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著作权的法律和道德问题

楼主: Tpintrts (Tt.梅梗)   2016-06-21 21:21:54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最近仁的问题吵得很凶,但我始终有个问题。
: 就是仁的行为(抄梗)应该是模糊地带,没有明确违反著作权法。
: 反而那些同人作品,或是动漫画的汉化组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 可是在道德上,我们却觉得仁的行为是更过分的(就算撇开态度也是)
: 同样有落差的还有描图仿图,也被认为比起同人和汉化来的不可取。
: 而我们都知道,法律和道德可以有落差,但不应该过大甚至相反。
: 那么现在的状况,是法律规定不合理,还是我们双重标准假道德呢?
: 大家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关于这个问题,由于汉化组的生态我不是很了解,
所以只讲二创同人志的部份,
人2事件火烧不止,为何骂人2却放过二创同人志,
好像是不少人的疑惑,
就趁机说说我的见解,给大家参考看看。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二创同人志是侵犯著作权的,
反而人2大部份的“盗梗”作品并没有侵犯著作权,
因为著作权法并不保护点子(ideas),
(但人2某些作品画了动漫角色或是直接复制贴上的部份还是侵害著作权了)。
那为什么人2会被攻击成这样呢?重点不在于法律层面,
而在于有没有“回馈”被他盗梗的人,
以及他的原创成份有时很低的这两个问题。
由于人2大红大紫了,当他取用他人的梗,
并且没有加入太多自己的原创成份时,
被取用的人心里就会不平衡:
“为什么我想半天才想出来的点子,我这里没什么赞,
他没花工夫想点子,把我的点子拿去用,就一堆赞与广告合作?”
毕竟人2的卖点并不是他的图画得有多漂亮,
他卖的,就是“梗”,
所以被他取用梗的人自然更会产生不满,
在这个部份来说,
二创同人志经常都有原创性相当高的造型变化或剧情衍生,
并且二创同人志的 “赞”通常也不会凌驾于原作,
所以原作者也比较不会不平衡。
至于没有“回馈”的部份,
由于人2从来不说他非原创的点子是哪来的,
意图使人误以为是他自己想的,
他有那么高的人气,其实如果他愿意说出处,
便可以带动被他取用点子的人得到知名度,知名度不是钱,
但也是一种广义上的利益回馈;
而二创同人志的部份,通常都会让人知道,
或看的人一般都已默认该作品是某作品之衍生作品,
大家看到陌生的同人志,都会问:“这是原创本?还是哪部作品?”
这对于被二创的作品即是一种“回馈”,
许多人会因为看了二创同人志后,对原作产生兴趣。
其实著作权法在各国几乎都是“告诉乃论”,
这便是保留让原作者判断自己是否受到损害到不可忍耐的地步的空间,
因为从上述的情况来讲,
二创同人志活动,经常能使原作者得利,
先前日本在讨论将著作权改为“非告诉乃论”会受到反弹,
最终日本首相安倍表示同人志有其积极意义,
故定调保持“告诉乃论”亦是此理,
因此日本才会对同人活动高度容忍。
人2的行为引起公愤,终究有其脉络,
并不能单从法律的层面去思考此事,而忽视立法精神与现实情况。
以上供大家参考。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06-21 21:24:00
突然想贴漫画心疗系里提到的道德层级...虽然关系不大XD
楼主: Tpintrts (Tt.梅梗)   2016-06-21 21:26:00
贴啊,那是什么?有点好奇XD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06-21 21:32:00
有个柯尔伯格心理学家提出道德发展理论他认为所谓道德大概有三个层级(1)个人利益得失 (2)重视法律或社会 (3)自我的信念提了不少道德与法律的问题就想拿出来贴了XD他弟子后来提出第4种 只是我觉得多数人大概做不到..XD
作者: Romia (渴求夜的王)   2016-06-21 21:38:00
汉斯的两难问题衍伸出的,第四种是为了众人着想
作者: dreamnook (亚龙)   2016-06-21 21:40:00
是 但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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