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神剑闯江湖作者 疑似持有女童影片

楼主: siscon (laisan)   2017-11-22 19:49:50
※ 引述《SamuraiJack (杰克武士)》之铭言:
: 还有时间,再补个论点呵呵
: 如果是六岁萝莉,是真的没什么好讨论
: 但是抓着法律十八岁成年,然后说:
: 十八岁以下都心智不成熟不适合打砲
: 我只能说,会有这种想法的八成是处男啦
: 当然到底应该划在几岁,需要更审慎评估
: 但是绝对不会是某些二三十岁还没性经验的肥宅以为的那样啦,不要因为自己性方面的不
: 成熟就以为真实世界也是如此好吗?
整串下来几乎都在讨论十六岁以下的女性 (合法做爱的年龄)
怎么不讨论男性呢?
想当年我还是正太的时候 小学三年级就学会了尻枪呢
虽然这样推论有点草率 但小学女生也可能会有性欲 会自慰的吧!
如果今天有位有性欲的小学女生 自拍裸照上传 这样她也犯法?
还是说因为未满十六岁所以没有创作自由
有性欲也犯法的话是不是干脆禁止十六岁以下自慰比较快 都不能有性欲
毕竟 小时候就接触性 接触自慰 长大以后可能会有心理阴影
其实我是想说 就算是萝莉也是有可能享受性的 只是会通报的都是留下不好回忆的
再加上这个社会 对未成年女性接触性 觉得很反感 觉得一定是被害者
其实不一定 女性也是有可能享受性的 这也是女权的一部份
问题还是在于有没有被强迫 而不是有没有成年才对
作者: SamuraiJack (杰克武士)   2017-11-22 19:51:00
应该是十六啦我打错了
作者: Senkanseiki (戦舰栖姫)   2017-11-22 19:51:00
自拍裸照上船属于散播猥亵物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7-11-22 19:51:00
那样好像是监护人有事情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19:51:00
妨害风化不用多说 法律也没禁自杀 想要自己伤害自己没人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爱)   2017-11-22 19:51:00
举例错误了.....成人散播自己裸照就犯了
作者: Senkanseiki (戦舰栖姫)   2017-11-22 19:52:00
然后整串主题是幼儿性侵害、性剥削,硬是离题到性早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19:52:00
可以管 根本不是一回事
作者: seer2525 (冠军都是一场梦)   2017-11-22 19:52:00
明明就是你不知道吧 都说"抓着法律十八岁成年"了
作者: ZABORGER (乱入者)   2017-11-22 19:52:00
纳美克星还剩8分钟就要爆炸了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19:53:00
只要不传播和涉及第三者都一样 就像这串一直在说的就算是
作者: Manaku (manakU)   2017-11-22 19:53:00
很久以前 儿童裸体照可以是艺术 现在变这样是下流罪犯害的
作者: kaorucyc (Yang)   2017-11-22 19:56:00
如果恋童癖的人上传自己年幼的照片呢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19:56:00
儿童只要和第三者接触就有被强迫或诱导的可能性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7-11-22 19:56:00
同Tee意见,连人家看着衣打枪也要管的真的是住海边
作者: sillymon (塑胶袋)   2017-11-22 19:56:00
你小三就尻的出来有点早熟了吧...
作者: kuninaka   2017-11-22 19:57:00
@kaorucyc 如果是和自己的复制人幼童呢
作者: kaorucyc (Yang)   2017-11-22 19:58:00
复制人没有出现我当没有这个可能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17-11-22 19:58:00
用MUM系列可以吗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19:58:00
自己去研究各种裸照事件吧警察怎么处理的吧...
作者: kuninaka   2017-11-22 19:58:00
上面讲自己的裸照很有趣XDD大量持有自己的裸照
作者: kaorucyc (Yang)   2017-11-22 19:59:00
而且复制人跟本人算不算同一个人有得吵咧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19:59:00
很简单。1.16岁是为了方便。你总要选一个数字,投票权也是同一个概念。当大多数情况下这数字OK时,它没有错误。2.就算你很早熟,你16岁才能性交是什么很大的损失吗?忍几年而已3.他现在这样就是犯罪,社会风气上也是不道德。你当然可以说法律跟风气是人定的,但事实就是你连在PTT都找不到几个支持者。你如果能嘴到修法的话,我佩服你
作者: kuninaka   2017-11-22 20:08:00
年龄不好要删掉,那你要怎么立法?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爱)   2017-11-22 20:09:00
年龄或许不算是好标准 只是目前没有比年龄更好用的方法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09:00
年龄在这个情况下是好标准。因为1.你16岁前不能做爱的损失很大 2.大部分人在16岁前心智不够成熟 3.为每一个小孩检查身心成熟度成本太高关键就是1,你总会16岁啊,做爱又不像吃饭、睡觉、人身自由一样,缺少了会明显影响到你的身心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0:09:00
保护儿童不受性侵害的利益>>>部份早熟儿童不能作爱的损失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09:00
而且性行为这种事本来就是越早越有可能会毁掉人一生但晚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7-11-22 20:10:00
年龄只是一个没确实办法中的替代方案,哪天未来出现万能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0:10:00
权益本来很多时候是相对的= =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10:00
几年几乎没有任何伤害的事(一堆魔法师不是活得好好的)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10:00
也许以后会有让小孩考做爱许可证啦,但成本谁负责?考试公正性谁认定?考题谁出?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11:00
打错。1是你16岁前不能做爱的损失很少,儿童被性侵的损失却很大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0:11:00
打砲证只会延伸出一堆问题还有漏洞,重点是考题是什么?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11:00
有人为判断基准就有找漏洞的可能性 在儿童色情上我觉得年龄最有效和合理了 比去考试要保护小孩来得容易多了
作者: kuninaka   2017-11-22 20:13:00
请问要术科考试吗?
