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威胁杀死日本声优水濑祈 他害活动取消遭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13:21
我觉得喇
假如法律是吓阻、报复或隔离作用
精神病患犯罪就该比照一般人的罚则
毕竟报复是为了受害者
吓阻是为了犯罪预备军
隔离是为了平民老百姓
都跟加害人是不是精神病无关
那假如法律是教化作用
精神病患犯罪的刑责甚至应该要加重
因为精神病患比一般人更难教化
所花的时间自然应该比较久
语毕,谁赞成?谁反对?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7-11-08 10:15:00
赞成!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7-11-08 10:16:00
赞成
作者: maplefff (maplefff)   2017-11-08 10:16:00
我你大概快被隔离了看
作者: Dirgo (静!)   2017-11-08 10:16:00
没有犯意,所以大家要原谅他们喔QQ
作者: s10153524   2017-11-08 10:20:00
可以不要原谅啊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11-08 10:21:00
要先把刑法故意犯修正掉
作者: rofellosx (鏖)   2017-11-08 10:21:00
前提是吓阻对精神病患有用??你的认知不等于他的认知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24:00
你有没有看过一种言论“精神病患犯罪刑责一定比较轻”?这句话是正常人说的还是精神病患说的?所以我说你怎么会觉得我所谓的吓阻是对少数的精神病患而不是多数的非精神病患呢?
作者: g81915 (听枫潋雪)   2017-11-08 10:26:00
更难教化所以要花更长的时间??你用一个几乎不可能有用的方法不管花多少时间都是没用的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28:00
那也是方法要改革而不是刑责要缩短吧?你今天会因为读书方法错误就把读书时间缩短?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29:00
知道现在监狱处遇状况就会知道矫治几乎不可能有用
作者: s10153524   2017-11-08 10:30:00
还是一律死刑好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30:00
爆满的状况很多都是所谓重刑化思想造成的(处罚无效-->关更久-->矫正机能不彰-->处罚无效)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31:00
所以你们都会因为成效不彰就放弃所有事情囉?这不是因噎废食什么才是因噎废食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32:00
不是放弃所有事情啊,是现在的处理方法根本没有用,比起将他们丢掉监狱不如建立更完善的社会安全网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33:00
今天硬要把矫正机能跟刑期挂勾真的没什么逻辑,要改革的是方法,你可以说关的地方必须新增哪些机能,但是永远不说这个只说关监狱没用,这跟解决提出问题的作法有什么两样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34:00
就算不从刑期加长观察,你说把他们关他们也是监狱爆满的原因啊然后比起关监狱再加设施,为什么不要一开始在社会上增加矫治就好,还可以预防可能的犯罪人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35:00
为什么把社会安全网跟监狱放一起类比?两个不同领域的东西,还是说今天监狱的人力都是从社工调来的?是的话我道歉我不够了解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36:00
更别提监狱很容易变成犯罪技术交流大会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36:00
所以预防跟治疗两者成反比?只能二择一?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37:00
我的意思是以矫治来看丢到监狱就是个烂方法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37:00
犯罪技术交流大会真的就是脑补了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38:00
如果有必然关联的话为什么台湾比起废除死刑的北欧国家有更高犯罪率?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39:00
精神病和犯罪也没必然关联,制服跟霸凌也没必然关联,都要有必然关联的话很多东西不用讨论了
作者: s10153524   2017-11-08 10:39:00
虽然技术交流是脑补 但是恶性互相交叉加重是时有所闻的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39:00
所以我提出的方法就是替换现在的烂方法啊XDD国家资源有限当然要投资在有效些的地方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40:00
我刚刚想表达的意思就是s大所说的
作者: s10153524   2017-11-08 10:40:00
谁敢做出保证啊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41:00
你今天能够证明预防跟治疗两者资源不可能同时扩大,并且证明预防胜于治疗,那你的言论才有逻辑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41:00
我没这个意思,只是讲出变因多所以把他们关到监狱也不一定能发挥一般预防的效果现实的国家财政资源有限这个应该不证自名吧……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42:00
就算会加重那也该是监狱要做改革,跟刑期也无关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43:00
