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雷人又没违法 都只是反雷党敏感

楼主: Nuey (不要鬧了好暴)   2016-10-17 19:45:19
※ 引述《wj12240522 (织斑一夏)》之铭言:
: 补一下ACG点:被雷是ACG界的一环
: 雷人是我的言论自由
: 你有困扰 跟我又无关 又不是我有困扰
: 你拿哪条法律来治雷人的人啊
: 都是你们自己太敏感
: 自己太敏感发文讨拍
: 反正雷人党都没有错 都嘛是你们太敏感
: 我觉得以后电影公司应该把剧本附在电影院门口
: 雷死那些跟风的
: 这样子的话就不会有反雷人党出来靠腰了
: 然后电影院应该24小时播放剧情内容聚透
: 反正雷人完全没有错 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
: ㄏㄏ
我觉得啦 这是一种礼貌问题
如果今天雷我的人是跟我比较熟悉的
那我可能不会这么生气
顶多叮咛一下 拜托下次不要再暴雷了
当然下次如果再暴雷那就 每个人反映不同这样
但是今天暴雷你的人
根本就是和你不熟悉的陌生人啊
就是那种网络谁都能当的他/她/牠/祂之类的
被陌生人暴雷会生气应该很正常吧
这就像你有一天在家里
正要享受自己照着新食谱做出来的晚餐
然后有个陌生人突然冲进来
把你刚好做的菜甩到你脸上逼你吃下去
接着对你说
吃啊 快吃啊 不快吃怎么知道你做得好不好吃?
不要闹了啦
一般人都会很不爽吧
这种基本礼貌大家应该都懂才对吧(多想一点应该不困难)
所以才会有防雷页的文化啊
这就是一种尊重其他人的表现
阿就是有少部分的人在那边戳
不懂尊重然后又举著没犯法的大旗在那边摇
不被喷才奇怪吧
以上是小弟的浅见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6-10-17 19:46:00
如果道德劝说有用 就不需要法律和执法人员了
作者: bokaikao (白豆腐)   2016-10-17 19:47:00
认识跟陌生人雷肯定是不一样 但例子举得很烂
作者: shadowblade (影刃)   2016-10-17 19:47:00
阿就看不到尊重阿
作者: Xhocer (以前也很快樂)   2016-10-17 19:49:00
他们会说你的基本礼貌不等于我的基本礼貌
作者: PuzzleDragon (拼图龙)   2016-10-17 19:49:00
板规应该改成防雷要水桶才对马的要看雷还要往下找
作者: Xhocer (以前也很快樂)   2016-10-17 19:50:00
你可以跟版主建议啊,不然就自己出来选版主啊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6-10-17 19:50:00
换了新板皇 真的很在意的可以去建议修改板规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16-10-17 19:50:00
老实说,这系列第一篇这个格式就是来战的.......
作者: PuzzleDragon (拼图龙)   2016-10-17 19:50:00
明明就反雷党被喷 还在阿Q?
作者: METHOLOGY (米沙了居)   2016-10-17 19:51:00
真的不用怕被雷 去电影院看后其实没什么影响
作者: dustinhuang   2016-10-17 19:51:00
又来个烂举例 那个是犯法
作者: PuzzleDragon (拼图龙)   2016-10-17 19:51:00
对阿现时北韩也是不能骂金正恩
作者: Allensert (烜)   2016-10-17 19:52:00
反雷党被喷XD你要不要看下那个建议连署反雷版的虽然我觉得有部分是那篇原po想引战又没战的能力啦
作者: jerrywan7046 (羽翎)   2016-10-17 19:53:00
觉得版规不好 去改啊 放空气砲就可以在这暴雷喔w
作者: PuzzleDragon (拼图龙)   2016-10-17 19:56:00
XX就规定不能说XX阿 这说法跟台湾早年力挺反言论自由的人有87%像
作者: Allensert (烜)   2016-10-17 19:59:00
唉 又一个不知道言论自由以不得侵犯他人为限的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6-10-17 20:02:00
又出现诡异比喻了
作者: PuzzleDragon (拼图龙)   2016-10-17 20:04:00
心理学家新结论:剧透更有利于提升观影快感爆雷根本没侵犯
作者: onionandy (かよう)   2016-10-17 20:05:00
诡异比喻不嫌少的 越看只觉得我豆页女子痛
作者: Allensert (烜)   2016-10-17 20:06:00
?我还以为被侵犯与否是看当事人的主观感受原来是由第三者决定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10-17 20:08:00
你的心理学家才拿30个样本就得出这个结论了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20:08:00
严格来说应该是法官决定的
作者: jerrywan7046 (羽翎)   2016-10-17 20:13:00
我认为我没有侵犯你 所以我要暴雷 听起来跟性侵犯说我们之间是合意的也有八成七像啦w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20:21:00
被性侵的人听到你拿被爆雷来比喻 他应该会想打死人
作者: onionandy (かよう)   2016-10-17 20:22:00
要举例麻烦先看看自己写了什么东西好吗已经看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烂例子了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10-17 21:07:00
支持一人一拳打死暴雷者
作者: wht810090 (娶妻当如加藤惠)   2016-10-17 21:11:00
引喻失譬...这例子是啥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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