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akis (DukeLeto)》之铭言:
: ※ 引述《Sischill (Believe or not)》之铭言:
: : 人二 → 偷梗并表达在作品上, 法律上的"概念"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
: : 所以人二目前问题是在道德上的问题
: : 二创 → 未经著作权人授权 "违法" "重制" "改作" 著作权人的作品
: : 本身法律上就已经相当严重了,另外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完整性"
: : 也被二创搞的乱七八糟
: : 好啦, 平常骂盗版骂的脸红耳赤, 然后违法性质比盗版高的说这
: : 些都只是小事就对了?
: : 另外管你二创有没有共生利益或者破坏形象 法律那关就是过不了啦
: : 如果连法律都能当放屁 那大家也不用假清高伪善的在那里痛骂盗版该死了
: 盗版必定有重制但不一定有改作,
: 同人不一定有重制,但必定有改作。
: 再来,盗版的重制是原封不动无一不同的照抄,跟同人也有区别。
: 改写跟影印是不一样的,这要先分清楚。
: 而人2是否真的只有道德问题?
: 一样拿知名商业作品结合时事用过,早期也有直接盗图的。
: 这资料太好找随便google两秒就有我懒得贴了,这垃圾东西可不是浪得虚名。
: 简单讲啦,人2实际上是一直try&error,今天盗图被抓包那我改图,我改图被抓包
: 那就重画,是这样一路踩在线上过来的。
: 只有概念? 那你得先把人2涉及的改作都不算数才行。
: 就算你想把同人放在比较严重的位置,但事实是人2根本在做完全一样的事。
: 那我就很困惑你这样把人2讲得比较不严重是想干嘛。
: 打泥巴仗也不要以为别人跟你一样对人2这混帐东西的历史只有一知半解。
假如单纯盗版重制也就算了http://0rz.tw/BuZVx
就只是盗梗而已
重点是他还外加剽窃别人的创作成为自己:
http://dman.intw.org/?p=38
从这资讯可以看到:
偷别人的创作,并且把LOGO去掉
只要是我有photo shop
这么简单的方法我也可以做到
并且脸不红气不喘的说是自我创作
原创者的留言也可以删除
只能说人二会闹那么大,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