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金管会自我推荐

楼主: speedypard (松)   2017-09-19 22:22:00
鉴于目前使用人数暴增
过去公司创立纷争不明显的地方陆续显现出来
我个人希望能立订公司法
统一一下目前逐渐混乱的局面
至少找老婆的时候不会找不到,老婆太多不会搞混结果被罚跪主机板
当然,我会负责统一立订条例,并执行
所以我希望能加入金管会
以下为我认为绝对需要放上的资讯,应当加设务必填写的字段:
1.作品名称(原文)
我会特别标注原文是因为翻译名称会因为地区而不同,以“ああっ女神さまっ”为例
台湾就有“幸运女神”、“女神事务所”,香港“我的爱神”,三种
然而,原名就只有一个,这绝对不会搞错搞混
2.角色名称(原文)
理由同上,以“ラブライブ”的“矢泽 にこ”为例
翻译名称就有:矢泽日香/矢泽妮可/矢泽妮歌/矢泽仁子,四个了
使用者也就有可能因此找不到他要的角色
当然,最好的话是四个名字全都加入标签
3.加上图源
很多经理没有在他的角色介绍注解上他的图片出处
这其实很危险,可能会危害到系统的运转
以目前的网络惯例,是可以强制停止我们这游戏的
即使这违反比例原则和被告无罪推定
所以要增设字段,经理人必须填写其出处,也要让使用者容易找到
以上是目前我想到的
有请宅宅们补充
P.S.今天在外面晒一整天的太阳,回来看到一堆不照规则来的人,瞬间火大、头痛了起来D
作者: 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猫)   2017-09-19 22:25:00
因为是台湾网站,我是用中文官方名矢泽日香新创(对,就是那个脑残没把产品放上去的)如果要用原文可能会有非常多角色名称要改名(或是被搞错)
作者: nagisaK (na)   2017-09-19 22:26:00
想说是发错版咧
作者: olozil (ヾ(ΦωΦ)ツ)   2017-09-19 22:29:00
精管会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17-09-19 22:31:00
网络惯例?
作者: loliisbest (萝莉最高!)   2017-09-19 22:31:00
富贵要人帮 加入金融帮 (疑?
作者: XZXie (微软新注音败坏国文水平)   2017-09-19 22:31:00
金融帮的站出来!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17-09-19 22:44:00
如果贴外连图片网址没附出处会被网络惯例关站 那ptt 2ch是不是要关一关
作者: moebear (萌熊)   2017-09-19 23:11:00
原文可以放入标签内
作者: s20116 (小小慘戶)   2017-09-19 23:30:00
建议 里物产品上架要标示,或是禁止这类产品(避免法律问题)还有设定 经理人门槛 ,持股需达该公司股东人数前50%才可参选,任职期间持股数不能低于一定股份,避免 0持股经理人产生
作者: 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猫)   2017-09-19 23:45:00
楼上,经理人是选的,没必要强制股权
作者: s20116 (小小慘戶)   2017-09-19 23:51:00
有些靠抓不到的分身或是亲友团选上经理,然后把持股脱手...例如pw我是希望设立,因为我根本不认识参与选举的人,如果他身上有一定持股至少表示他对该公司有一定程度的爱
作者: yukicon (长门控)   2017-09-20 00:28:00
借串问一下,DISCORD群是哪一个ORZ 刚刚有个推文给的我找不到
作者: s20116 (小小慘戶)   2017-09-20 00:28:00
顺便设立 经理人绩效制 ,原本可直接拿15%分红,改成1张推荐票1% 15张以上才能有15%,不然就只是个会上架产品而没什么绩效的...(惯老板4我)https://discord.gg/VQK6Qa
作者: ssd860505da (JAGER)   2017-09-20 00:48:00
可以用原文,但是同时也要显示中文标签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17-09-20 07:48:00
那你有没有想过没标出处对方还不知道 标了有人跑去通知反而知道了?怕被告不是低调就好吗
作者: mrbigmouth (大嘴先生)   2017-09-20 09:52:00
经理人分红只拿5%喔 15%是公司运营成本(被系统吃掉)
作者: s20116 (小小慘戶)   2017-09-19 23:35:00
还有设定 经理人门槛 ,持股需达该公司股东人数前50%才可参选,任职期间持股数不能低于一定股份,避免 0持股经理人产生
作者: mrbigmouth (大嘴先生)   2017-09-20 10:25:00
看起来有点争议,三天讨论期后办推投吧另外就算新规则没过还是可以参加金管会喔
楼主: speedypard (松)   2017-09-20 12:30:00
所以大嘴要先把我加进去吗?XD
作者: mrbigmouth (大嘴先生)   2017-09-20 12:52:00
可以啊,不过公司法的部份还得等推投后才能执行喔已加入金管会
作者: wont (习惯)   2017-09-20 13:17:00
1跟2应该还不错 示意图 https://i.imgur.com/OP6mIbC.png支持强制标示,并同时列为搜寻标签之一,方便大家搜寻另外建议增加金管会于新创阶段能强制中止新创计画的功能,比起等到上市之后再来查封,能早一点封掉对市场应该影响较少。至于发起人该如何处罚,系另一问题,尚应由金管会和议讨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