0177 (muki0177)   2018-03-03 14:18:00
没错喔,婚约指的是婚姻的预约,并非婚姻本身然后台湾也是这样嗯,我刚在干嘛,求原po帮删我全部推文
作者: zxc25361 (GooDLIN)   2018-03-03 15:07:00
就当作契约精神 双方无合意,即生效力
作者: POLITICHONG (盖世英豪)   2018-03-03 15:45:00
先补充一下,我国民法的成年人,依第12条规定须满20岁以上才算。
作者: blakespring ( ‵▽′)╮☆(__ __||)   2018-03-03 16:31:00
法律人战起来
作者: POLITICHONG (盖世英豪)   2018-03-03 16:36:00
另外在蓝原翔和蓝原梅再婚,而未各自收养他方女儿下,芽衣和柚子的关系,并非血亲也非姻亲,要结婚确实不受第983条近亲婚限制。不过回头想想,台湾大法官做出第748号解释,算勇敢为同性婚立下里程碑。照释字做出后2年限期修法下,即便立法院未修正民法,那么芽柚在2019年5月24日以后就能为登记婚。
作者: ldwang (地瓜)   2018-03-03 18:53:00
推你认真
作者: notneme159   2018-03-03 19:54:00
推个 精彩又学到东西
作者: silver00 (Seeker)   2018-03-03 20:04:00
认真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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