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te530 (nate)》之铭言:
: ※ 引述《Galvus (高糖优适)》之铭言:
: : 〈北部〉游戏聊天室骂人“草泥姆” 判罚9千元
: : 〔记者王骏杰/新竹报导〕新竹县56岁刘姓男子,玩线上游戏时与陌生玩家发生争执,在
: : 聊天室中骂对方“草泥姆”、“你3小”挨告,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草泥姆”音近“操你
: : 妈”,构成公然侮辱,判处罚金9千元。
: : 104年10月22日晚间,刘男在家里玩线上游戏,登入“混沌战域”线上游戏第38服务器,
: : 和另名陈姓玩家因细故争吵,刘男竟在聊天室内飙骂对方“草泥姆”、“你3小”等语,
: : 陈姓玩家不甘遭辱,向警方报案,提出妨害名誉告诉,案经检方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 : 。
: : 多人可阅览 构成公然侮辱
: : 刘男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刘男与陈姓玩家同为线上游戏玩家,只因两人在游戏中发生争
: : 执,在多数人可得阅览的游戏聊天室中以文字侮辱对方,已贬损其人格,因此依公然侮辱
: : 罪判处罚金9千元。
: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2413
: : (自由时报 105/08/17)
: 这根本就看法官自由心证 因为这大都不起诉
: 法官都会以聊天室/网络id无法辨知你真实世界的身份为由
: 因此不会造成损害而不起诉
: 只能说告人和被告都有点运气运气的
事实上真的完全看法官心情啊....
我举我的例子好了。(先说我没有骂人)
几年前曾有一个人,故意在痞客邦取跟我ptt一样的id,
嫖窃抄袭我的文章,故意扭曲文意,甚至假冒我的身份,在网络上招摇撞骗抹黑造谣,
意图把我塑造成一个烂人。
我在自己的Blog把这件事情完整的写文几万字举证后,文中讲了他一句‘无耻’。
这种行径用这个形容词是错了吗?
刑法311条,对于能举证属实的事情,不罚。
然后我就被法官判定叫违反刑法310条公然侮辱,上诉后不但维持原判,
二审的法官竟然还想要把我弄去关!
害我缴两万罚锾....
几万字的文章就故意给你挑几个字,然后说你不是在陈述事实,是在谩骂。
更可恶的是法官在法庭上竟然跟我说,我没空查事实真相是如何。
如果有人还相信台湾的司法有救,我现在都会很直白的跟他说:别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