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物品过了百年,或者被人用久,沾染了灵气与思念以后,会成精,甚至可
以成神。这一类的概念,衍生过很多故事与文学作品。
最近我发现,现代也还有这种事的,而且不是物品自己成精,是人类造神,使之成
精。而且,祭炼的方法,不是特异功能或传统的法术,而是文艺创作。
高捷少女、东港绚樱,虱目鱼小子,就是这样的。不再只是吉祥物,我们现在还可
以赋予她们人格,给她们编故事出本子,指定这些新生的虚拟角色为器灵、地祇、动物
神,让他们在图画里和传统的妈祖、关公、土地公同台演出。《CCC》创作志里,已
经有不少这样的短篇--狐仙、精怪与地方神祇在现代台湾安顿的故事。在这些漫画里
,神仙精怪是活生生的,能给读者的亲切感,甚至可以超过实体的寺庙。
这就不需要一百年才能成精了,只需要十几个本子或一套动画漫画,一百万点阅数
,这些我们人造出来,由作者与读者封神的角色,真正得到公众的承认。再用公权力与
法律加以确认、规范,就会成为有着神格与人格,能够造福一方的新神。日本的吉祥物
经济,大约也是如此。
东港绚樱和高捷少女,虽然目前还只是学日本的动漫行销术,但如果能再进一步与
本土的民间信仰,和我们固有的泛灵观念结合起来,应该会很有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