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十四岁的小圆,未获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接受QB之要约签订不定期限之雇佣契约。
小圆将成为魔法少女退治魔女,而QB以实现愿望作为雇佣之报酬。试讨论两者之法
律关系?
作者: PenguinZoeyC (企鹅小C不会飞) 2016-12-14 01:51:00
推同学wwwww 民法读到压力很大齁XD
我的意思是 因为负担行为效力未定 假设法代不承认契约无效 就算你物权行为有效 还是有不当得利阿?差别在于 假设你物权行为自始无效 那就可以物上请求
QB每天把魔法少女当作廉价劳工榨干,根本台湾老板!!
作者: Ryanck (harucon) 2016-12-13 23:43:00
写77条怎么会没有意义,后面有没有不当得利返还会跟契约有关,这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小圆就要用到77条啦
作者: Ryanck (harucon) 2016-12-13 23:33:00
才想说“你不考虑一下涉外因素吗”就发现有人先讲了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6-12-13 23:43:00魔法少女算雇佣吗? 每天工作24小时 严重违反劳基法
那里多写77条没意义 因为QB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移转愿望的物权行为有效 但因为契约无效 所以有返还义务77条是用在契约行为的前提上阿 讲错 77条不以契约行为为前提 但那也不是纯获利益应该说你去讨论报酬的物权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有没有效蛮没有实益的但严格划分 小圆接收报酬的物权行为 应该是有效的越讲越复杂= = 总之的确有77条适用啦 但没讨论实益
报酬不是纯获利益,不能和劳务切割来看如果可以切割,几乎所有报酬都是纯获利益,那就不用讨论什么叫纯获了。
作者:
sunmonth (銀弦)
2016-12-13 21:11:00真的要说的话就是地球人与外星人间民事关系类推适用涉外民事法吧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6-12-13 20:53:00用我国法律探讨也没什么错吧 就当作是个理论基础也可以
这边要考虑到,因为小圆是日本人,QB应该不是日本人,发生地也不在台湾,我国可以主张他国事物。请先确定好你的选法,再决定能不能用台湾的民法,^.<
还没讨论到火刑吗?不管了 先放火ζζζζζζζζζζζ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6-12-13 20:35:00谈论这个一定要先把QB强硬视作适用于人类法律先不要把QB当作外星人
作者:
Dsakura (亚瑠华子)
2016-12-13 20:38:00优质深度法律文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6-12-13 20:40:00X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6-12-13 20:07:00人格如何认定也是问题吧?如果能用人的方式沟通说不定就会让法界探讨是否应视为有人格
作者: PNwan (花生) 2016-12-13 19:57:00
原po崩溃了吗
作者:
diabolica (æ‰“å›žå¤§å¸«å†æ”¹ID)
2016-12-13 19:48:00那以后得小心被吉了...
作者:
AxelGod (Axel)
2016-12-13 19:41:00....我以为我在C洽
作者:
john0909 (酱洞玖洞玖)
2016-12-13 19:41:00吉!吉死那个不猫不兔的畜生!
但也有很多人认为195本身即是请求权 ex黄茂荣大法官
因为按照王泽鉴体系 请求权是184 195是法律效果
作者:
leegiway (Mr.æŽ)
2016-12-13 19:34:00侵害人格那边 写184 为啥不写195 ? @@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6-12-13 19:32:00刑法的 换隔壁棚好了 自己故意打针变成巨人 把某人吃掉原因自由行为XD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2-13 19:27:00QB是外星人,所以要先用国际私法决定准据法 (咦~~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16-12-13 19:24:00
覆蓋公 序 良 俗 结束这回合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6-12-13 19:23:00地球人和外星人定契约 问界王吧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6-12-13 19:20:00刚考完试看到这个让我狂笑XDDD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2-13 19:15:00法律上无法证明两造间的因果关系,所以也无法提出损害赔偿之类的请求吧比方法律上无法证明上条病情转好,跟QB与绿毛的所谓契约有任何因果关系
作者:
autokey (该起床啦)
2016-12-13 19:15:00这算ACG世界的惯例与三次元判断标准有异的地方
作者:
autokey (该起床啦)
2016-12-13 19:13:00这种契约问题ACG当中并不算少见 基本上当把主角视为有足够行为能力与责任者看待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6-12-13 19:13:00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2-13 19:12:00假设QB是自然人后,也还要论QB是不是20岁成年
作者:
Anna131523 (′・ω・‵)
2016-12-13 19:12:00可惜QAQ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6-12-13 19:10:00QB不是权利主体 契约无效
作者:
Anna131523 (′・ω・‵)
2016-12-13 19:10:00实用馁 有用刑法探讨的版本ㄇ
作者:
minoru04 (华山派巴麻美)
2016-12-13 19:09:00QB连自然人都不算能告吗
作者:
hms5232 (未)
2016-12-13 19:09:00魔法的话法律管不到 结案
作者:
diabolica (æ‰“å›žå¤§å¸«å†æ”¹ID)
2016-12-13 19:08:00..........
作者:
sarevork (蚰梜黎h郎)
2016-12-13 19:07:00QB这我一定吉到底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2-13 19:07:00QB没该国合法身分。魔女化法律没定义规范。所以无罪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5-12-13 19:06:00QB:你他妈就去法院告告看啊 嫩
作者:
CIA7 (ㄐㄐ)
2016-12-14 02:36:00wwww这是
作者:
lafeal (地精强化作战用地缚图腾)
2016-12-14 02:57:00FBI
作者:
oscarddd (pikachu)
2016-12-14 08:50:00干 这一串在讲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