作者: k960608 (雾羽‧浪沙)   2017-11-22 20:13:00
请问要开设补习班吧 教师资格要怎么考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0:13:00
公民也有纳税钱不该浪费在这种愚蠢考试的权益
作者: worldark (達克貓)   2017-11-22 20:16:00
板上中二不少嘻嘻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21:00
那我直说了,你就少数派啊,爱尻枪活该。快点去选立委修法,或者号召群众游行支持未成年性交吧,如果你真的不尻枪会想死的话,不要忍,快去追求自我,你的口才跟行动力够好的话,我可能会支持你喔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21:00
在网络上打嘴砲不尻会死请随意 但事实是现实社会因为小时候甚至不用性侵犯只要性骚扰造成终身精神有问题甚至成为加害者的例子很多 但因为小时候没得性行为受害的几乎没有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0:23:00
你以为台湾有在教怎么思考吗?教你怎么好好遵守前人的萧规曹随而已,别那么多问题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0:24:00
楼上还在摆高姿态喔?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0:25:00
少数派活该的论调都能拿出来了,你还期望什么呢?哦 对你来说很高吗?贬抑你了吗?抱歉
作者: rolitachin (我肚子好饿)   2017-11-22 20:27:00
回文在那边扯不被三宝撞>部分人不能开车真是傻眼,要战法拜托先读点法理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28:00
后面的口才跟说服力你没看到吗?现在就是连乡民都讲不过啊,用原PO逻辑我也可以说我看到原PO就想一拳揍他脸上,但事实上我这么做是犯法的,我是少数派所以我吞。少数派,又没说服力,又没行动力,是要等人来同情?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0:31:00
那我想你可能没看过马丁尼莫拉的first they came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31:00
愿闻其详另外我说少数派是回应原PO的“不尻枪”会想死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0:32:00
如果少数派是可以这样玩,下场就是纳粹那样你就google first they came就可以了,诗句很短你或许听过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33:00
喔 他们抓犹太人我没讲话那个吗 我知道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0:33:00
唉,你要护航自己的想法完全没有下限的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34:00
又不是终身被剥夺这个权利...还拿言论自由比你要佐证自己不尻会死可以去找有没有比较儿童性行为快乐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0:36:00
重点不是少不少数 而是谁的权益比较重要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36:00
大于成年人快乐导致只差几年没有这权利是很大受害的资料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36:00
我要想一下这个差别在哪里 不过我想先问一下“不尻枪就想死”这个,能不能跟“不裸奔就想死”看作等价的例子,能的话,“不裸奔就想死”的人遇到“看到裸奔就想死”的人怎么办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39:00
不要再歪了 就是这串不断重复的儿童没有自己判断能力需要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39:00
自由不是给你无限上纲的啊。不然我可以自由进入你家看你洗澡上厕所吗?照你的逻辑,不讨论法律,纯讨论哲学上行不行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0:41:00
有些人就是为了自己的性癖宁可去挑战护童的底线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43:00
我相信这串大部分人都不是三次元恋童癖啦 可能只是习惯性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0:43:00
其实争论一直都在于“谁该被保护,现在的保护范围合理吗”而不在于“该不该保护”,不能自保的个体由政府法律保护是毫无疑问的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0:44:00
有人完全不能忍受挑战与质疑呢ww 真是完美护卫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44:00
不能拿来借题发挥...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44:00
lv256你可以帮我解惑一下吗 不裸奔会死的人遇到看裸奔会死的人怎么办
作者: jojobigoldtw (理諳僑)   2017-11-22 20:45:00
我是男的,我小二就会自慰了,我哥更早,幼稚园就会XD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45:00
质疑 是儿童色情这种事是正常人的底线 没人想去过线
作者: probsk (红墨水)   2017-11-22 20:46:00
有些国家是真的认可童婚啊 你研究看看他们需不需要保护吧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46:00
想拿儿童色情借题发挥想想那些实际上受害的小朋友吧...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7-11-22 20:48:00
有啊,无名小站那一堆外泄的= =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49:00
而且原PO拿不尻枪会死来说……现在不是禁止你永远不能做耶,只是要你OO岁之前不要做,你上班上课搭车吃饭都在尻枪吗?还不是憋著。你该不会要说你都那么刚好这些时候不想尻,回到私密环境就想尻
作者: probsk (红墨水)   2017-11-22 20:50:00
所以法律也没妨碍个人的凹枪自由啊XD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51:00
你上班时尻尻看就知道了XD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0:52:00
我挺好奇如果今天不是切 16 还 18,是切 性征成熟后会不会出来讲这样切法太死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53:00
还是有问题。生理成熟的人心理不一定成熟,现在很多环境荷尔蒙之类的让小朋友身体发育快。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0:54:00
我是指原 PO 跟 lv256我没有说这有没有问题,是说他们会不会觉得这样有问题
作者: probsk (红墨水)   2017-11-22 20:56:00
应该没有人第一次梦遗就可以正式性交了吧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56:00
喔喔抱歉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0:56:00
