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高捷少女二次创作在下列情况"禁止使用"

楼主: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5-08-04 10:05:49
※ 引述《killerken (踢了肯)》之铭言:
有些推文讲的好像二创自由无敌强一样...
我说会不会把创作自由想的太随便了?
作者不给画就说作者怎样怎样?
然后说扼杀二创自由?
要主张权利跟自由也先麻烦搞清楚谁才是有权利的人好吗?
讲难听一点啦,就连日本著作权法都讲明:(我忘记是2X条的样子 自己去google)
“著作者は、その著作物を翻訳し、编曲し、若しくは変形し、又は脚色し、映画化し、
その他翻案する権利を専有する。”
只有原作者才有二次创作的专有权利,其他人去吃屎
今天如果真要严厉执行,整个同人会场跟二创文化我看都会消失
日本二次创作跟同人能够如此看似无边无际,
也只是著作权人跟原作的“宽容”跟放任才得以兴盛
有种你去画神奇宝贝里本看看 去画米老鼠薄本看看
听说连FaQKonami也不太想让其他人画
在日本姑且如此,台湾更不用说
今天高捷少女不论是跟官方合作,还是本来就是作者自己画爽的
著作权始终在他手上,或甚至卖断再高捷公司
从来都不会是在其他同人画家身上
你要用这角色形象?
可以,请著作权人同意你使用
今天人家都发声明稿跟你说 你要用可以 别给我画怪怪的本本
能搭顺风车就该感激了,在那边靠北人家是哪招?
记得二创永远都存在灰色地带而已,你想要挑明跟著作权人硬来
要嘛你口袋够深,被告不怕的
要嘛你人缘够好,作者都随便你
不要再有不当的妄想了,拿于法不容的东西当作权利主张,哪招?
作者: Puye (PUYE)   2015-08-04 10:08:00
二次创作本来就算是种侵权行为吧 只是基于对原作内容不足
作者: senria (≡(?)≡)   2015-08-04 10:08:00
高捷只是说你画我就告你 想画的就去画啊 自己负担就是
作者: Puye (PUYE)   2015-08-04 10:09:00
或者遗憾 所创作出来的 但二创某种程度上有助于原作的讨论
作者: senria (≡(?)≡)   2015-08-04 10:09:00
二创是不是侵权由法院判定 而台湾是亲告制 所以除非有人被定罪 否则你不能说他犯罪 至于高捷就是说我一定让你变犯罪
作者: Puye (PUYE)   2015-08-04 10:10:00
或者推广 所以大部分的作者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吧
作者: windwater77 (恋は浑沌の隷也)   2015-08-04 10:11:00
将军 我一定会判你有罪
作者: Puye (PUYE)   2015-08-04 10:12:00
我觉得有先声明就是好事 即使将来怎么了 也可以拿这项声明当防火墙 我已经有先声明了 但仍然有人违反 深表遗憾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5-08-04 10:27:00
快龙x麻美
作者: gunng (暗黑检察官)   2015-08-04 10:41:00
你要如何让出版社默许二创甚至发展商业行为才是重点吧
作者: jack0123nj (墨坎)   2015-08-04 12:10:00
米老鼠薄本?!
作者: herikocat (巴猫兔)   2015-08-04 13:13:00
.....有些二创真的该死 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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