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6-09-08 16:06:51站方对于散步合法影音网站(如YouTube)之无版权影片是否可行这点
给予的答案相当暧昧,只有说有法律风险但无要求禁止
站方既然不正式回应,对于此类之判决就照旧不理
先前两篇公告 #1Nn3KfHK (C_Chat) #1Nod1m3- (C_Chat)
经板主讨论后,因为疯法板主未回应,就目前板主我以及 m3jp6cl4 之两票比一票通过
在这里解除 deathsong 及 x20165 的水桶,并向二位致歉
但,散布无版权影片者,若有法律相关权责,必须自负责任
请各位板友在张贴相关连结前先三思
以上
作者:
mykey8585 (我愛雷姆<3)
2016-09-08 16:07:00头推YA
被夺去的时间 怎么办~ 盼望着那黄丝带 心中感慨~(?
作者:
ake1234 (折纸は俺の嫁)
2016-09-08 16:10:00未回应wwwwww
下次乔好再来,Xavy陪疯法在BM跳那么久总算有用了
作者: kaosu (カオス) 2016-09-08 16:14:00
散步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6-09-08 16:16:00姆咪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读)
2016-09-08 16:19:00推 wizardfizban: 这口气是要求板主二十四小时在线?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08 16:25:00楼上 这就和TPP禁同人一样理论上,你上传版权物,水管是一定会知道并提报版权所有人,还活着的应该是版权所有人"默许"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6-09-08 16:29:00其实不一定是默许....
以前上传神奇宝贝的相关影片肯定都被砍现在居然水管上一堆整套无印金银超世代篇都还活得好好的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08 16:30:00也有可能是养套杀啦XD被告我记得是无罪
对吧 所以说因为YOUTUBE使用人多,贴他的影片就没事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6-09-08 16:31:00我只能说,事后版权主可以说他不知道这件事追究散布连结者都有可能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08 16:31:00更正 是加到清单和散布链结的无罪 上传者还是躲不掉
楼主: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6-09-08 16:31:00有意见可以请群组长解释组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6-09-08 16:32:00而且那个判无罪的是判例吗?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08 16:34:00智财局的判决更模糊咧
作者:
festa (谅)
2016-09-08 16:36:00不是因为YOUTUBE使用人多,是因为它版权管理严格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6-09-08 16:37:00是说神奇宝贝的版权应该是在曼迪那边,不如网络联络他们
作者:
festa (谅)
2016-09-08 16:37:00或著说,你要怎么证明一个YOUTUBE影片没有获得授权?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6-09-08 16:38:00,看他们要怎么处理youtube上面的影片不就好了?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08 16:38:001.转贴网址不是“公开传输”他人著作:如仅系将他人网站之网址转贴于网页上,借由网站连结之方式,使其他人可透过该网站进入其他网站之行为,因未涉及“公开传输”他人著作,原则上不致于造成对他人公开传输权之侵害。经查被告于其部落格仅系提供系争著作连结之网络连结网址,其部落格网站内并非直接公开提供视听著作,或相关著作内容,揆诸前揭著作权法所规定“公开传输”之解释,被告之行为并不该当“公开传输”之要件。2.被告无法判定YouTube上之影片是否盗版:系争著作是否系经有著作财产权者放置于“YOUTUBE 网站”上或经授权,该“YOUTUBE 网站”并未予以告知或标示,被告虽于其申请设立之上开部落格,置放连结系争著作之网址,难其确实难以知悉于“YOUTUBE 网站”之系争著作是否经有著作财产权人或其授权人放置,被告究非“YOUTUBE 网站”之管理者,其对于“YOUTUBE 网站”网站管理之注意义务不应如同“YOUTUBE 网站”公司之注意义务高,且被告前开所辩其以为YOUTUBE ”网站上之档案应可以信赖其有版权,不知这样分享是违法等语,对照卷内资料并无不可采信之处,被告误信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6-09-08 16:39:00你贴的有一个根本问题,他是判例吗?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08 16:39:00分享为正当行为,并无违法之认识,则其行为纵予正犯以助力,本院认被告并无帮助公开传输之故意。智财局 1030828号函释连推坏掉了 帮忙修一下XD
作者:
xxtuoo (浪费时间不好QQ)
2016-09-08 16:41:00疯法前一阵子把管板quota用光了..大概今年都不会回应了w
作者: k00207 (突变人) 2016-09-08 16:41:00
3
不用弄得那么麻烦,这里是PTT,板主判决也请遵守上级订的规定,组务现在就是规定不能以"任何方式"分享
作者:
festa (谅)
2016-09-08 16:42:00所以你管影片侵权被删才有组规问题吧
楼主: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6-09-08 16:42:00所以我说你可以请群组长解释组规。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08 16:44:00任何方式都不能分享的话官方连结也不能吗
作者:
festa (谅)
2016-09-08 16:46:00所以爱奇艺和疯动漫都不行?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6-09-08 16:46:00js的解释很奇怪,那指的应该是非法部分才对,哪可能版权
反正想看的自己想办法 只要有完整版的连结这里都最好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6-09-08 16:47:00拥有者都同意了却仍不能分享?
大概PAD板板皇比卡漫群组长大吧,还可以代替解释组规ww
作者:
Layase1 (Layase)
2016-09-08 16:50:00就说了之前r版主就判过无罪 偏偏有小版主要挑战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16-09-08 16:50:00简单说就是拜托你们口径一致,至少不要判决完全相反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6-09-08 16:52:00youtube不能证明版权主有没有同意你管没有删除影片不代表任何意义
作者:
zseineo (Zany)
2016-09-08 16:53:00说真的双重标准就算了,连其他板主的公告都无视真的很猛
作者:
festa (谅)
2016-09-08 16:54:00是YOUTUBE留着却说侵权才是搞错了什么吧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08 16:55:00分享链结的人是否知道上传者有无经过授权 这是症结点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6-09-08 16:55:00你管留着不代表版权主同意放在上面版权主可以说他不知道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08 16:56:00贴吧 鼠绘也留着 但...
作者:
orze04 (orz)
2016-09-08 16:57:00你可以说:水管那么大 我以为上面的档案应可以信赖其有版权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9-08 16:58:00有意见 往上吵 让群组长解释组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