怎么样叫借题发挥?我就坦白说了一切的强迫根源来自于“限制”了18以下的性行为性交易,当你越是限制,这份产业的价值就会不断上升导致更多人为了庞大利益去逼迫,无论是儿童色情、性工作者、色情影片都是如此。你不愿让原本应该正常合意发生的事件发生,这股压抑必定会造成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以更不堪入目的形式宣泄出来,该限制的是“违反意愿的侵权行为”而不是把全部都限制起来。限制是最简单也是最没用的管制方法,这个我想许多经济学者已经提到烂了给你参考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0:58:00
所以你是说我们应该开放裸奔,避免有人压抑到受不了吗?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0:58:00
一切的前提就是儿童没有完整认知能力所以全面禁止是最好的方法 拿所有成年人前提建立的任何准则都毫无比较意义至于为什么儿童没有完整认知能力?如何界定成熟这件事?这串也讨论很多遍了 结论就是现行的年纪限制粗糙但有效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00:00
也许他是指不需要界定成熟,他也不知道怎界定一切合意就可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00:00
想挑战这个议题先去解决如何证明儿童有管控自己的能力吧
作者: probsk (红墨水)   2017-11-22 21:03:00
问题在于儿童很好骗 结案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1:03:00
这个想法真的是开放到不行free to fuck, people!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10:00
界定成熟这件事我在回文就已经质疑讨论了,我的本质是自由开放减少最大程度的强迫剥削,最小程度去保障思想不健全的儿童免于受欺骗侵权,没有什么随便干这种事别把你的愿望讲出来好吗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12:00
你的前提是有一定比例的儿童合意愿意去做儿童色情这件事就和成年人也有不少愿意进行性交易所以可以管理限制开放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13:00
连把经济自由和儿童的人身安全都给扯在一块儿了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13:00
但在儿童没有完整认知能力的先决要件下这个前提不存在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1:13:00
一个开放成自由市场的说法,我有误解吗?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14:00
没有儿童合意这件事 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代表什么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14:00
真的是为了自身的欲望什么都能讲阿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14:00
阿我不是早就说了1.16岁前不性交侵害的权益少2.16岁前非合意性交的危害大 3.你总会16岁是哪点不懂啊还有4 设量每个儿童身心健康度的成本很高。会因为16岁前不能做爱就去死的儿童我相信很少甚至不存在啦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16:00
你的儿童跟我的儿童界定方法不同,你的是指现行18以下,我是指“对性行为风险与后果不清楚的才称儿童”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16:00
再来我记得儿童跟成人性交只有成人有罪,所以你们是想捍卫儿童的什么权?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17:00
还是讲坦白点,要证明你的论点没错,那光在网络上嘴砲没用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17:00
所以你怎么知道他很清楚?你性学博士?就算你是,你要帮全台湾所有儿童检查?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18:00
所以说前面讨论过很多次 根本无法界定这种事 如果用任何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1:18:00
法律就是默认儿童对性行为风险与后果不清楚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18:00
那是现行规定下就认定18以下就是什么都不懂的儿童啊,我只是质疑这个界定方式而已。如果说出来发声的人必定是为了自身利益的话,那你的世界观也未免自私了吧 ww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1:19:00
而不是对性行为风险与后果不清楚的才叫儿童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19:00
人为审查都有有心人士找漏洞的空间 比起这个现行标准要直接了当多了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20:00
所以我不是说了吗https://i.imgur.com/ah2lIMc.jpg请问哪里看不懂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1:21:00
对儿童的严格保护 当然是先认定儿童性行为风险与后果不清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21:00
又要跳针回到“现行法规就是这样”了吗?我已经说了现行法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21:00
我讲难听一点 现在你是少数派 你就是要想办法说服别人啊。只会质疑别人欺负少数派,只会说“我虽然这样讲,但我又不一定是这个意思”,会不会想的太轻松了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22:00
你就没有讲出理啊。你只是说了类似“1+1一定等于2吗”之类的质疑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22:00
你的儿童的定义我看不懂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1:23:00
“对性行为风险与后果不清楚的才称儿童”本身就无理了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23:00
不说台湾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对儿童定义都是年纪吧你要一个个质疑过来吗?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1:24:00
我是没有看过哪个派别用这样定义儿童啦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24:00
还极权政府哩,敢情全世界的政府都是极权政府阿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24:00
群众智慧不一定是对的 但在没人想出新方法之前就是标准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24:00
我觉得你可以先提一些论证,如何最小程度保障思想不健全儿同受欺骗侵权,及如何防止权力不对等之问题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1:25:00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年龄定为十八岁以下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25:00
