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是有心人。虽然说,积非成是、约定俗成,也是语言的惯例,然而我们
对各种“误用”的态度,不应该是便佞地说大家都这样用就这样用好了。
相对的,也不应该查到一个简单的“正确”定义,就叫大家改过来。我们除
了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搞清楚为什么“课”字会有这样那样的意思,才好
让大家自行判断,是不是要继续沿用,还是从此不用。
查字典,请多查几部,查细一点:
http://www.zdic.net/z/24/sw/8BFE.htm
课的本义不是征收,而是考问。“果”是果实的象形,在此也有一说是“颗
”(人头)的简写,可信吗?先不论这个。加上言字旁,自然就可以发展出考问
、计算的意思,也可以是教学--教你怎么计算。
所以说课税、课金,不是直接跟你收钱,而是跟你算你要付多少钱。当然,
这和实际的收付行为距离不远,所以混著用也不妨。
那剩下的问题就是:除了“官方向我收钱”这个传统用法,近年大家习用的
“我给官方付钱”,能否成立?能不能承认为合理的用法?
我认为可以。
就像“上课”可以是教也可以是学,课字本身,没有指定方向与上下关系。
而且,它还非常写实地告诉你课金游戏的诡计:你抽转蛋,从树上摘个果子,你
不知道能抽到好果还是烂果,你只知道这棵树在这边,里面有个坑人的机率问题
。“课长”这个名词,除了大家看得到的讽刺意味,你把课字还原成图像来看,
这也是很讽刺的。
“我在这上面课了XXXX元”,可以这样说吗?可以。课字本义就有试验
的意思,老师上课要看学生到底有没有懂,你抽转蛋要看到底能抽到什么,而结
果通常都很干,古今一也。
如果你还是认为不应该这样用,你也可以讲出一些理由,重要的是要有理由
,你要对“所以然”有一套想法、一些根据。简单地坚持传统或随俗流变,都不
是我们对自家语文所应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