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漫画家踢爆 国税局官网抄袭《动物方城

楼主: GK666 (COSMOS)   2016-05-04 18:25:49
为了不被说是只会躲在留言下回废文的嘴砲狗
敢作敢当直接回文
先简单说明我对致敬、模仿、抄袭等的认知
致敬必须是理解原作的理念与背景与其元素的应用
消化过后再以自己的理念将其融合后所做的创作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6-05-04 18:34:00
国籍才是决定从抄袭还是致敬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5-04 18:40:00
其实讲致敬 模仿 抄袭跟本没意义 法律一视同仁而且常有人有错误观念就是"没营利就没事" 不知道谁教的
楼主: GK666 (COSMOS)   2016-05-04 18:42:00
有差的 平面设计领域的致敬根本不会有看起来像抄袭的问题因为致敬是一种内化的创作手法 仅存在于创作者思想上所以有问题的都是模仿跟抄袭 这两个就给大众跟法律评判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6-05-04 18:49:00
没有?去问法官吧有些抄袭还能硬凹成是致敬呢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05-04 18:52:00
没营利确实会比较被宽容..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5-04 18:52:00
进了法院不会管你创作理念 只会看呈现出来的事实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05-04 18:53:00
但你公开整部作品在大众版面上,就算没营利还是gg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5-04 18:53:00
没营利比较宽容那也是人的问题 不是"法律"宽容的我是没看到有法条写说你只要不营利 未经授权重制、改作就没问题..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05-04 18:55:00
不.法律上第一件事就是看你有没有营利但是有特别强调用于营利时会怎样非营利的使用不叫错误观念 而是 滥用与否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6-05-04 18:58:00
著作权法没管你营利与否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5-04 18:58:00
这样你得主张合理使用吧?
作者: SeijyaKijin (代时上克下的鬼邪天opeop)   2016-05-04 19:01:00
求法律专家。现在台面一堆超人、美队、蜘蛛人人的变体。这算抄还致敬?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6-05-04 19:02:00
就合理使用啊..只是营利连可以主张的资格都没有然后公务机关会支薪给公务员,所以也不在合理使用范围至于网络po图至少没违法经济部智财局所公告的五原则就是没违反
作者: SeijyaKijin (代时上克下的鬼邪天opeop)   2016-05-04 19:20:00
现在的问题在公家吉祥物还得搭人家顺风车这样?
作者: hinajian (☆小雏☆)   2016-05-04 19:47:00
今天的事情法律上完全没问题 只是很没品
作者: cafe12345 (cafe)   2016-05-04 20:49:00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16-05-04 20:52:00
其实也不是不能补救,就是开头先吐嘈,或是眼睛涂黑,让大家知道你明摆者画但是只是拿来开玩笑或干嘛,但这是政府网站,这招应该会被上司骂吧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04 20:57:00
公务员:我要你帮我画跟那个XXX一样的,像他那种风格的感觉,你懂吗?版权问题?那你帮我处理一下,反正像XXX那样就好。不,不是啦,不能这样恶搞,要完全像XXX那样啊~
作者: water10511 (自来水)   2016-05-04 21:52:00
这篇的定义清楚 推
作者: SapphireNoah (DougWhite)   2016-05-05 03:33:00
告得赢就是抄袭 告不赢才是致敬
作者: liu1637 (路过的牛肉饼)   2016-05-05 11:23:00
看到一半先推,我觉得致敬和抄袭最大差别就是,致敬会故意让人看出,甚至自己讲是对哪部作品,抄袭则不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