虽然你的儿童定义套不进你说的上句话就是了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25:00
要用这种理由质疑,那还有什么不能质疑的,杀人放火这种事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28:00
先回我就好,对你来说他们可能太凶了,我比较像有要讨论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28:00
1. 16岁这个数字是人定的,不完美也不神圣。2.可是就算它不完美,也不会造成什么损失。3.不用年龄用其他方法的话,成本变高,而且没增加多少好处。4.所以我们继续用年龄制你想质疑什么?1吗?大家都知道年龄不完美啊,所以?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30:00
极权政府的意思是,它并非人民讨论出来的共识,而是想颁多少就颁多少。如果联合国的18岁儿童定义合理,那修法让18以下能性行为的国家全部都在搞儿童色情囉?法国正打算成为儿童色情大国?不是这样吧
作者: as7490 (as7490)   2017-11-22 21:30:00
大家真客气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31:00
你不要只会质疑啊 所以你的看法是
作者: as7490 (as7490)   2017-11-22 21:31:00
萝莉也是会想受性,只是通报的刚好性体验都不好劳工都不会过劳死,死的都是刚好有病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32:00
你这套逻辑跟“法官有可能误判,所以我们不该服从法律判决”感觉挺像的呢
作者: as7490 (as7490)   2017-11-22 21:32:00
干话人人都会说,颇ㄏ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1:32:00
先证明他不是人民讨论出来的共识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33:00
法国就算修法也一样是用年龄当基准啊 只是数字不同而已所以不还是年龄的问题 法国也没认可人为审核的方法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1:34:00
照你的推论 我国宪法也不是人民讨论出来的共识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35:00
如果想质疑16还是18这个数字也可以 但我想纠结数字大家都知道没什么意义 18岁和18岁差一天差在哪?就是为了方便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36:00
to dentiq 现行的儿童界定是18当然无权,我认为是出生开始当然无权直到通过认证“对性行为风险后果完整认知”即可提前有权,所以未通过者自然就是必须受青少保护的所谓“儿童”。至于你说的如何防止侵权,这个是整个对于侵权行为的调整,并不单单只是年纪轻才有受侵权问题,无论年纪侵权就是错误。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37:00
lv256怎么都不回答我的问题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37:00
现在就是你自己也提不出怎么认证吧 全世界都没人想得出所以大家继续用年纪只是各国可能数字不同而已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38:00
如果这部份要全交由人民来讨论,要看看现实共识为何也不是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38:00
https://i.imgur.com/QCSG8oU.jpg所以你的论点是……?有除了“我觉得不行”以外的吗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39:00
台湾的宪法是世界少有的畸形产物,你确定要拿来讨论?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39:00
就不要闹成最后连二次元都给一起禁一禁才来唉就好了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39:00
如果你是照样认为为何要说最小程度保障思想不健全儿童受欺
作者: wonster (caesar)   2017-11-22 21:39:00
你很明显不懂法律 小孩也有工作欲 也有购物欲 也有结婚欲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40:00
骗侵权,要加上儿童这两字?就你讲这本来就理所当然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17-11-22 21:40:00
按你论点,肥宅自拍裸照上传也是创作自由??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40:00
lv256你的意思是不是有一种超自然绝对审判的力量可以完美判断每个儿童的性自主能力,并且无偿奉献来帮助所有儿童认证,所以你觉得这比年龄制好?你想表达什么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41:00
qqq你很会离题,虽然我很想回你但是这样战场太多我回不来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42:00
你能同意年龄越小,越无法抵抗权力不对等吗?如何避免父母代理儿女话语权?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1:42:00
qqq完全说得是切中要害 请不要把自己打不过的战场称离题
作者: as7490 (as7490)   2017-11-22 21:43:00
其实大家在讨论立法的时候,很常忽略一件事情,那就是实际执行的成本与人力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43:00
受侵犯时又如何主张自己权利?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43:00
什么叫我很会离题https://i.imgur.com/vbUxDuB.jpg问4次了,你哪里看不懂?哪里有问题?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1:43:00
lv256, 一样的问题在你那一篇你也没回答
作者: rxsmalllove (偕人爱)   2017-11-22 21:43:00
居然有在认真讨论....认真说交由人民讨论在台湾很难啦 下届就选不上了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44:00
to dendiq 没通过认证就代表对性行为的风险后果不清楚,当然要保护啊,我质疑的只有“儿童的界定应该完全由数字主导吗”并没有质疑“需要保护的儿童不存在”啊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44:00
要达成现实人民共识这想法不错,干脆把这提案反应给立委吧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44:00
你要是肯回答我任何一个问题 我需要怕你看不懂而改举别的例子吗。不离题啊,你就回答这个,我一开始就讲这些https://i.imgur.com/2MNh3ky.jpg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45:00
如何界定需要保护与不需要保护?权利不对等的问题你还是没说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45:00
DendiQ我觉得你这样跟他玩不是办法
作者: ttcml (三三)   2017-11-22 21:46:00
