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死亡笔记本
但还是有些问题想问各位
1. 可否设定”有条件死亡”
例如,如果某人得病,就会死于心脏麻痺
某人被警察抓,就会死于被车撞死
而上述的条件并非连贯
也就是说
”a被警察抓后接着被车撞死”(x)
”如果a被拘留、限制自由或长时间待在某个空间无行动等条件成立,那a就会被撞死”(
o)
2. 能不能设计诈死
例如b在1/1的时候会心脏麻痺,但经过两天抢救,也就是1/3被救回,然后就没事了
3. 颠覆逻辑的死法可以被接受吗
比如说脑补开始写作文,说c会去火星,而且不被辐射伤害致死却被火车捻过这样,能成
立吗
4. 名字判定
规则有提到同名同姓是以”你见过的这个人”为目标,那如果认识两个人同名同姓呢
5. 能不能反过来增益?
d本身有重病在身
于是写的”……d的身体健康了,最后86岁时老死”
6. 如果名字已经被写进去,是不是被陨石砸到也没事啊
想问各位L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