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he84311 (Rainsa)
2017-10-02 01:02:13https://www.facebook.com/phoenix.cheng.96/posts/10207935949356698
这两天收到一些对于本人关于“著作权法”和“电信法”修正案的指教,也有其他立委来电
★我就把这两个案子撤掉,但是我目前看到的都是理论,很多衍伸,不管是从行政、司法、
随着网络软硬件技术发展,和生态演变,这些争议也一直在质变,就再看看各方贤达有没有
★我还是留着星期四质询NCC詹婷怡主委的完整影片,建议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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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有点烫
作者:
leo79415 (Meega)
2016-06-23 16:53:00爽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龙之介)
2016-06-23 16:55:00都是垃圾XD
作者: a0930192264 2016-06-23 16:55:00
太爽拉~在嘴啊~
作者:
Salcea (5457)
2016-06-23 16:55:005楼废物!
作者:
orze04 (orz)
2017-10-02 01:03:00缩了
作者: EvilCerberus (想听树懒叫) 2017-10-02 01:05:00
想试试水温,结果烫到跳出来 XD
作者:
a71085 (iii)
2017-10-02 01:05:00SOPA当年就吵得乱七八糟了 连民主灯塔都过不了的东西怎么会想在台湾复制
缩了是好事,这法案之前就战过了:实务面太容易被滥用
作者:
a1106abc (HP都陷入内战中)
2017-10-02 01:08:00想好再提好吗 整天试水温
作者:
jj980734 (碎掉的玻璃心)
2017-10-02 01:08:00有缩有推,不然DDP大概不用选了
而且说难听一点的, 现代的智慧财产权根本是大财团垄断利益的工具,连创作者自身有时也会被婊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说我一脸被劈样)
2017-10-02 01:09:00封了会不会以后连质询的材料都拿不出来wwww?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7-10-02 01:10:00目前就试一下人民的接受度吧 修内乱外患OK 网络长城NG 党政军入媒体待确认
好啦 知道缩就好 说真的 知道缩也是一种天分有些人明知道做错还在那边硬干
才2013年吵过的议题,就算是针对伊莉那些境外侵权网站,之前霹雳也才抓到可以求偿的对象,证明现行法令完全足够,只是执行的问题,提这种根本没事找事...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10-02 01:17:00SOPA 当年出来的时候在美国火势烧超大喔 我一堆美国朋友完全没办法接受这种类似政府决定什么网站可以封闭的做法这种法案除了封闭盗版的能力有待商榷,被滥用的机会太高
作者:
WLR (WLR™)
2017-10-02 01:20:00通过的话,nico和bili被封都不意外,尤其台湾有代理的动画
作者: backzerg (Blackzerg) 2017-10-02 01:24:00
有够低能 这不是什么温度高 这根本是用油在炸了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0-02 01:24:00这种立论看起来是善意的,但现实会被滥用的机率实在太高
作者: backzerg (Blackzerg) 2017-10-02 01:25:00
乡民边吃鸡排边看都看出问题很大 我才不信这些人不知道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0-02 01:26:00而被滥用的风险实在是令人不太敢想阿...
作者:
HD19 (HD)
2017-10-02 01:27:00推听得进去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7-10-02 01:28:00不见得, 每个人的观念立场, 心里面的天平都不一样, 就跟有些人无论如何都觉得台湾人是中国人, 有些人不是
反正敢提这种法案被骂白痴已经很好了,恶意解释的话这阴谋论的帽子拿都拿不掉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17-10-02 01:34:00这法案想解决盗版的目的,大家都支持,但重点还是在这法滥用,带来的伤害远大于“要解决的盗版问题”。另外这法案能解决盗版的效果也很有限。用vpn就破解了
作者: backzerg (Blackzerg) 2017-10-02 01:37:00
说不定解决盗版只是表面上的正当理由 真正原因嘛~呵呵
之前霹雳能抓到, 是因为事主傻傻的放google云端,google愿意配合提供IP才抓到, 如果真是境外自己架站又不想鸟台湾法院的, 现阶段法条真的完全无解嘴上说赞成反盗版, 可是反对完封锁也没来想提怎样立法封锁盗版的
比起什么盗版侵权啥的,我比较想研究如何革除“版权所有人不是创作者”这种资本主义社会下的怪事
作者:
fman (fman)
2017-10-02 01:50:00“版权所有人不是创作者”代表创作者讲版权移转出去啊,这哪里怪,要解决可以限制创作者无法将版权移转出去,但这样只会造成许多创作者的创意无法出版而已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7-10-02 01:52:00因为签了那种‘以什么什么代价让渡某权利’的合约啊应该质疑的是觉得合约不合理为什么不先去法院打场官司看看能不能取消不合理合约而会是先上网络制造风向...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0-02 01:55:00除非真能保证立的法案能不被拿去滥用,不然还是维持现状吧
呵呵~~桃园的人口结构一堆年轻人爸妈会看日韩剧+动画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0-02 01:56:00被滥用的风险实在太大过于盗版的危害了,这才是很多人担心的地方
现状就是一堆人用盗版呀XD 每次智财法要增个阻挡管道就抬什么言论自由 帮大财团做事来挡到死其实还不说一堆人到现在都还搞不懂这次提案是什么, 法案明明就只写版权所有人向法院声请, 一堆人不知道怎么扯去政府机关了
但实际上前面我也吐槽了,很多版权的拥有者不是创作者,而是出版业者=财团
你不要拿别人的钱, 版权拥有者怎么会变动? 你要别人出钱, 又想独占好处, 当其他人都傻了吗?