萝莉太梦幻了你要假设有个肥宅现在贴自己的裸照在网络上,一定马上就会被检举删除的吧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46:00
让一切摊在阳光底下,让现实社会大众评断一下对于儿童色情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46:00
to dendiq 自如果你觉得自保是个问题,当然也可以加入检定部分让他们必须持有自保能力。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47:00
的看法吧,看看现在的共识为何也不错
作者: as7490 (as7490)   2017-11-22 21:47:00
先假设“对性行为风险后果完整认知”这种测验是可行的好了,那么测验的基准是什么?要用多少人力来进行测验?每次要花多少钱来举办这种全国性的测验?如何随时间改变测验内容?能否保证测验绝对公正,不会误判?如果测验结果经实证确实有误,法律上又有什么救济管道?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47:00
所以我觉得并没有很多战场吧 现在已经达成共识儿童需要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47:00
既然他不肯回答我,你可以帮我问他看看吗1.谁能完美判决儿童性自主能力2.儿童提早几年性行为的爽度,效益有比误判造成不成熟儿童遭性侵高吗3.这种完美判决的成本有低到比年龄制更好吗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47:00
权利不对等不算问题吧 这根本是现行社会就存在的问题,已经存在他的解决办法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48:00
需要保护 而基本上除了lv大家都认同年龄不完美但是是现行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48:00
话讲完。什么解决方法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48:00
要是社会大众的共识是连二次元也一起禁一禁也可以的话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48:00
qqq刚刚还在问我道德思想实验你忘了?等等我看看你那四点再回你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2 21:49:00
原来权力不对等这问题已经有解决办法喔?请教?更别说年龄更低更严重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49:00
我这一篇第一个回的文就是那4点。道德思想实验是中途你跑来说欺负少数派会变纳粹芸芸我才回你的,老实说我对这个答案不感兴趣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1:49:00
那就别再网络上扯啥人民共识了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50:00
as7490还特别亲切的把其他方法的实行困难都举出来了
作者: as7490 (as7490)   2017-11-22 21:50:00
除了实际执行的难度,这些有的没的事情都会消耗大量成本;与其在那边争执什么小孩想受性的权益,直接用年龄划分,将所有未成年人置于法律的保护伞下才是最实际的做法享受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1:51:00
qqq你的2从各国有意修改就可以证明它并不是毫无损失,3有没有好处?还给本不需受到拘束与保护的儿童自主权这就是好处(这里的儿童指的是原法规受保护新法规不受保护的族群)说实在的as你的论点我可以理解,但是就我看来跟“你还不够成熟,听我的就对了”没什么两样,我无法认同这种做法。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53:00
好的,我认为2不是为了儿童未成年想做爱的权益,而是为了承认想跟未成年做爱才修的。证据就是我知道的绝大多数法律,未成年性爱是未成年无罪,成年有罪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54:00
你没办法认同但你提不出其他方法就只能接受它啊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54:00
简单的说,我觉得这只是成人自己想做拿儿童性自主当借口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55:00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最爱,未成年方本无刑罚,那修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的权益吗?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55:00
病人没有正常的认知能力 但后来支持这个群体的人想出方法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1:56:00
想修法就能修可以证明并不是毫无损失? 这怎么证明的?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1:56:00
证明同性恋除了性向不同外有正常人的权利所以往开放走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1:56:00
3的话你只回答到好处的部分。你认为好处可以抵消掉性自主检测的成本吗?
作者: as7490 (as7490)   2017-11-22 22:02:00
如果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我们根本不需要法律。即使成年人都会因为一时的疏失或知识不足而犯错,更遑论未成年人?
作者: eas06u4 (支那五毛勿干预我国内政)   2017-11-22 22:03:00
从头到尾都错
作者: as7490 (as7490)   2017-11-22 22:07:00
我倒是比较好奇,那些lv大所说的成熟的儿童真的这么普遍吗?有普遍到我们可以甘心去牺牲那些相对不成熟的儿童的权益的成度吗?
作者: enthusiasm12 (阿域)   2017-11-22 22:08:00
台湾应该将可以性交的年龄限制解除
作者: as7490 (as7490)   2017-11-22 22:08:00
程度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2:09:00
成熟的儿童可以去找成熟的儿童合意性交啊 台湾有两小无猜条款。https://i.imgur.com/qx01XdQ.jpg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这篇是要捍卫谁的权益难道说有个儿童,她性爱成瘾,不做爱会死。而且很神奇的她只想跟成人做,更不能忍受那个成人被判刑(即使这个儿童无罪)。这受众有点小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2:12:00
同意qqq版友 虽然我能理解站对立面的板友可能只想做思想
作者: as7490 (as7490)   2017-11-22 22:12:00
qqq大的例子wwwww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2:13:00
上的讨论 从这点来说愿意讨论这么久的版友都还是正常人比完全只是来钓鱼还是潜在的那啥我就不说了好多了但儿童色情这种东西我觉得真的是没什么讨论空间的我也会觉得所谓捍卫儿童权利根本就是只想捍卫成年人侵犯儿童的权利只是想合理化这件事 所以真的挺生气的...大家都知道成年人和儿童性交通常是出于那一方的利益所以硬是从儿童方要合理化这件事真的让人不是很舒服
作者: bill91305 (宇风)   2017-11-22 22:22:00
保障儿童情色自由跟保护小孩权益宁可选后者,不然可以问问身边的人对这种议题接受度如何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2:31:00
