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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否只有我这么想,这件事是两个部门沟通不良的典型
案例。(ps:初被鸣海拒绝后才去补齐程序)
如果以宋朝时期的部门为例,依照"正规程序"应该是
1、中书令提出印画(先当皇帝及门下已经同意了)
2、尚书仆射接受
3、尚书仆射指示下属执行
若中书令直接跳过程序找尚书侍郎要求执行,到时候出事...
况且这个案例明显可以看出,初根本没有权力指挥鸣海,但她
却跳过海子找上鸣海,这么权责不分的举动会对整个组织造成
伤害。
鸣海的问题就像大家骂的不够圆滑,他直接回:我没有权限接
受您的要求,请直接向我的上司谈,他说可以就可以。这样也
比他说的责任归属强(就如某版友说的鸣海没有"权力"可以"负
责")。
这部分我觉得初根本不顾组织伦理,要负主要责任。当然要是
鸣海胆敢接下任务,将来有任何问题他恐怕要负最大责任(鸣海
根本没资格接任务)
举个烂例子:
陆军指挥官直接要求空军飞行员执行作战任务
飞行员黑人问号(心里话:我若出任务有事谁负责啊?)
飞行员回话:请和我的上司谈。
鸣海根本把心里话和回话弄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