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小岛秀夫: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属于创作者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8-19 09:26:04
※ 引述《n99lu (大家都有病)》之铭言:
: http://hkacger.com/archives/42391
: 在日本动画、电影经常采用制作委员会模式,风险由委员会的成员共担,商业收益也由
: 委员会的成员分配,日本游戏也往往采用类似的投资制作模式
: 虽然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减少商业风险,但也造成日本动画、电影、游戏在创作的时候不
: 得不照顾各方利益,实际制作团队的权力很小,同时作品的商业收益也难以沉淀到基层
: 制作者的手中
: 面对日本游戏行业的问题,小岛秀夫在采访中提出,游戏与电影之类的作品著作权应该
: 属于实现从0到1的制作者们,创作者们得不到相应收益,就不会产生新的创作者
: 小岛秀夫在接受《东洋经济》的专访中提到,现在日本的动画、电影、游戏著作权归属
: 必需有相应的改变,著作权应该属于创作者
: 现时无论是游戏还是电影,都是支付制作费的人(组织),也就是负担制作风险的人拥有
: 作品的著作权,但是日本应该变为“创作者主义”
: 从0到1创作作品的人如果得不到相应权益的话,就不会产生新的创作者
: 小岛秀夫认为总有一天关于著作权的观念或许会发生变化,现在透过网络个人可以在网
: 络上发布个人的作品,创作资金的募集方法也有改变,这时就不存在负担创作成本和风
: 险的公司,观众/玩家/读者与创作者之间就不需要公司来搭桥铺线了
: 我个人觉得总有一天
: 不对 是现在进行式
: 创作者再也不需要有钱的大公司
: 帮搭桥贩售制作作品
: 商业作品的收入
: 也会确实地落在创作者手中
如果说透过利用制作委员会
将制作的风险分摊 同时也将利益分摊的模式
因为商业收益很难沉淀到基层制作者手上,
借此希望将著作权回归到作者身上
我觉得他这种想法除了有点不切实际以外 甚至有点异想天开
确实是有些文化工作者是搞这种模式
但是通常可以预见的结果就是最后它们只能在各大文创园区(菜市场)摆地摊
今天我有一个想法 就是开发一个游戏 游戏由七位脚色招唤七位使魔
而每位使魔互相竞赛 竞赛的内容运用AR技术跟修图软件的技术
是把椰子绑在弹弓上 然后射出去攻击AR画面中的人
如果是男生 就将画面内的男生修图成被椰子砸到
如果是女生 就将画面内的女生修图成全身椰奶沾黏
这样的IP如果真的想要作为商业贩售的软件,我自己一个人能够达到吗?
对于任何出资者来说
或者我们说一间正常的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何什么?
为了赚钱 为了有效率的赚钱 为了能够永续发展的赚钱
今天或许你可以很轻松地说创作的著作权应该要回归作者
但我想请问一下小岛先生 你在K社里面,关于MG系列是你一人完全制作吗?
所有3D动画 所有程式运算 所有美工后制 甚至是说压片之后进行广告营销
都是你一个人做出来的吗? 还是这些人的薪水都你出的?
不是, 你在当中只是一个出了一张嘴跟脑袋的人
确实你这张嘴跟脑袋是创意的来源
也就是之所以为何公司愿意开这企划的原因
但别忘了要将你的创作实现 你在这中间出了多少力 公司出了多少力
你说从0到1创作作品的人如果得不到相应权益
我倒是想问问什么叫做相对应的权益?
公司没有给你薪水? 没有给你另外奖金,或其他版权收益?
若真要把作品的商业收益,当成作者应该享有创作的著作权的理由
说到这个话题上时,这已经不是从0到1,而是从0到100的问题了
一个IP的成功 从0到1或许很重要
但是要让这IP从1到100 绝非作者一人的功劳?
而作者在这当中也很难成为最大的贡献者
简单来说 小岛提出来这种经营模式 对商业交易上将会是一种灾难
出资者帮你这个企划承担了将近90%甚至99%以上的开销跟风险
你缺人帮你找 你缺钱给你钱 你做完了
而当产品成功时,你便转身说:抱歉,这些著作产权是我的 我要带走 谁都不能留
这种想法与"成功算我的 失败算你的"有啥两样
请问还有哪个公司或出资者愿意投资你?
作者: Owada (大和田)   2017-08-19 09:29:00
就自己出钱啊
作者: zader (艦娘武藏我老婆)   2017-08-19 09:30:00
k社嘴脸吃相难看,但是如果说商业性创作所有权全在作者身上,那真的没一家公司会投资你的
作者: Owada (大和田)   2017-08-19 09:30:00
他也是长期被公司剥削的创作者之一 当然会有这种想法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7-08-19 09:30:00
他讲话很呛啦,那照这规则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7-08-19 09:31:00
所以到头来他自己还不是出去 开自由工作室帮sony打工了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8-19 09:31:00
自己出钱自己就是出资者那当然没问题 问题是他办得到吗?