所以lv256说要有人民共识这想法其实也不算错,干脆把这一连串的讨论想法都收集起来寄给立委和政府相关机构好了,来看看现实的社会大众对于儿童色情的共识为何吧,省得在网络上吵个老半天也没结果,既然都想要对三次元出手了,那就让三次元来解决吧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7-11-22 22:52:00
先不讨论你们的议题,只回qqq的默认问题,裸奔的自由。基本上大多数的自由主义者都会同意裸奔是自由哦。简单的道理,裸奔的自由理所当然>伤眼的自由,就像我能穿任何服饰上街一样。但同时裸奔的同时你要负担的是所有人拍摄、围观、嘲笑的自由就是。qqq还举例子说什么不裸奔会死的人vs看到裸奔会死的人。这做个简单的类比就能得知了,不戴头巾会受不了的人vs看到头巾会受不了的人,是要保护人民戴头巾的自由,而非保护不想看到的人的自由。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00:00
虽然是很久以前的话题了,我举这个例子是回lv256说少数派被排挤会变纳粹过我觉得不是不戴头巾VS戴头巾的自由,单纯只是大多数人没那么在乎你戴不戴头巾而已。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09:00
to qqq 你不知道捍卫谁的权益这件事,常常修法方都会被指责只是为了满足私欲才想动,问题是爱这件事根本没有非得同龄门当户对才成立,给予有能力判断的未成年人本就属于他的权利是当然的吧?你只觉得他想打炮可以找同龄的就不犯法,如果他喜欢年纪大的呢?为何要刻意限缩他的选择?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11:00
所以你觉得这种人多到足以抵销掉非自愿被性侵的儿童跟做爱证测验的成本吗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7-11-22 23:11:00
不是,你的观念错误,跟多数人怎么想无关,重点在自由。现在是自由宪政体制,你的焦点不对,太多民粹观点了。我们不是民粹体制,而是沿习西方的自由宪政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12:00
s891234 那诚心发问,如果有个人的兴趣是偷窥,他也没有伤害人,他该得到这个自由吗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13:00
说实在的戴头巾还是裸奔都是你的权利,现在的文明为何限制本身就很病态,身体曲线乳沟性器官本来就属于你的东西非要你遮起来,不然就是妨害风化。先进国家会去思考这个问题,到底它有没有权利裸露,结果很明显东西方能够裸露的比例差很多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14:00
你口中的先进西方国家打儿童色情更凶呢,你确定要用先进这种比较性的词?lv256我觉得你就是先假设一个可能不存在的人,再来无限上纲捍卫他的自由啊。所以你的意思是这样吗https://i.imgur.com/UQzTVAb.jpg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16:00
儿童色情怎么不能打?我没同意过儿童色情吧?保护儿童本来就是必须的,我不认同的只有“现况儿童的认定方法”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16:00
现在儿童去跟成人性交儿童没有罪啊,你想要捍卫什么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17:00
那个人是你的假设,并不是我的,不管该人或是该族群存在与否,权利都存在,没有特殊理由就该还权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7-11-22 23:17:00
偷窥侵犯他人私领域的隐私了,跟服装自由有非常大程度上的差别,你想偷窥他人私领域的自由<<保护私领域不被侵犯的自由,举个例子就知道了。杀人放火的自由<<<人生安全自由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17:00
所以就是你不同意儿童用年龄了。那我刚刚的4点、你回应的2点跟我再次回应你的两点,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18:00
保护儿童>>>>>>>儿童作爱的权利什么叫没有特殊的理由 请不要无限上纲自由好吗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18:00
你确定你想表达的是什么吗?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18:00
捍卫什么人?就是有合格分辨能力但是在现行规范之下属于儿童,进而不能自由选择对象的人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19:00
权利是相对的 没有什么权利都存在应该还权那些有合格分辨能力的儿童作爱的权利 没有重要到要为他们办个测验 就这样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20:00
https://i.imgur.com/OZWj83V.jpg我拿2小时前的话贴给你s891有意思的是,我觉得私领域的概念就是“大多数人”觉得他重要才成为私领域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7-11-22 23:22:00
至于儿童色情,用年龄来限制儿童自由vs保护儿童安全,太笼统,但目前似乎没别的可行方法。只能利用民主体制投票出个大概年龄,总之很不精确但似乎有必要性。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22:00
to ith 我指的是“符合理解风险后果,与成年人一样可以行使权利,不需再受保护的人”既然没有“保护思想不成熟”的理由了当然就还权,有问题吗?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23:00
啊我就问你啊 谁来决定?就像qqq说的 你觉得会有哪个完美无缺无偿不会出错的机制?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24:00
比如说你的公司要登记你的手机当作联络方式,或者要求你加入公司群组的line,这算不算侵犯你的个人资讯隐私私领域,难道不是看“大多数人”怎么想吗?大多数人能接受提供手机号码时,你坚持说这是我个人隐私不能算错,但是你会成为怪人。而更极端一点,当大多数人认为儿童色情不好,也确实会造成儿童身心伤害时,这种“大多数人”认为的情况就严重到需要形成法律了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24:00
to ith 限制的时候讲一堆,要还权就说没必要为了你们劳师动众,你不觉得很可笑吗?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7-11-22 23:25:00
私领域跟大多数人觉得重要完全打不上任何关系,差多了,私领域是有定义的,你要在公领域做事被偷窥是合法的(例如在大街上脱裤子上厕所,被任何方式看都是合法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25:00
基于保护儿童立场完全不可笑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26:00
你就是假设一个可能不存在的儿童然后无限上纲她的自由啊。被性侵身心受创的儿童倒是真的存在而且很多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26:00
少数儿童作爱的权利 远远比不上保护儿童的利益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27:00
lv256你有要回答我2小时前问的3点吗,我刚刚重新截图贴给你了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28:00