那些财团已经赚够多了,我还没听过出版业者被盗版搞死这种事呢(捏鼻)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0-02 02:06:00拜托,这个提案也不只乡民反对好嘛,很多学者也都有意见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10-02 02:07:00问题是这条被滥用的风险就高得很夸张啊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0-02 02:08:00不然郑委员干麻撤案,他可以赌一下冲冲看结局阿而且前面也有推文写美国类似的法案也都被挡掉了
讲得出理由反对OK呀, 可是连法案做什么都弄错还反对的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0-02 02:10:00那台湾干麻就得要有这法案阿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7-10-02 02:10:00还有一种是煮青蛙的效应: 你看那个都挡了, 这个挡没差啦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7-10-02 02:11:00然后也许立意良好的出发点慢慢(也许很快)就被扭曲了
会讲捏造创作去投诉, 表示你根本这法案做什么都没搞懂法案是提告同时提保全程序, 你是要向谁投诉什么??连法案做什么都没搞懂, 在讲什么滥用也只是搞笑而已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17-10-02 02:29:00arm大讲的很好,法令公告时,刚开始时也许没有滥用的状况但随着时间,慢慢就会被滥用的可能性非常大。我觉得最大的重点还是在,这法令能解决的盗版还是很有限
比起现有法条完全拿境外网站没辙, 这已经是目前效果最好的了, 当然你如果有了解法案内容, 要讨论哪里不好要怎么改当然没问题, 不过现在多数人就是跟风在骂, 然后嘴上说支持反盗版, 但其实骂到法案撤掉就懒得理了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17-10-02 02:36:00一个vpn就破解的东西,效果最好是有多好?
因为不管怎样都不可能用“封锁”为处置方式,啊不封锁原站主又摆烂你就真的没辄啊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17-10-02 02:37:00如果今天真的做到vpn也无解,任何方式都绕不过去,那再来
实际上光要vpn就能挡掉一堆嫌不方便的人了出了ptt, 或用vpn的一般人没你想得那么多
作者:
helba (网络贫民窟)
2017-10-02 02:40:00人民真的很容易煽动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0-02 02:41:00现在很多人甚至专家学者在意的就不是效果,而是被滥用的风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17-10-02 02:42:00我倒觉得会用vpn的人没YOY你认为的这么少。光是直接手机在play搜vpn,随便挑一个装上来用,就破解了
作者:
pbkfss (joker)
2017-10-02 02:42:00险好嘛,除非真能保证能排除掉被滥用的危害那再来说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17-10-02 02:43:00更不谈估狗vpn后,一堆详细的教学
网域封锁绝对会出问题。上传网站总是避不了有使用者搞侵权,何况大部份站主是会接受检举去砍档的这招不管怎样就是不能用
作者: jk01 2017-10-02 02:49:00
怕了就好,想偷渡
现在一堆人装机上盒, 直接连去中国盗版网站看节目的,这次法案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打这种, 所以这类中国盗版网站, 你期待他会乖乖让你抓? 不封锁IP根本也没用, 然后像动画疯这种要收费的是要怎么竞争? 光是弄个VPN门槛+VPN不稳的问题, 很多人就宁愿会去花两百订合法节目
楼主:
whe84311 (Rainsa)
2017-10-02 03:04:00重点是那个盒子还要收三、四千
