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爱丽丝与藏六雷
如题,
藏六让纱名住进他家,
而自己有一个孙女叫做早苗,
这时,藏六在法律上至少是纱名的监护人,
因为故事中纱名没有出现其他亲属,
所以藏六应该是法院根据民法第1094条第3项选定的监护人,
问题来了,我查维基百科,纱名他已经称藏六的姓,樫村,
一般的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应该没有这种效果,
让我们看民法第1078条,养子女从收养者之姓或维持原来之姓,
可以知道,藏六已经收养了纱名!
但是,民法上并没有收养人为养孙子女的规定,
而是只能收养人为自己的养子女,
所以藏六只能收养纱名当他的养女,
但是早苗是他的孙女,
所以纱名年纪轻轻,已经成为早苗的姑姑了!
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