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劝告HKA,华固奥之松:宁犯天条莫犯众怒

楼主: chewie (北极熊)   2018-01-23 16:48:23
※ 引述《SuperSg (○(#‵ ︿′ㄨ)○森77)》之铭言: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1-23/111573
: 1月21日,香港职业电竞队伍HKA试图迁入新居“华固奥之松”不料却遭到拦阻,也使得这
: 起事件再度受到关注,为了还原当时的状况,《新头壳》特别再次访问了华固奥之松管委
: 会委任律师王瀚兴律师与HKA的经理Eric Lin。
: 华固奥之松管委会委任律师王瀚兴律师表示,立基于“出入人员复杂”这样的安全考量:
: “原本房东与他们公司签约的时候,这是属于私人契约,其他住户并不知情这里将成为他
: 们(HKA)所谓的‘员工宿舍’,所谓的员工宿舍就是‘不特定多数人’,我们这边的住
: 户都是家庭为主,总共有93户,其中大部分都是反对这样的状况的,所以我们提出条件:
: 请对方将入住的10人压到至少4、5人,我们才会愿意重新开会讨论入住的可能性。”
: =====
: 1.目前双方各执一词
: 2.华固奥之松有尝试报警,但HKA握有合法契约,警察到场后也很快的就离开现场
: 3.社区规约 vs 民法契约
嗯 其实一般人看这新闻会觉得 反正都是睡觉的地方
一般住家改作宿舍似乎也没什么问题,管委会法规上完全站不住脚胡乱要求...等等
但其实一般住宅跟宿舍在法规上定义不同 相关的公共安全要求也不太一样
建筑物使用类组及变更使用办法 https://goo.gl/tcYDBk
第二条 
建筑物之使用类别、组别及其定义,如附表一。
前项建筑物之使用项目举例如附表二。
原核发之使用执照未登载使用类组者,该管主管建筑机关应于建筑物申请变更使用执照时
,依前二项规定确认其类别、组别,加注于使用执照或核发确认使用类组之文件。建筑物
所有权人申请加注者,亦同。
附表一 关于住宿的场所都放在H类住宿类,都是“供特定人住宿之场所”,底下再分为
H-1 供特定人短期住宿之场所。
H-2 供特定人长期住宿之场所。
而在附表二的使用项目举例就有说这两种有什么差别:
H-1 1.民宿(客房数六间以上)、宿舍、楼地板面积未达五百平方公尺之招待所。
H-2 1.集合住宅、住宅、民宿(客房数五间以下)。
虽然都是H类,但H-1与H-2一个数字之差,就代表它是不同的使用行为了。政府法规
管理上H-1类的进出人口虽然还算是特定人(如公司员工),但使用强度上会比H-2类高
,所以列为不同的类组。
接下来才是比较麻烦的部分: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第四条虽然有说:‘区分所有权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对其专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
、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专有部分就是专属于所有权人的区块,简单说就是集合住宅
大门以内的范围,这条条文感觉上住户要出租,管委会并没办法管制...
然而第十五条也写了:‘住户应依使用执照所载用途及规约使用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
,不得擅自变更。住户违反前项规定,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应予制止,经制止而不
遵从者,报请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处理,并要求其回复原状。’
这条就有点麻烦了,什么叫使用执照所载用途?就是前面写的“建筑物使用类组”,
华固奥之松(97年建字0123、98年使字0365)全栋都标H2类集合住宅,使照存根现在都是
公开资料,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查查看。
因此该户所有权人依第四条当然可以合法的出租给房客,这部分是没有问题的。然而
管委会如果认为房客其实是公司,承租后作为员工宿舍(H1)使用,与使用执照所载用
途集合住宅(H2)不符,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进行干涉,其实也不能说是依法
无据的要求。毕竟法规认定上住家就是跟宿舍不同。
当然H1跟H2其实要变更也没那么难,前面提到建筑物使用类组及变更使用办法,就是
解决这种不符使用的情形,H2变H1属于比较轻微的变更情形,所以还有一种“免办变更
使用执照”,不是说什么都不用办,而是授权地方政府,可以提出较简单的申请程序而
不用经过正式的执照变更,就可以合法使用啦。
不过啦,我也看过管理委员会真的完全不理这套,硬是干涉人家店面不准开诊所、不准
开什么的,不是真的所有管委会都懂得法规的。但这个管委会已经请律师了,起码基
本上还是能用法律条文往来的,公司也应该有法律顾问,看怎么大事化小,合法进驻囉。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8-01-23 16:50:00
这个律师看起来就是已经软了啊 不然哪会说什么犯天条
楼主: chewie (北极熊)   2018-01-23 16:50:00
其实寻常律师的话 这方面专业法规也不见得懂 嘿嘿
作者: live1002 (XD)   2018-01-23 16:51:00
律师已经示弱了啊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8-01-23 16:51:00
我记得律师也是有分专长 大概管委会看到律师电话就直接打了
作者: bluecsky (我要蓝蓝淡淡的天空)   2018-01-23 16:51:00
要是真的告上去会赢 你觉得律师还需要出来放话吗XD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8-01-23 16:52:00