qqq别再跳针到别的议题了它根本无法类比,再用类比来讲你会找出一堆跟这情况不一样的设定那就吵不完了,我只想说“当保护的实质必要不存在的时候(也就是检定能力之后),就必须还权不能再限制其自由”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28:00
别闹。谁在跳题。别闹了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7-11-22 23:28:00
加line跟侵犯私领域毫无关系。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29:00
你真的不要闹,你有心讨论的话勇敢一点好吗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29:00
你为什么觉得保护儿童是限制而不是保护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7-11-22 23:30:00
除非是入侵手机,看里面资料才是,加line? 别闹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30:00
换个方式说 难道一个儿童表现出足够的成熟 我们就可以剥夺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30:00
因为限制跟保护,本来就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吧的东西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30:00
s891我不是很想继续这个话题了,如果我举例不当的话我道歉。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31:00
你认为是还权 我认为是剥夺她的权利而且你根本没有法证明一名孩童有足够的成熟 就这样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32:00
lv256,你的说法就像是别人的小孩死不完啊。你说他有自主能力,如果他没有呢https://i.imgur.com/jsBjKFp.jpg如果你的意思如我两小时前的附图:有某种神圣不会出错的力量可以辨别每个儿童的性自主能力,保护每个不成熟的儿童并给予每个成熟的儿童自由,那我同意你的理论,但事实上这太天方夜谭了所以lv256你是想讨论一个现实中完全不可能出现的情境,所以拒绝我们整个晚上不断用现实的例子举例吗?我实在不懂你怎么讲的出我在离题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38:00
to qqq 能力认证一直以来都不可能完美,但是至少可以保障有意愿取得能力的人一个方法,如果要质疑认证效力,那现行的一切职业能力认证你又是如何相信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39:00
职业能力认证的误判会害到儿童吗?这也能类比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39:00
因为风险小报酬高啊。我一开始就跟你讲了,儿童性自主就是风险高报酬小成本也高的事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3:39:00
阿就脱离社会现实,不想去管它阿,反正就只想主张自由最好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40:00
所以你到底想表达什么。你有没有要讨论现实的东西?还是只想讨论你脑中那个性爱成瘾又只想跟成人性交,并且上帝会告诉你那个儿童够成熟的世界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40:00
为了保护少数儿童的作爱权利 所以牺牲可能被侵害的儿童?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3:41:00
不要限制最棒了,其余的管它去死,反正对我没危害就好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41:00
不管是实际执行的层面跟权利比较的层面 都没有立论点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3:42:00
lv256的谜之成熟证明法到底是什么?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43:00
to ith qqq 你们口中不断提到“报酬小、自由权利比不上保护与限制”我认为这是十分自私的想法,怎么他人的权利到你们手上就成了可割可弃的东西?甚至可以给予低价值的结论?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3:43:00
看起来前面有人讲的free to fuck, people!也真的没讲错阿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44:00
我才认为你的报酬小、自由作爱权利比保护不受侵害的权利大才是12万分自私的想法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44:00
to ith 请问“为了保护少数儿童的作爱权利 所以牺牲可能被侵害的儿童?”是什么意思?既然通过了认证还有什么问题?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45:00
我再讲一次结论:如果世界上有个超自然力量可以绝不出错的分辨每个儿童的性自主能力,保护每个不成熟的儿童并且给予每个成熟的儿童自由;成本还很低,我们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真的也有儿童性爱成瘾不在未成年做爱会死,而且只想跟大人做爱,而且她很在乎那个大人会不会犯法(毕竟她跟大人做爱本来就不犯法)。在这种情境下,我可以同意你说的话,可是这情境我怎么想都不可能成立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45:00
你先讲你要怎么认证 又不会有任何误判再来啦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3:46:00
连现实社会可能会接受的办法都提不出来,只会讲自由最棒了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46:00
lv256:你找一个不做爱会死的儿童出来。我倒是找的出很多被性侵受创的儿童讲什么干话丢脸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47:00
儿童的人身不可侵犯权VS作爱的什么鬼权 哪个贴近基本权?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47:00
to ith 笑了还在讲误判,能力证照发出去如果失误对社会没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3:47:00
我前面只是在开玩笑,结果好像真的说中了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48:00
顺带一提我室友说他很想强奸lv256,你可以捍卫一下他的权力吗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7-11-22 23:48:00
老实说 lv你这么想探讨年龄限制剥夺自由跟权利的话。投票权、各公职被选举年龄、劳动基准法的童工、民事法各种权利包刮契约、公司、结婚等等等都有,你如果要推动证照来取代年龄,就不要偏爱,一起去推动吧!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3:48:00
限制太多是不可行的,真的是别人的孩子死不了阿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48:00
我觉得把罪犯关进去完全不能称为损失再说一次 对儿童的保护不是限制 是他的权利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49:00