预防与治疗不冲突啊啊,只是我个人认为把他们丢到监狱在预防和治疗都没用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44:00
财政资源有限还是两个领域都没有有力人士发生,我想你也可以好好思考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44:00
监狱本身改革我赞同,但现在狱政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监狱大爆满哦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45:00
关于狱政改革其实不少有力人士一直发声(台大的李茂生老师、罗秉成律师等扩建的问题现实不太可行的问题在于监狱是嫌恶设施,邻避效应下其实满难找到适合的地方的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46:00
他们算有力的话 那政坛的专业政客真的要哭了 争取经费在民主国家靠的怎么会是民间人士难不难都是假议题 在资本主义社会只要有经费这都不是问题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0:48:00
政治的运作和民意有关,政治要员不推这些的原因应该是大部分的民意其实更觉得他们抓去关就能解决再加上前瞻、长照………等,现在的国家到底有没有经费去推真的要持保留态度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0:53:00
经费不够只是因为民意不到位 民意不到位只因推广不力 推广不力只因有力人士不够多所以我再重申 我不认为两者必须择其一 纯粹是因为没有有力人士为这两个领域发声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7-11-08 11:03:00
我也有这样想过
作者: jaylong (jaylong)   2017-11-08 11:03:00
我觉得可以,赞成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7-11-08 11:04:00
不是要害精神疾病患者受更多处罚,但总觉得正常人反而被歧视我是指没精神疾病的犯人,甚至智慧犯,都被压迫了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1:05:00
如果你认为如此我也尊重你的看法,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也还是不变。参酌现在政府财政状况(负债、赤字)以及之后推的政策所需的经费(长照、前瞻)等我实在不认为政府有能力同时投资二者,特别是在现今监狱处遇效果不佳而势必须提出更高额经费改革的状况下。而如果你同意我刚刚所说,现在的监狱其实不足以发挥矫治及预防的状况的话,在目前的情况下要不要把他们都丢到监狱我觉得可能就要再想想
作者: kk860521 (KuLiPa)   2017-11-08 11:12:00
现实面如同A大所说(我国) 如果对没发声或是不满现况有议建议各位满腔热血的大大选个民代 议员 甚至直接立委XDD就会了解推动的困难 还有多层面上的限制 但我认为要大家都知道这个内涵 也可以说欠缺期待可能性吧ww
作者: c1396 (Robin)   2017-11-08 11:18:00
自以为 法律用来教化? 人家减少刑责有理论根据 你有?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1:20:00
建议你先买本刑总来看 看完你就会想删这篇文了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7-11-08 11:27:00
我觉得倒不必呛别人非专业科系啦……毕竟也是因为我们所受过的训练才会有这些看法,其他人和法律人的看法不一样满合理的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说我一脸被劈样)   2017-11-08 11:34:00
法律人就一定懂法律嘛wwwww这是我弄相关业务的感想wwww
作者: s10153524   2017-11-08 12:00:00
觉得人家说错就提出意见来 不用在那边自嗨嘲讽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2:03:00
有点让大家误会了 正是因为这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才希望让他自己去看 并没有嘲讽的意思
作者: as80110680   2017-11-08 12:10:00
本科系放一句你们什么都不懂然后呢?没办法以理服人就不要一厢情愿认为别人都该跟你一样持相同意见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13:00
本科系说我不懂还满正常的 毕竟我专业是理工 只是说出外行人看法而已倒是嘘的那位可以提点建议 本科系的好歹也有叫我买书看了 你
作者: lime2001 (小樽)   2017-11-08 12:19:00
简单来讲,世界各国都是精神病都是减免剩至免除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20:00
要反驳我说法律不是用来教化的 那你可以跟我说说刑法总则中
作者: lime2001 (小樽)   2017-11-08 12:20:00
因为他们不具备正常人的心智能力 你要求一个不正常的人
作者: lime2001 (小樽)   2017-11-08 12:21:00
的人遵守法律 就跟法律不会罚猫狗一样 因为他们无法体会精神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2:22:00
要把复杂的东西言简意赅的讲是很困难的事 我想任何专业都是如此 所以才常有这种反应吧 当然语气如果不慎会容易让人误会 自视甚高的人也不在少数就是了刚才我的用词也不够谨慎 这里说声抱歉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24:00
法律又不是只有教化作用 动物伤人还不是会扑杀 类比失败有空我会买本刑法总则研究看看的
作者: lime2001 (小樽)   2017-11-08 12:27:00
笑了...扑杀可不是刑法喔 你要不去看看刑法的处罚对象是那些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28:00
我当然知道扑杀不是刑法 我的意思是假如你要把精神病患类比动物 那是不是该扑杀?