作者: Owada (大和田)   2017-08-19 09:31:00
就跟对岸当年长期被地主剥削的农民一样 一有机会斗的最凶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7-08-19 09:31:00
美工作完美术版权带走,音乐做完带走音乐版权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7-08-19 09:32:00
你制作人剩下什么? 点子的版权?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8-19 09:33:00
xxx60709提到的也是一个问题 最终收益来看 出点子的人拿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7-08-19 09:33:00
还是版权所有只是从公司转到你个人占有的制作人位置?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8-19 09:34:00
就他觉得他制作人、总监这个身分可以全拿吧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08-19 09:34:00
理所当然= =?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7-08-19 09:35:00
那他就跟他的理想自打脸了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8-19 09:35:00
跟他他现在要全拿相比 既往的商业模式真的是理所当然阿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7-08-19 09:36:00
好厉害 结果小岛居然比k社还邪恶 真佩服某些人的逻辑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7-08-19 09:37:00
咦?小岛不就是提倡著作权都是他的不能是K社的?
作者: Owada (大和田)   2017-08-19 09:37:00
没有谁比较邪恶 大家都是为了赚钱
作者: worldark (達克貓)   2017-08-19 09:37:00
最重要的是使用IP的权利吧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7-08-19 09:37:00
人家嘴巴有说要全拿吗?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8-19 09:37:00
你搞错了吧 有人说他邪恶吗? 不切实际跟邪恶是两回事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08-19 09:37:00
照小岛的理想走的话 他的确会比K社还猛啊 还好现实不是如此 呵呵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7-08-19 09:38:00
没全拿,那那个IP有跟没有一样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8-19 09:38:00
照他的理想走 请问跟全拿有啥两样? 公司出钱出力一分却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7-08-19 09:39:00
有个例子叫钢弹前哨战,三分版权的结果就是卡在那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08-19 09:39:00
不用再护航了啦 IP的价值还可以用分的那就不要玩了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8-19 09:39:00
连著作权都拿不到 产品不能永续经营 哇~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7-08-19 09:39:00
只剩下名字 其他都被拆开了 你要使用 要问过每个版权所有者听起来就很麻烦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7-08-19 09:40:00
那么 维持现状 让公司继续剥削创作者?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7-08-19 09:41:00
你能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法就实行啊,小岛那套就是行不通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08-19 09:41:00
呵呵剥削咧 看你当出怎么签约啊 不然有种就自己开工作室护航成这样 我觉得不好啊 这就有点尴尬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7-08-19 09:41:00
你不想被剥削就是自己一切自负.y
作者: akles111   2017-08-19 09:42:00
不然像白金创作的作品应该都属于他们,想移植其他平台出资者是无权过问才对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7-08-19 09:42:00
不然跟用爱发电那群"虽然我没别的方案,但就是不能用核电"有啥两样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8-19 09:42:00
剥削? 搞错了吧 他可不是因为拿不到钱被k社赶跑的
作者: kenay (笨蛋)   2017-08-19 09:43:00
说真的 就跟其他产业一样 员工研发出来的是属于公司的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7-08-19 09:44:00
对啊 小岛滚出k社了 工作室的存亡请自己负责 就是这样囉
作者: jerrywei17 (wei)   2017-08-19 09:45:00
制作人有XX作品制作人这个名头不就够了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7-08-19 09:45:00
版权的管理本来就是要跟出钱的人妥协好的 不服就自己搞独立游戏这样
作者: jerrywei17 (wei)   2017-08-19 09:46:00
没有更好的方案 那就继续旧方案啊
作者: worldark (達克貓)   2017-08-19 09:47:00
想到智冠搞得完全不同的武林群侠传OL
作者: xxx60709 (纳垢的大不洁者)   2017-08-19 09:47:00
那你这个方案不就干话,独立制作就是盈亏自负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7-08-19 09:54:00
他自己当老板有让所有企划把创意都申请成自己的ip吗?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7-08-19 09:55:00
好问题 我觉得他不会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7-08-19 10:07:00
即使是美国,大部分公司也是只要你在上班时间用公司电脑做的,所有权一律属公司 美剧硅谷第一季主角要创业遇到的困难就是这个,而这还是一个人私下做的结果,如果公司请了一个团队最后每个部分都宣称版权那实务上做不下去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17-08-19 10:32:00
美工的创作者?音乐的创作者?还是创作者就只有游戏制作人一个?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7-08-19 14:49:00
最重要的,创意并不值钱,值钱的是将创意做成商品的能力miikal讲的情况很正常,不然企业就变慈善团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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