to qqq 对你而言自由跟权利代表的是“没有不会死就无所谓”吗? 没自由当然不会死你看看隔壁强国就知道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50:00
有一张"对我性行为就犯罪"的金牌 凭什么叫限制自由跟权利本来就不是绝对至高无上 你有没有学过公民啊?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51:00
所以16岁之前不能做爱是多严重?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3:51:00
怎么隔这么久回来又在鬼打墙 就说了说极端点儿童法律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51:00
先去查查基本权再来 不要一直离题扯没逻辑的话提转移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52:00
to s 事实上那些东西我也是抱着一贯看法,能力到了就必须给予权利,至于你说推动,人民思想没有改变是不可能推动的,我一个人现在能做的仅仅是思想沟通罢了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3:52:00
不算一个完整的人 用其他任何成年人的权利类比都不对
作者: lv256 (等级256)   2017-11-22 23:54:00
好吧 既然你们觉得他人的权利对你们不值一提,尽管受着保护与限制就是最佳解,那就这样吧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54:00
lv256你现在就是在打烂帐。别人质疑说儿童性交合法化是成人满足私欲,你就说“不一定”,有可能有儿童想。别人拿儿童提早性交的效益跟被性侵的损失比,你说我们没资格比。你这种论证法可以套到任何话题,把任何话题变成无意义的“有可能”不要抹黑别人,丢脸恶心死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55:00
我可不认为他人的权利不值得一提,你倒是认为儿童不受侵害的权利不值得一提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3:55:00
儿童就不是一个有完整行为能力的人 不是"他人"先解决怎么说服其他人儿童有完整的认知能力再来谈其他的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2 23:55:00
https://goo.gl/aGdomn 大概是想捍卫这一类的人吧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7-11-22 23:56:00
我认为儿童作爱的权利位阶远在保护儿童不受侵害的权利之下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2 23:56:00
你敢回答看看,如果那个儿童性自主权被误判,你负责的起吗?你该不会又要跳回去每个制度都不完美吧?没有比较好那你改个屁
作者: anlam (木田)   2017-11-22 23:57:00
所以不做爱会觉得hen难过的儿童叫什么名字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2 23:57:00
还思想沟通...不就只想打着自由的旗号,认为干啥都可以
作者: teeeeee (日夜不分)   2017-11-22 23:59:00
qqq大息怒啊 这一串有些发言有点危险了 虽然我理解你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1-23 00:00:00
一点现实的例子、可行的办法都讲不出来,只会扯什么儿童有作爱的权利,然后无视其它人的发言,这能叫做沟通阿有时看了看一些奇怪的言论,真的会让人觉得直接转职成所谓的卫道人士好像也不错的样子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7-11-23 00:40:00
这里就辅导级看板,可是大家都当不要超过限制级就可以XD说错,不是大家,可是这个板真的"很多人"都是这么想...同理你们就知道这个板有多少会用这种想法戴人卫道帽子囉~考试?大人要不要先考啦XDDDDD
作者: anlam (木田)   2017-11-23 01:59:00
做爱跟自慰可以相提并论?受教了
作者: hpw841031 (我从没听过安丽)   2017-11-23 02:32:00
总觉得辩论每一方都在滑坡@@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7-11-23 03:45:00
同意楼上,满多言论滑坡得很厉害
作者: lm314v25 (飞驱鸟)   2017-11-23 04:27:00
“并不是永久剥夺权力,oo岁自然会还你”这么恶心的想法是哪里来的。每个人小时候先剥夺个两年依附关系、再剥夺个几年团体生活、顺便剥夺个几年自由思考。然后要求你在出社会的瞬间就要全部学会…对你而言方便管理比什么人格正常发展重要多了对吧。就算在性启蒙上也是一样的,为什么有国家把合意性交年龄下修到13~15,既然你生理上性成熟了,在合法的前提下,反而有机会教育和保护,健康的进行性探索。“反正我禁止了,那些乱搞的小鬼是他们自己的责任”这种卸责心态以为别人没出过社会看不出来吗?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3 07:59:00
这种恶心的想法还真的只有阁下才想的出来。现在哪条法律会判未成年性交者未成年方有罪的你倒是找出来?恋童癖想跟儿童性交所以把自己除罪化,这种恶心的想法以为别人看不出来吗?还说出社会……对你来说出社会是值得拿出来强调的事吗你还拿“有国家下修到13岁”来举例 所以你是认同年龄制囉?你的论点到底是什么?还好意思讲卸责心态咧。在我看来你的心态就是“反正有专业人士会去帮那些儿童鉴定性自主能力。如果他鉴定错了,那个鉴定人好可恶,那个儿童好可怜”这不叫卸责心态什么叫卸责?你连人权有分等级都不知道,还来装什么人权斗士?你要不要抗议未成年不能办信用卡不能跟银行贷款买房子?(结婚即在民法视同成年)
作者: LWEN (加油吧)   2017-11-23 08:11:00
漫画看太多?
作者: qqq3892005 (ShinyaS)   2017-11-23 08:11:00
要无限上纲人权的先找找有哪条法律是规定未成年方不能从事性行为,再来说他们很可怜吧。唬烂一个不存在的人遭受不存在的权力剥夺,再来无视现实的各种问题,装作众人独醉我独醒,甚至有人还有脸指责别人。我真希望你们只是反串在钓鱼,不然这真是太恶心了
作者: cheeseup (我爱起司)   2017-11-23 09:41:00
qqq辛苦了,真的有很多变态的想法超恶学校就是社会的小型缩影,你在学校学不会与人相处的方法出了社会当然会适应不良正常发展是指什么东西? 不先在学校跟同温层互相熟悉不然要直接丢进社会里面被大人吃掉?
作者: idow (Isamu)   2017-11-23 10:32:00
幼童根本都还没出社会 怎么可能“完全”认知性行为的后果与责任要也是先争取他们的工作权之类的吧
作者: satan82712 (赛坦G)   2017-11-23 12:46:00
18岁以下有两小无猜条款呀现在吵得到底是什么?18岁以下就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是吗?未满18岁许多公民权利都无法完整的运用,在民法上根本就不算是能完整承担责任的人
作者: ACMANIAC (請肥宅救救肥宅)   2017-11-23 13:13:00
12岁以下的儿童也就算了,因为绝大多数都没啥性行为能力心智能力太过低落所以禁止打炮也没啥问题可是到国中就不太一样了,国中生很多是享受性爱的两小无猜其实有点怪,实际上的作用是让他们只能跟同样是未成年没啥性经验的在互相伤害...
作者: feanor0709 (blackened)   2017-11-23 13:55:00
不要牵拖我们理组好吗? 真的理组逻辑这样怎么念?
作者: idow (Isamu)   2017-11-23 13:55:00
开放年龄限制就一定不是互相伤害?而且伤害不伤害是谁决定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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