那个盒子就赌博阿 去赌啥时会停止更新XDDD最近有越来越抖的趋势整个内容物都是非法讯源 只是要抓的不是盒子本身而是内容提供者 XDD委员之前好像有提过相关议题了
恩,刚用关键字去查,结果霹雳和金光在某网站还是很猖獗的被盗用,看来完全没受到之前案例的影响,是我想得太简单了。更正一下自己之前的错误发言。我想某个能做到境外去的网站,或许比不上霹雳集团,但资本恐怕不会比金光还单薄吧?布袋戏的版权应该也没有旁落的问题。担心法令被恶用是切实的考量,但现行法令对这些台湾创作者的权益保障不足也是事实。
作者:
yellowhow (┴─┴~\( ̄□ ̄#)\)
2017-10-02 07:48:00想保护国内智财权是很好 只是这作法太蠢了点看不到对方就等于保护? 当鸵鸟有啥意义?而且检举跟审查很难弄的严谨 就容易被拿去恶用一个不小心就是小金盾了 <==我看他就是想搞这个吧
境外盗版网站拿去播,台湾能做的也只有让台湾人别当小偷和冲点阅率的帮凶吧? 不过检视法案有没有漏洞会变成小金盾,可能比说句他应该就是想搞金盾难太多了。
作者:
ImCasual (七星破军干你娘)
2017-10-02 08:12:00烫到弹出乃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7-10-02 08:19:00也不用成立,只要用一些手段来让那些公司听自己的话就行了或者是去跟版权蟑螂勾结也能做到类似的效果
作者: m6699 (<(‵▽′)> ) 2017-10-02 08:21:00
解决盗版?这法案只是让台湾人直接看不到,盗版还是在散布呀,你说这是在解决?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7-10-02 08:21:00不要说什么 ptt有一些板面现在还是有在放版权物,只要去找人来勾结就能让 ptt被禁止浏览
作者: m6699 (<(‵▽′)> ) 2017-10-02 08:23:00
而且是侵权物就算,何必买影音版权,去拍几张照找人上传就好了呀
之前也有动画代理商对分享YouTube影片连结的小学生提告的事件,智财权的争议光商业自身就常搞到焦头烂额,更何况加进国家政府之间的角力。现阶段对境外盗版网站,似乎也只能叫所有者自己吞下去。
作者:
alinwang (kaeru)
2017-10-02 08:52:00作品若创作者只"一人"做来主张版权所有人是创作者没意见
作者:
otis1713 (segayu)
2017-10-02 08:59:00缩了给推
作者:
f124 (....)
2017-10-02 09:06:00吱吱表示相当的开心 吱力测验有通过
保护只会越来越烂 你看台湾保护国产车 国产车什么品质?造不出双B或丰田品质保护个屁 都有利专法了 要修正去修那两项法律不要针对网络自由
作者: ptt80357 (Z8) 2017-10-02 09:22:00
想用英文缩写可以,但能打正确吗?dpp打成ddp orz
两个修正案的争议都一样,就是政府想授权自己基于某网站的部份内容违法(甚至该内容是第三使用者上传的),就可以强制关闭、封锁整个网站,未来不知道还看不看得到youtube...
这种法案还挺得下去不知道是智障还是吱障,还说什么为了反盗版所以这是必要的,反对的都没看懂法条,自己才没看懂法条后面的风险吧?真他妈脑残
作者:
Dirgo (静!)
2017-10-02 10:26:00政府想扩权还傻傻的给他扩这才是支持者搞笑的地方.
连法案内容都看不懂的, 是要吵什么风险呀XDD这法案完全没改到任何行政机关耶, 哪来的政府扩权???现在就一堆不看法案的, 在比赛编故事妄想而已
作者:
Dirgo (静!)
2017-10-02 10:44:00是要了解什么??过了就是有机关有权力封境外网站不是??顶多
既然有人说没人在看草案,那我弄张粗糙的图表来抛砖得声请法院令互联网服务业者封锁该IP位址或网域依各该法律主管机关基于法律授权之通知,停止使用网络上面两行都是草案部份内容,一字未改。假设通过了,政府有权认定youtube上某些内容侵权,进而封锁整个网域或是某个公司声称有著作权,要求政府封锁整个youtube
那你要先弄清楚行政和司法差在哪里而且保全程序本身就一堆限制, 光是要担保金你说的封锁youtube就不可能了再来就算你有google级财产能担保, youtube老早就有检举下架机制, 下架封锁理由就不存在根本不可能光封甚至不要说youtube, 任何网站平台只要有检举下架机制,就完全不可能被这条封锁, 这风险是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