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uki (挥动夜晚的散尾鞭(s))》之铭言:
: 说老实话官方声明真的不意外,也很合理
: 那些嚷嚷着创作自由的家伙倒是简单,爽画就画爽用就用
: 反正我画完了尻完了拍拍屁股擦擦洨就没我的事了
: 如果到时候上了新闻引起了什么社会风波被解约了被打稻草人了
: 几年的心血跟本钱,还有更根本的会社信誉跟社会信誉崩坏了
: 到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放水流了外野还可以上PTT说些风凉话
: 又或者是义愤填膺的打抱不平,但是真发生那种情况外野
: 义愤填膺又怎样?打篇文章4分钟刷一下自己的存在感跟正义感
: 又对整个事件有什么帮助?
其实整串下来砲官方的人很少吧 大多数人比较不爽的是社会风气问题
台湾充满太多宣扬同人志会走路的智障媒体
智障媒体制造出大量智障人后 自然就会有很多麻烦
虽然正常的情况应该是就算被质疑 只要撇清就好
但在台湾被媒体炒作的情况下就是被当创作题材的作品跟同人展单位都会中枪
逼得只好先用这种方式自保
听说之前台湾同人刚起步时 有人画霹雳18x BL本
家长发现后去投书媒体 媒体就很白痴的爆说霹雳有色情刊物
(其实当时报导内容似乎也有说那不是官方物
但当时媒体跟大众还分不太清楚所谓二创定义 所以就是标题杀人法直接打死)
最后搞到霹雳对作家提告 以后就没人敢画霹雳18x了
(但坦白说 我认为霹雳撇清也就可以了 搞到提告就没必要
而这也影响到我对霹雳官方的感受 现在霹雳编剧烂 武戏烂 啥都烂
更让我觉得对霹雳这间眼中只有赚钱的烂公司已经毫无好感)
至于上面有人提到N+被砲后缩掉那个 那个被砲真的是应该 因为吃相真的是很难看
当时是N+禁止 "商业目的的同人创作"(主要是针对周边 而且规定贩售数量上限)
其实讲白了就是N+靠爽你子尝到靠周边赚大钱的甜头后
看那些跟着卖爽你子周边分一杯羹的社团不是滋味
就跟毛泽东看到麻雀吃谷子 不爽就下令杀麻雀是差不多的道理
这个完全是出于利益考量 "只有我可以赚 你不许赚" 的道理 所以才会被砲
卖周边卖更大的EVA卖了20年
有没有觉得EVA周边太多他们赚太少所以禁止二次创作?
所谓小人得志大不幸就是这样 N+的格局实在不适合做大
: 台湾的社会风气就是对ACG不友善,一点情色的东西都碰不得就要
: 大惊小怪。以我的观察官方只是站在他们的立场做出作保险的
: 决定,反正我先声名之后到时候真发生什么事情肯定不是我们的错
: 还可以理所当然的让社会与论正确的转移到始作俑者上,何乐而不为
: 比较有趣的事情是嚷嚷着创作自由的家伙,如果真的碰了政府官方吉祥物的底线
: 如果事情真的闹大,到时候上电视了有那个种跳出来说自己没错坚持着创作自由吗?
: 到时候制作团队的损失赔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