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见] uu26793

楼主: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读)   2017-02-16 12:17:20
※ 引述《uu26793 (Vigilo Confido)》之铭言:
: == E.对于新版板规之看法以及意见 =============================================
白色字为移动项目
黄色字为新增项目
绿色字为修改项目
灰色字为删除项目
第三章 板主行政规范(本板板务的自我约束法条)
3-5 违规处理方式
3-5-1 基于创板理念1-2-1,原则上板主不主动处理违规,违反上位法
规范者例外。
3-5-2 基于创板理念1-2-2,接获检举后,板主可视情况从严判决。
3-5-3 接获检举后,需于七日内处理完毕。
==>新增 七日内结案。
第四章 使用者基本规范与罚则
4-1 本章节为使用者基本规范与违规惩罚原则。
4-1-1 详细之规范、罚则,请参照第五章至第七章。
==>删除 4-1-1 ,第五章~第七章内容合并至第四章。
4-1-1 本板对于发文之定义为发表文章,对于回文之定义为回复文章。
文章内容包含标题、内文、签名档。
4-1-2 本板之推嘘文之定义为使用者于文章下方之注解,包含以下三类:
*推文:推嘘文分类中第一项,句首ID左方有亮白色之 推 。
*嘘文:推嘘文分类中第二项,句首ID左方有亮红色之 嘘 。
*加注:推嘘文分类中第三项,句首ID左方有亮红色之 → 。
4-1-3 转录文章之定义为以任何形式将其他看板或讨论区之文章转移至本板。
转录文章之文章内容包含被转录文章之标题、内文、签名档、推嘘文
以及转录者所发表之言论。
4-1-3-1 转录文章至本板必须事先征求原作者之同意,且不可修改原文内容。
禁止转录于本板受水桶中之使用者之文章。
4-1-3-2 转录者有义务检查转录至本板之内容是否违反本板板规。
4-1-3-3 除避免违反其他板规之行为(如露点贴上马赛克或者有雷内容修正等)
或原作者之特别要求外;转录者不得任意修改转录内容。
4-1-3-4 板主群应从严认定转录文章之违规,
转录内容违规者惩罚加重一级。
4-1-3-5 违反本条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水桶一周以上。
==>5-1 6-1 7-1 并入 4-1 下。
依现行板规v14.1.0,转录文章之惩罚确实高出一级,
4-1-3-3 依 #1OXps40T (C_ChatBM) 新增。
4-2 使用者文章之发表、回复及转录需要具有ACG点,ACG点即为动画(A)、
漫画(C)、游戏(G)、轻小说(N)、周边(G)、同人产物(D)等领域。
ACG点之有无以板主判定为准。
4-2-1 发表文章之限制如下:
*内文有ACG点者
违反本条者警告一次。
4-2-2 回复文章之限制如下:
*内文有ACG点者
*回复文章之引用内容有ACG点者
*可由内文判断与引用文章直接相关者
符合以上三要素其中之一,即为本板容许之范围。
违反本条者警告一次。
4-2-3 转录文章之限制如下:
*文章内容有ACG点者
违反本条者直接水桶一周。
4-2-4 本项违规判决分为以下三种:
*无违规: 没有违反板规
*轻微违规:轻微违规,板主权衡后认为可以不处分。
然而记入违规纪录。
*违规: 明显违规,依条文规范处理。
4-2-5 各式游戏之征友文、揪团文,以单一游戏一日一篇为限。
其余需求者请于当日第一篇文章集中推文征友。
非当日第一篇文章者不公告删除文章,不计入4-2违规。
4-2-6 同一使用者之自介文须相隔一年后方可重新发表。
未满一年重复发文者不公告删除文章,不计入4-2违规。
==>5-2 7-2 并入 4-2 下。
4-3 使用者不应发表或转录内容空洞之文章(一行文等)。
4-3-1 发表及转录文章应尽量充实文章内容,若多次发表内容空洞或游走于
板规4-2边缘之文章经检举且情节严重者,板主应指名警告处理。
4-3-1-1 若经板主指名警告后,第二次违反4-3者,水桶半年。
第三次违反4-3者永久水桶。
4-3-1-2 多次游走于板规边缘系指半年内被检举违反板规4-2,且判决为违规或
轻微违规,累计达十篇者。
4-3-1-3 经板主判定4-3违规并公告处理后,于公告前违反4-2之计数归零。
4-3-1-4 板主群须对情节是否严重进行判定,经板主群讨论后超过半数同意
方可判决是否违规。
4-3-1-5 针对转录文章部分,板主应从严认定ACG点之有无。
==>5-3 7-3 并入 4-3 下。
4-4 使用者禁止于短时间内大量发文、回文、推文、转录。
4-4-1 初犯警告一次,累犯者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4-4-2 若有短时间大量发文、转文之必要性,需先于C_ChatBM板发文申请,经核
