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二次创作的公开传输问题?

楼主: liuned (小道)   2017-04-14 19:58:21
: 推 catisking: 既然原原po有说是转贴他人二次创作的东西 应该也能提出 04/14 13:45
: → catisking: 对方违反原著作的改作权而不受著作权法所保护来作为抗 04/14 13:45
: → catisking: 辩 04/14 13: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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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衍生著作,也就俗称的二创
: 法律上是承认他们本身的著作权
: 只差在他们打不过原作的著作权
:
: 原作>二创、同人>转贴观众
:
: 大概是这样的关系
:
: 所以即便二创是违反著作权出现的
: 仍然可以对于侵害二创本身著作权的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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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aaaa714714: 我当初的问题是想到像动物朋友那种开放二创的作品 04/14 13:48
: ※ 编辑: jack0123nj (36.239.54.223), 04/14/2017 13:53:08
: → aaaa714714: 所以这些二创作者的确有著作权 04/14 13:49
:
: 不管原作有没有开放
: 二创作者都有著作权
: (见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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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动物朋友开放二创
: 那就是让大家可以安心画二创同人
:
: 但是转贴二创同人
: 跟开放二创同人还是不一样的东西喔!
:
: 推 allanbrook: 一楼说的那个状况不是应该原作者提出才有效吗? 04/14 13:52
:
: 没错
: 正确来说就是原作者可以去敲二创作者
: 但是观众转贴创作的行为
: 跟二创作者取得创作题材合法或不合法无关
其实不一定,特别是如果该二创作者在美国的话,大概就告不成,因为美国是不保护非
授权改作的。
http://blog.udn.com/2010hsiao/24488204
这篇文章是主张改作有著作权的,不过也举了相反的例子,所以遇到的话还是要赌赌运
气。
作者: jack0123nj (墨坎)   2017-04-14 21:58:00
我讲的是台湾法啦~因为这条的法理一直都有争议有些学说理论觉得二创也有著作权 有些则反对那台湾就是采支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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