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北部〉游戏聊天室骂人“草泥姆” 判罚9

楼主: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6-08-17 10:45:11
※ 引述《nate530 (nate)》之铭言:
: ※ 引述《Galvus (高糖优适)》之铭言:
: : 〈北部〉游戏聊天室骂人“草泥姆” 判罚9千元
: : 〔记者王骏杰/新竹报导〕新竹县56岁刘姓男子,玩线上游戏时与陌生玩家发生争执,在
: : 聊天室中骂对方“草泥姆”、“你3小”挨告,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草泥姆”音近“操你
: : 妈”,构成公然侮辱,判处罚金9千元。
: : 104年10月22日晚间,刘男在家里玩线上游戏,登入“混沌战域”线上游戏第38服务器,
: : 和另名陈姓玩家因细故争吵,刘男竟在聊天室内飙骂对方“草泥姆”、“你3小”等语,
: : 陈姓玩家不甘遭辱,向警方报案,提出妨害名誉告诉,案经检方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 : 。
: : 多人可阅览 构成公然侮辱
: : 刘男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刘男与陈姓玩家同为线上游戏玩家,只因两人在游戏中发生争
: : 执,在多数人可得阅览的游戏聊天室中以文字侮辱对方,已贬损其人格,因此依公然侮辱
: : 罪判处罚金9千元。
: :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2413
: : (自由时报 105/08/17)
: 这根本就看法官自由心证 因为这大都不起诉
: 法官都会以聊天室/网络id无法辨知你真实世界的身份为由
: 因此不会造成损害而不起诉
: 只能说告人和被告都有点运气运气的
事实上真的完全看法官心情啊....
我举我的例子好了。(先说我没有骂人)
几年前曾有一个人,故意在痞客邦取跟我ptt一样的id,
嫖窃抄袭我的文章,故意扭曲文意,甚至假冒我的身份,在网络上招摇撞骗抹黑造谣,
意图把我塑造成一个烂人。
我在自己的Blog把这件事情完整的写文几万字举证后,文中讲了他一句‘无耻’。
这种行径用这个形容词是错了吗?
刑法311条,对于能举证属实的事情,不罚。
然后我就被法官判定叫违反刑法310条公然侮辱,上诉后不但维持原判,
二审的法官竟然还想要把我弄去关!
害我缴两万罚锾....
几万字的文章就故意给你挑几个字,然后说你不是在陈述事实,是在谩骂。
更可恶的是法官在法庭上竟然跟我说,我没空查事实真相是如何。
如果有人还相信台湾的司法有救,我现在都会很直白的跟他说:别蠢了!
作者: qaz223gy (亚阿相界)   2016-08-17 10:47:00
台湾的法官很多**阿
作者: tsa99832 (诗芳)   2016-08-17 10:47:00
有人会跳过这篇吧 呵呵 我倒是希望法官法快点通过修改
作者: lolic (lolic)   2016-08-17 10:53:00
你好惨...
作者: aulaulrul4 (貓君)   2016-08-17 10:53:00
我觉得最好不要,别忘了台湾利萎是哪些人…在立院正常之前只会修往那群人想要的方向…
作者: Tiyara (------)   2016-08-17 10:53:00
说个笑话,台湾法治
作者: suhorng ( )   2016-08-17 10:53:00
这样太扯了吧..
作者: aulaulrul4 (貓君)   2016-08-17 10:54:00
然后那群人最爱的选民服务都在搞些什么鬼的大家都知道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8-17 10:54:00
无耻被告很正常吧,你也可以告他抄袭之类的阿
作者: tsa99832 (诗芳)   2016-08-17 10:55:00
我记的提案的不是蓝或绿的....所以还是能期待啦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08-17 10:55:00
本来官司就是要找对自己有利的地方说 很正常
作者: x851221 (SuperDog)   2016-08-17 10:55:00
说不定陷害你的有党证
作者: tsa99832 (诗芳)   2016-08-17 10:57:00
会说正常的...我觉得司法会这样的原因很明显了
楼主: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6-08-17 10:57:00
哪里正常啊!!对方的行径就确实是无耻了我写了几万字详细举证,整个被当放屁!谁会服啊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08-17 10:58:00
我是指几万字的文章 就只挑那几个字
楼主: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6-08-17 10:58:00
最好假冒他人身份搞这种名堂还称不上无耻....
楼主: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6-08-17 10:59:00
对方是故意挑几个字去告的没错,但是我也举证反驳了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08-17 10:59:00
他当然会挑对他有利的地方
作者: tsa99832 (诗芳)   2016-08-17 11:00:00
问题是无耻能不能算辱骂根本看法官 而这法官明显就呵呵哪里能算正常?
楼主: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6-08-17 11:00:00
侮辱,对事实与否就直接无视
作者: dizanwan (地地)   2016-08-17 11:02:00
法官素质真的很....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6-08-17 11:03:00
判决字号分享一下啦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08-17 11:05:00
这跟法官无关吧 这是对方有用公然侮辱告吧 因为比较容易告的成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马)   2016-08-17 11:12:00
帮QQ
作者: tsa99832 (诗芳)   2016-08-17 11:15:00
还在跟法官无关......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8-17 11:24:00
例如公然骂人“三字经”、“神经病”、“不要脸”、“无耻等,均构成公然侮辱罪自己google吧 这种东西只要有前例,大部分都是照判草尼姆这种前例一开,以后一堆法官也会这样判另外就算对方真的无耻,骂了就是会被告 启智班就算是智障你也不能去骂启智班的人是智障阿所以我说你骂了就只能认了,然后看能不能告对方其他东西另外我说的是 "骂人无耻,被告了很正常"tsa请不要拿法官怎么判,跟我讲的东西混在一起骂
作者: airtsubasa (伪学姊)   2016-08-17 11:42:00
哪个法官?
作者: Mentha (边境寒冰之星上的IG大兵)   2016-08-17 11:56:00
假如说对方没有底线或者没有下限会被告吗?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08-17 12:05:00
我看到判决文了 这很容易构成公然侮辱 有点难闪
作者: ap9xxx (Counting Stars)   2016-08-17 12:06:00
帮QQ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8-17 12:08:00
被骂的只要觉得受侮辱就能告,能不能告赢是另一回事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08-17 12:12:00
因为还包含 畜生、浑蛋、笨蛋、小人、品格之恶劣等词对方提出的证据不只有无耻阿...而且在这过程 有直接把对方的本名说出来 这真的不好闪
作者: liuned (小道)   2016-08-17 12:14:00
刑法311没有那段、应该是310吧
作者: oidkk (啧啧)   2016-08-17 12:14:00
你要反告他故意做跟你相似的id,意图损害你形象才对
作者: Mentha (边境寒冰之星上的IG大兵)   2016-08-17 12:15:00
看来公然侮辱的法意包括范围非常广阿..要骂人就算不带脏子对方觉得侮辱就算在内
作者: liuned (小道)   2016-08-17 12:16:00
而且那段的全文是“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作者: st9061204 (阿克西斯教徒)   2016-08-17 12:28:00
你可以跟检察官说
作者: kirimaru73 (雾丸)   2016-08-17 12:56:00
你弟是智障 你姐超骚 你妈长的像鱼人等等这些都与公众利益无关 就算你证明是事实也不代表你能到处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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