准后则不受4-4之限制。
4-4-3 若文章作者允许连续推文、嘘文或加注,则不受4-4之限制。
4-4-4 本条之违规与否由板主群认定。
==>5-4 6-2 7-4 并入 4-4 下。
4-5 使用者于本板不可对于现实存在之人物或群体进行人身攻击。
本项目依照人身攻击之主词是否明确、使用之言词分为轻度人身攻击、
重度人身攻击两种,其他讨论区以及PTT其他看板视同群体。
4-5-1 轻度人身攻击成立之要件为
*主词不明确,使用之言词有负面攻击之意义
*主词明确,使用之言词有负面攻击之意义但情节轻微者
符合以上任一项条件及违反4-5-1。
违反本条者警告一次。
4-5-2 重度人身攻击成立之要件为
*主词明确,且使用之言词具有负面攻击之意义且情节严重者
违反本条者直接水桶一个月。
4-5-3 针对个人之人身攻击需当事人检举方成案,针对群体之人身攻击
经检举后成案。
4-6 使用者于本板引起争议,且符合4-6-1中之条件者,
认定为蓄意引战,违反本条者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4-6-1 蓄意引战条件如下表:
*于本板板主S文程序后,仍无视警告继续发表相关争议性内容者。
*经板主判定蓄意引起争议者。
*内容含有私人恩怨并产生针对之事实者。
*多次负面攻击ACG相关作品、声优、角色等相关支持粉丝群众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丝、玩家之间的纷争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即构成蓄意引战。
4-6-2 私人恩怨之违规需当事人检举方成案。
==>5-6 6-6 7-6 并入 4-6 下。
4-7 使用者文章标题不可透露三个月以内之作品剧情。
违反本条者指名警告一次并删除文章。
4-7-1 剧情出现之时间认定以该剧情最早出现为准,即重制之剧情不在
防雷规范内。
4-7-2 若于板主判决前修改文章标题达到防雷标准,则不删除文章或退文。
4-7-3 若不希望推文内容中有剧情透露,可于标题或内文加注。
4-7-4 若文章作者有标明文章禁雷,使用者禁止于推嘘文中放雷。
违反本条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水桶一周。
==>5-7 6-5 7-7 并入 4-7 下,防雷条款依 #1OXps40T (C_ChatBM) 修改。
4-8 使用者禁止于本板发布十八禁内容,十八禁内容如4-6-1规范。
违规本条者初犯警告一次以上,累犯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4-8-1 本板中十八禁内容之定义为
*过于露骨之色情、血腥文字描述。
*含有女性乳头、男女性下体之图片。
*含有明显性交画面之图片。
*含有过度血腥画面之图片。
*其余经符合中华民国法律十八禁定义之内容。
==>5-8 6-6 7-8 并入 4-8 下。
4-9 使用者禁止散布、播放或征求版权物完整内容,
分享部分内容达4-9-1中规范者视同分享完整内容,
违反本条者直接水桶一个月。
4-9-1 分享内容之比例上限为
*动画部分:单集影片片长之三分之一。
*漫画部分:三分之一话,仅发行单行本者则为三分之一本。
*小说部分:长度一章以内之内容。
*游戏部分:游戏官方允许之档案。
4-9-2 讨论改机、非法ACG分享媒介者,等同违反4-9。
==>5-9 6-7 7-9 并入 4-9 下,无论是否代理皆依照 4-9-1 之标准。
4-10 使用者禁止提及中华民国政治相关议题。
发表、转录文章者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推嘘文者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4-10-1 政治相关ACG作品之讨论为本条之例外,唯讨论时仍不可对于现实存
在之政治人物或政党进行负面评论,违者警告一次。
==>5-10 6-8 7-10 并入 4-10 下。
4-11 使用者禁止于本板讨论PTT其他看板或其他讨论区之看板事务、风气。
看板事务界定为涉及看板管理者执行职权之行为,看板风气界定为看
板使用者之群体行为。
违反本条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者警告一次以上。
4-11-1 讨论本板板务应依照 4-11-1-1 至 4-11-1-6 之程序办理。
4-11-1-1 使用者禁止于C_Chat板开新文章讨论看板事务。
违者以板规 4-11 处理。
4-11-1-2 使用者可于C_ChatBM板讨论看板事务。若其他使用者认为讨论事项
重要,可至该文推文附议。若附议人数于两周内达到30人以上,
板主必须将该议题移至C_Chat板,以专用分类[板务]发文。
使用者可针对该主题使用“回文”或“推文”讨论。
