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告臭跩猫 爱蜜莉控妙可
贴图爆连环抄袭 提告者反挨控
【丁牧群╱台北报导】以猫咪为主角的LINE贴图,引发涉嫌抄袭的“连环告”风波,贴图
“妙可大王”作者上周控告热门贴图“臭跩猫”作者涉嫌抄袭、违反著作权等,遭网友反
呛“妙可大王”才是抄袭知名图文书作家爱蜜莉创作的猫咪“波奇”。爱蜜莉昨在脸书po
文指,“妙可大王”作者竟抢先向智财局申请妙可图案商标,并于上月二十三日获准,她
决定提告维护权益。
“妙可大王”作者是妙可麻与男友妙可爸,粉丝页追踪人数达四万多人,且与多家厂商合
作卖杯子、T-shirt等周边商品。创作“波奇”的爱蜜莉去年底曾出版《爱蜜莉的猫奴养
成日记》图文书,粉丝专页有两万多人追踪。至于被“妙可大王”控告抄袭的“臭跩猫”
作者是麻糬爸,脸书的粉丝页追踪人数达二十一万人。
发电邮想私下和解
爱蜜莉前天在脸书po文表示,妙可大王作者曾在上月三十一日发电邮给她,双方希望私下
“低调沟通和解”,但之后对方避不回应,她希望妙可大王作者二十四小时内公开回应此
事件,否则“委任律师采取法律途径提告”。
粉丝力挺“告到底”
昨上午爱蜜莉再度po文称,“截至目前,宅猫妙可先生小姐还是没任何的回应或联系我,
我决定委任律师提告了。”并称会把热心网友提供的两方猫咪截图比对资料交给律师,并
整理出自己这几年所有创作手稿,作为提告证据。
爱蜜莉昨原本贴文说,关于商标部分,因宅猫妙可已先拿妙可猫去注册商标,“但商标目
前还在审核阶段未通过,我会请律师加快脚步先处理商标问题,好好保护自己的权益。”
岂料隔没多久爱蜜莉又补充说:“我刚刚才知道宅猫妙可注册的商标,竟然在上礼拜八月
二十三日通过了……我会好好和律师商讨该怎么办的……。”她的粉丝纷纷留言鼓励她“
告到底”。
商标获准可提撤销
《苹果》昨未联系上“妙可大王”作者与爱蜜莉,无法得知回应。至于“臭跩猫”作者麻
糬爸,仅由经纪人表示“不便回应”。
律师林育杉指,图文创作人若发现被抄袭,可告对方违反《著作权法》并求偿;虽然对方
先注册商标获准,但爱蜜莉仍可向智财局申请评定,若评定不成立,可再循诉愿、行政诉
讼途径,要求撤销商标维护权益。
猫咪贴图涉抄袭事件簿
★2015/09
贴图作者妙可麻与妙可爸,陆续推出“妙可大王”3组LINE贴图
★2015/12
贴图作者麻糬爸也陆续推出7组“臭跩猫”LINE贴图
★2016/08/23
妙可大王向智慧财产局申请商标获准
★2016/08/30
妙可爸妈控告麻糬爸侵害著作权。网友质疑妙可大王也涉嫌抄袭知名插画家爱蜜莉的波奇
猫
★2016/08/31
妙可爸以email联系爱蜜莉,爱蜜莉回信同意私下沟通和解。妙可爸未回应
★2016/09/02
爱蜜莉在脸书喊话,要求妙可爸妈24小时内公开回应,否则提告
★2016/09/04
爱蜜莉决定提告,另发现妙可爸妈已抢先登记妙可猫商标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905/3737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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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一定吉!
吉 都可以吉!
话说妙可是不是被网友打爆了阿?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6-09-05 13:15:00做贼的喊抓贼 后来被发现后台很硬 才敢这样乱搞
作者:
s0930194 (航海之家)
2016-09-05 13:17:00靠北!一个议员就硬成这样..怪不得立委没人敢得罪~颗颗
作者:
diabolica (æ‰“å›žå¤§å¸«å†æ”¹ID)
2016-09-05 13:17:00看成我老婆EMT…
作者:
LDtiger (青山须臾)
2016-09-05 13:18:00食物连锁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09-05 13:21:00其实我觉得他们画得都没啥原创性,都满像的而且感觉在什么地方看过
作者:
KanoLoa (卡)
2016-09-05 13:25:00工程师更多
作者:
ps30 (我用假名说真的话)
2016-09-05 13:38:00哪篇有讲到后台是议员啊?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6-09-05 13:41:00第一个吉的是因为觉得被挡到财路阿,先下手为强看这流程妙可爸目前占优势,因为占优势所以不想私下谈了吧
仁来仁去~吉来吉去~就某人老妈是青天党立委啊 难怪没在怕的XD
作者:
LDtiger (青山须臾)
2016-09-05 13:46:00反而画原创的人气还不见得高w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6-09-05 13:47:00这招就我看来跟中国有87分像~台湾似乎也蛮常用的嘛
作者:
abc55322 (笨鸟不唱歌)
2016-09-05 13:49:00吉吉复吉吉
作者: buper (ymsrc) 2016-09-05 13:49:00
原来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xdddddd(x
作者:
utcn92 (望风来)
2016-09-05 13:52:00看成艾蜜莉亚告帕可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6-09-05 13:54:00连环妙计啊...
作者:
LDtiger (青山须臾)
2016-09-05 13:55:00钓鱼大成功
作者: cowboy183 (水汪汪大眼睛) 2016-09-05 13:56:00
没商标告得赢?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6-09-05 13:57:00不知道,我也好奇这种情况有办法主张对方申请无效吗?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6-09-05 14:03:00EMT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说我一脸被劈样)
2016-09-05 14:10:00嚼嚼
法条里面有例外,能证明商标比注册者更早出现就可以无效
作者:
yangzhe (yangzhe)
2016-09-05 15:04:00原来是斗兽棋 我还以为是吉人呢(?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9-05 15:17:00我觉得写jsp用ajax的都是在抄袭我 , 这我一定吉
作者:
gsinin (婐肆男森森77ㄛ)
2016-09-05 16:31:00做贼喊抓贼 带啥小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