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Maybe (我还不够好)》之铭言:
: 这边恕我引用前LOL板主现CFantasy准参选人diefish556(dfcombo)的签名档:
作者:
mykey8585 (我愛雷姆<3)
2016-11-28 23:01:00lol也没有上限阿 不够大吗
作者:
xxtuoo (浪费时间不好QQ)
2016-11-28 23:01:00安安 那如何监督政府滥权?w
作者:
SOSxSSS (可爱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6-11-28 23:01:00可以啊,只要大声说“我们西洽不欢迎废文,滚去其他地方”然后永桶发废文者,很快这里就会成为一片净土,U文的应许之地w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够好 我还在学习)
2016-11-28 23:04:00我可以很轻易的判定这是人身攻击这是无相关文章但是我怎么判断这是毫无意义的文章?
作者:
lingsk (尘俗过隙)
2016-11-28 23:06:00废文的定义是随时间/使用者变化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够好 我还在学习)
2016-11-28 23:06:00LOL搞过一个审判制度 邀请玩家上线对检举案例作出判决
作者: mihailseiko 2016-11-28 23:06:00
还是可以发废文 只是有限额度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够好 我还在学习)
2016-11-28 23:07:00后来不了了之 改成了把资料丢进机器让电脑判决
作者:
kpier2 (条汉子)
2016-11-28 23:08:00那只是放弃思考而已吧...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够好 我还在学习)
2016-11-28 23:08:00把废文与否的裁决权交到名为版主的机器或众人的公审?我觉得哪条路暴走的可能性都不低 也许你们觉得很稳吧
作者:
RoMaybe (是我不够好 我还在学习)
2016-11-28 23:10:00以后会不会有上下限内的文章被嘘废文呢 我们等著看
我觉得推文的人几乎都没跟上原PO在说的 只是一股脑说自己想说的罢了
作者:
xxtuoo (浪费时间不好QQ)
2016-11-28 23:11:00ohoh..原来论点藏在倒数第二句Zzz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8 23:13:001.废文跟其他文章就是观点上的不同
作者:
xxtuoo (浪费时间不好QQ)
2016-11-28 23:14:00篇数限制不是啥新想法..我论有人会抬龙虎王出来救援w
作者:
SOSxSSS (可爱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6-11-28 23:15:00废话太多了啦,没重点去头去中间就行,想要设上限喔?那我们要不要来投票设多少,我想1篇好不好,反正原po跟我一样几乎都不发文w
作者:
xxtuoo (浪费时间不好QQ)
2016-11-28 23:17:00我本来也想砲陈述能力..想想还是先检讨自己阅读能力w
作者:
kpier2 (条汉子)
2016-11-28 23:19:00原来不是只有我出现突发性阅读障碍....
作者:
Dsakura (亚瑠华子)
2016-11-28 23:25:00废文的观点就是西洽不该限制废文,提出篇数限制=限制观点你的第三点自打第一点 而且政府和讨论版也很难相比较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8 23:30:00本来就是
作者:
Dsakura (亚瑠华子)
2016-11-28 23:30:00提出没有人身攻击的观点碍着你了吗?又回到根本问题-如何判定废文?
根本问题个屁 又没说要对废文做认定如果废文是因为观点不同 那我这篇在你眼中也是废文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8 23:32:00嘻嘻你察觉到囉
作者:
Dsakura (亚瑠华子)
2016-11-28 23:33:00所以限制分类跟废文到底有什么关系阿?
作者:
Dsakura (亚瑠华子)
2016-11-28 23:35:00我是指你说的分类里的发文上限 跟废文有什么关系
作者:
Dsakura (亚瑠华子)
2016-11-28 23:36:00噢抱歉 你根本没提= =
我刚看完Paprika 我看完这篇文章以为我在作梦
作者:
Dsakura (亚瑠华子)
2016-11-28 23:40:00我重述一次问题 针对文章分类设下发文上限 跟避免纯粹带ACG点的废文泛滥 之间的关系可以做说明吗?
作者:
SOSxSSS (可爱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6-11-28 23:45:00跟你说啦,你想的太美好了,反正到时候就算一人限一篇,还是会有人闹要管废文啦w
作者:
Dsakura (亚瑠华子)
2016-11-28 23:47:00不是限制分类 是限制分类内发文数阿 虽然你又说可以限制分类...
限制分类内的发文数可以成功减低部分分类同ID发文我说的硬性规范分类是针对自创分类 不是针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