4-11-1-3 使用者禁止于[板务]分类的讨论串之外,发文或回文讨论看板事务。
违者以板规 4-11 处理。
4-11-1-4 使用者禁止于特定议题之[板务]文内讨论其他议题。
4-11-1-5 若板主群认为该议题事关重大,可主动将议题移至C_Chat板讨论。
执行方式比照板规 4-11-1-2 至 4-11-1-4 办理。
4-11-1-6 若板主群认为有需要,可针对该议题发起记名公投或不记名投票。
投票之结果代表本板板友之多数民意,板主须遵循投票结果行政。
4-11-2 使用者禁止于C_Chat板发表或回复公告。
违反本条者初犯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累犯永久水桶。
4-11-3 使用者若于C_Chat板发表或回复文章宣传PTT其他ACG相关看板之开板、
活动、投票、赌盘等相关活动,需经过申请方可发表。
违反本条者直接水桶一周。
4-11-4 推嘘文相关
4-11-2-1 使用者禁止于[板务]、[公告]、[统计]分类以外之文章内推嘘文讨论
本板板务。
违反本条者警告一次。
4-11-2-2 使用者禁止于特定议题之[板务]、[公告]分类文章内讨论其他议题。
违反本条者警告一次。
==>这段谁写的,废话一堆。
4-12 使用者未经申请禁止于本板发表及转录任何涉及营利性质之内容。
4-12-1 为鼓励创作,动漫相关二次创作之广告于申请通过后可于本板发表。
4-12-2 问卷文、市场调查需经过申请,板主同意后方可发文。
违反本条者者等同违反 4-12 。
==>5-12 7-12 并入 4-12 下。
4-13 使用者禁止发表抄袭或擅改他人之创作。
违反本条者警告一次。
4-13-1 本条须经当事人检举后方成案,检举者需负举证责任。
==>5-13 6-10 7-13 并入 4-13 下。
4-14 使用者禁止删除或修改推嘘文。
违反本条者直接水桶一周以上。
4-14-1 [讨论]分类不受 4-14 之限制。
4-14-2 经板主判决违规之推嘘文不受 4-14 之限制,发文者可直接删除。
4-14-3 原推文者要求删除或修改者不受 4-14 之限制。
4-14-4 转录前原文下方之推嘘文视为文章内容。
==>5-14 7-14 并入 4-14 下, 4-14-4 依 #1OXps40T (C_ChatBM) 新增。
4-15 使用者禁止于本板公布任何个人资料。
违反本条者直接水桶一个月以上。
4-15-1 个人资料之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条件:
*私人信件
*私人言论
*个人资料
==>5-15 6-11 7-15 并入 4-15 下。
4-16 使用者禁止于本板发表、转录任何违反板规上位法之文章内容。
违反本条者板主得视情况处以警告一次至永久水桶之处分。
4-16-1 本条所规定之上位法包含但并不限于下列法规:
*卡漫综合讨论小组小组规
*卡漫梦工厂群组群组规
*台大批踢踢实业坊站规
*中华民国现行法律
==>5-16 6-12 7-16 并入 4-16 下。
第五章 发文及回文(发文违规细项以及罚则)
第六章 推嘘文(推文违规细项以及罚则)
第七章 转录(转录文章违规细项以及罚则)
==>整合至第四章,全数删除。
第五章 特殊重大违规
第六章 罚则累计方法
==>条文编号修改
第七章 检举、申诉、各项事务申请流程
7-1 检举流程
7-1-1 使用者检举违规必须利用以下方式检举方成案:
*于C_ChatBM发文,使用[检举]分类检举
*寄发站内信给任一现任板主
7-1-2 检举成案后,板主有义务处理并于C_ChatBM板回复判决结果。
*于C_ChatBM板发文者,于文章下方推文或回复文章
*站内信检举者,以站内信回复判决结果
7-1-3 若判决违规确定,板主必须于C_Chat板公告判决结果并执行。
==>废除站内信检举
第八章 板规增修相关规定
11-4 是Houseman1104板主的生日,此条留白以资纪念((X
好啦其实是下面没有了XD
==>章节数量不足,本条删除。
作者: pinqooo (东条家的二里头)   2017-02-16 12:23:00
等你上ㄛ
作者: howerd11 (时间永远不够)   2017-02-16 12:25:00
检举还要七日内处理 有够混的超烂
作者: chister ( )   2017-02-16 12:29:00
七日处理很快了
作者: achero (姆咪好臭都不洗澡辣)   2017-02-16 13:29:00
有人当版主是仆人喔 母咪西西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骑士)   2017-02-16 16:11:00
居然把房子人生日砍掉 帮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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