结果发现专精刑事诉讼(x)
作者: bluecsky (我要蓝蓝淡淡的天空)   2018-01-23 16:52:00
那篇新闻奖白了就是律师出来希望大家庭外和解了事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8-01-23 16:52:00
律师:不过就只是个小社区怎么可能会有大魔王呢干干干干干是HKA
楼主: chewie (北极熊)   2018-01-23 16:53:00
没错 看起来是想搓掉XD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8-01-23 16:59:00
生可可:台湾专门搞这种官司的律师给我找三个来
作者: lanjack (传说中的草食熊)   2018-01-23 17:00:00
学生宿舍危害公共安全www,这三小法条?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8-01-23 17:00:00
生可可他家就是玩房产的 旗下怎么可能没精通这种官司的
作者: lanjack (传说中的草食熊)   2018-01-23 17:01:00
那全台湾都不能租给学生了XD
作者: katanakiller (管他去死)   2018-01-23 17:03:00
律师也知道干不赢但管委会不鸟要硬干下去XD
作者: gn005066 (肛门爆裂)   2018-01-23 17:05:00
生可可根本没再怕的==
作者: KotoriCute (Lovelive!)   2018-01-23 17:06:00
不过之后真的可以住进去,对选手来说很不好受吧管委会一定各种刁难
作者: dustlike (灰尘)   2018-01-23 17:06:00
不过HKA宿舍应该没有变更原房屋设计的需要
作者: bluecsky (我要蓝蓝淡淡的天空)   2018-01-23 17:11:00
那条主要针对常见的"隔套收租"可惜这间房子他们并非隔套 所以...事实上要是他隔套了 今天也没啥好吵的 那这条压就好w
楼主: chewie (北极熊)   2018-01-23 17:12:00
对 但其实检举下去 除了现勘以外 都还会有就现场使用行为的认定 作为宿舍就会产生上述的使用行为不符的情形了 政府单位届时也会发函屋主/房客要求办理变更或免办程序
作者: bluecsky (我要蓝蓝淡淡的天空)   2018-01-23 17:16:00
这件事最快达成管委会想要方向的处理的方式就是去说服屋主 合法解约 帮屋主出解约成本 绝对比打官司轻松啦
作者: evammxfelix (恩恩恩...)   2018-01-23 17:20:00
其实房东要闹也可以 大部分的大厦规约都是只有管委会提出并公告 但实际上还需在住户大会上提出并通过才能实施 住户有异议也能向法院申请撤销
作者: jimmyVanClef (兄弟会将获得胜利)   2018-01-23 17:23:00
hka租下来,再转租给底下十人合租,这样行了吧?
作者: evammxfelix (恩恩恩...)   2018-01-23 17:24:00
不行 要原屋主同意及在合约中注明
楼主: chewie (北极熊)   2018-01-23 17:27:00
十人合租跟一般家庭组成也差蛮多的 只好多元成家惹(?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8-01-23 17:28:00
如果律师是古美门就会这么做了XDD
作者: jimmyVanClef (兄弟会将获得胜利)   2018-01-23 17:33:00
反正屋主是没有要鸟管委会的意思,私下废除再立新约就好我们十人同事感情好合租不行逆ww
作者: praiseZun (praiseZun)   2018-01-23 17:45:00
HKA:全香港都知道我们打官司没输过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8-01-23 18:01:00
对方只要完全不犯法,不干扰他人,住户的私法也管不了国家法条永远大于私法
楼主: chewie (北极熊)   2018-01-23 18:02:00
这篇文不就在说 自以为不犯法 并不是真的没有犯法啊XD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8-01-23 18:07:00
住户疑似不法行为是管委会<->房东 和住客完全无关而这疑似不法行为,只要房东不出来就无解
作者: LiNcUtT (典)   2018-01-23 18:08:00
HKA的租赁合约应该有载明作为员工宿舍使用吧?如果有的话,真告起来有问题的也是房东而不是HKA阿这样判的话顶多也是合约无效,房东还是得把钱吐出来吧?HKA应该不会有啥大损失,就另觅他处而已话说真闹到上法院的话,应该早就去找其他住所了
作者: jimmyVanClef (兄弟会将获得胜利)   2018-01-23 18:54:00
区区一个宿舍要多少有多少,这是生哥面子问题一定吉到底,搞不好备案宿舍都找好了
作者: hollowland (顛倒鐘)   2018-01-23 19:08:00
告到底换地方住+1
作者: e031charles (^.<*)   2018-01-23 20:24:00
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则 25条是针对既存违章建筑不是可以直接套用到这种有使用执照的合法建筑物的违反使用分区是一件事 违章建筑又是另外一件事 不要混为一谈 适用的法条不一样
作者: Ponder1230 (PONder)   2018-01-23 21:57:00
HKA不可能打输啊
作者: newgunden (年中むきゅー)   2018-01-23 22:00:00
法律有用就不会一堆违建了吧哦 现在没了 因为就地合法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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