作者: lime2001 (小樽)   2017-11-08 12:30:00
我类比的是法律不罚猫狗 你想清楚了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30:00
那我就问你 法律对于动物伤人有没有规范?那动物伤人时人类实际作为是什么?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2:31:00
简单来说 如果他没有去遵守法律的可能性 你的处罚也同时变的没有意义 因为他就是没有法的概念 他较需要的是治疗和法治教育而不是服刑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32:00
这我同意 所以我要求的是不遵守法律的透过刑责遵守法律 而
作者: hom5473 (...)   2017-11-08 12:33:00
那刑期还是该照判啊 依刑期强制进专业收容所治疗才对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33:00
不是把它界定为动物认定他不可能遵守法律假如要认定他不可能遵守法律因此不受法律规范 那就扑杀吧
作者: hom5473 (...)   2017-11-08 12:34:00
直接放出去 家长又不一定会积极协助治疗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34:00
我觉得刑责照判 然后用公式换算成治疗时间或法治教育时间是我比较能接受的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2:36:00
是的 需要专门的机构处理 但遗憾的台湾还没进行到这个阶段 主要仍是做半套的治疗后回归社会 问题一直没解决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40:00
QQ
作者: GonVolcano (火山君)   2017-11-08 12:41:00
本来就是,凭什么精彩病就可减刑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7-11-08 12:43:00
那,凭什么所谓正常人犯罪,就不需要治疗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43:00
是说那个觉得精神病可以类比猫狗的还有什么想法吗==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44:00
所以正常人就是丢进监狱里叫他悔改啊 大概吧==正常人刑期>进监狱 精神病患刑期>用公式换成治疗时间 只是台湾没在治疗的 所以公式就变成纯减免刑期了 大概吧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2:49:00
因为他们有法的概念 只是不去遵守(当然也有不了解法律规范的时候 这里先不讨论)并不是没有能力 所以我们给他的应该是处罚和回归社会的助力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51:00
那可以问一下吗 在没有治疗机构的前提下 为什么精神病患刑期得以减免? 还是说这不好概述 假如不好概述我改天再自己翻书
作者: majx0404 (等生命中的一个人)   2017-11-08 12:52:00
法律又不是为少数族群订的 是为社会整体订的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7-11-08 12:54:00
监狱哪有矫正或悔改的功能,只是让人变烂人吧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2:55:00
减刑的理由前面提过 正是因为没有他遵守法的期待可能性甚至行为本身也非出于自由意志 因此你的处罚变得毫无意义比起以相同刑期换算 治疗到好不是更重要吗?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55:00
那个是我的想法错了 上面有人回答正确的答案给你了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7-11-08 12:55:00
监狱真的看起来不像能教化人心,使人回归社会的地方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56:00
我同意更重要啊 所以我的前提是没有治疗的情况下
作者: Becuzlove (阿呜阿呜阿呜呜~)   2017-11-08 12:56:00
精神病不该减刑 哪个立委敢修法肯定变伟人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2:58:00
应该说 我的问题是 法律在无法预防跟治疗的情况下 应该要能压制犯罪吧?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2:59:00
刑责的存在都显的矛盾的部分呢 当然精神状态的判断是由专业的医疗人员评估 也有程度的分别 所以刑责依然适度的保留了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3:02:00
不太懂这段话的意思 什么叫刑责的存在都显得矛盾的部分 这跟压制犯罪联想 我兜不起来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3:02:00
这会讲到犯罪心理的部分 法律没你想像的万能 跟实现正义也是扯不上边的哦啊 我是想说你可能会想到如果治疗比较重要为什么刑责仍然保留的问题我尽量讲的白话了 大家不要再情绪化了啦QQ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7-11-08 13:13:00
?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3:18:00
好吧 那压制犯罪的部分我再自己翻书好了打问号我也是只能问号==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3:32:00
法律确实有使人预见后果而不敢实行犯罪的部分 但其实很有限 举个小例子:小时候想偷玩电脑时会想到被妈妈发现会被吊起来打吗 才不会勒~~~我就是想玩啊干 于是就说谎说自己要做报告 或者想办法让妈妈不要发现 这和犯罪者心理是一样的 在正打算如何实行犯罪行动的人的眼中 法的拘束早已失效 他只想着如何不被发现 这也是不支持重刑化的一派主张的想法 因为如果重刑化导致的必然是犯罪手法的精致与残暴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3:41:00
我发现我问错了 这边我想问的应该是保护法益的部分QQ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3:43:00
你的意思是说被害者那方面(?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3:47:00
算吧 就剥夺加害人法益保障被害人法益的部分我发现我刚刚误会压制犯罪的定义了==而且我刚刚终于查到我要表达的定义了 预防犯罪除了积极的一般预防以外还有消极的一般预防吧?我主要想提的是这个部分
作者: as80110680   2017-11-08 14:12:00
因为认为精神并没有自主的能力而不想办法减少其造成的外部成本,真是先进的想法呢
作者: yutakasnow (苍音)   2017-11-08 14:16:00
先不说这些 公司的损失不去求偿吗?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7-11-08 14:31:00
安安键盘刑法犯罪学专家,刑总读过了吗?看在原po后面的态度推回来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4:56:00
的确有一般预防的功能 但不代表能消弭犯罪 理由是犯罪人的心理层面的问题 防范的有限 如上述更何况一般预防的前提是行为人有畏惧刑罚的可能性 精神病患并没有效果
作者: york13468 (York)   2017-11-08 15:26:00
如果把病友跟未成年者类比会比较好理解吗
楼主: wtsf (牡羊犬)   2017-11-08 15:31:00
我指的是 消极一般预防的部分干 消极的特别预防才对 名词怎么那么多==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5:52:00
是啊 所以积极与消极相互辅助 尽可能助犯罪人回归社会 并在这段时间将其与社会隔离 因为特殊预防的目的终究是再社会化 除非有再社会化困难的案例 当然 这方面的判断过于困难 现行制度也不够完善
作者: Zundel (编圆人)   2017-11-08 18:08:00
法律系会战你 但我认同你精神病治不好还是直接击杀比较快
作者: MIOAAZO (脱非入欧)   2017-11-08 19:19:00
我讲那么多 不认同倒是没什么 本来价值观就没所谓对错 但你的这结论让我很遗憾 就讲到这吧 再讲下去也没意义
作者: Shalone (虾龙)   2017-11-08 20:07:00
哈哈 哈哈 哈哈哈
作者: jack86326 (刚注册成功)   2017-11-08 21:39:00
同跟wtsf大有自闭症的我表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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