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慢了很多,板上也讨论了不少,原本不想回文的!
但是果然还是不吐不快(胸怀自己的正义),
就来讨论第十话两个争议点:
一、四宫于合宿开始典礼时解雇发腊哥。
二、四宫于课程上解雇小惠。
基本上巴猫认为此二点,四宫做的尚非不可接受。
但! 管见以为争议很大,而且个人不认同!
就算要针对四宫所持之理由,也有更无争议的做法。
第一争议点:
理由:发腊的柑橘味会影响料理,这是厨师该注意的自觉。
做法:于典礼上直接给予退学处分!
评论:
理由毫无疑问的正当性十足,但裁决场合与时机明显不恰当!
学生当时是被要求集合参加合宿开始典礼(姑且如此称呼),并非是被要求要制作料理。
或许有人说厨师要有自觉,请问厨师不会在厨房以外其他场合吗?
那难道也可以用为何集合时身着制服未换厨师装、未准备厨具,
因而判定没有在接下来准备料理的厨师自觉而解雇吗?
(当然,留到那时发腊哥很大机率一定还是有发腊的,还是退学的到,
早退晚退都是退,但这时指明退学明显就是立威!)
又或许有人说接下来很可能就要参加课程而料理了啊!
那就到时再退学他啊!这保证没人有话说。 这就是程序正当的问题。
(虽然官样文章有人批为米老鼠把戏,但相对地其实也保护了某人的权益啊!)
当然有人说远月其他讲师、毕业生都没说话,但私以为这根本无法令人信服,
1.四宫是以十杰首席毕业的,又得到了法国料理奖项殊荣,地位相对崇高,
就算是堂岛直斥其行为也要考量,何必为了区区个远月的学生拂四宫颜面。
2.这种震撼教育就如同军队里面一样,先行杀鸡儆猴、树立权威,
对以后控制指挥确实颇有实效,对之后的毕业生前辈们的课程进行有帮助。
相反地,驳斥此处分会造成毕业生们的威信受损,对尔后课程不利。
故远月校方与毕业生们接受甚至认同四宫此举,该属正常,
而且远月校方如果认同此做法,就能在校内的正当性解套(恶法亦法)。
但仍与吾人信奉与社会主流之正当程序价值观有所悖逆,会期望它能改进。
第二争议点:
理由:
(1).必须能迅速确实进入状况。
(2).必须做出食谱指定之作品。
做法:
(1).放置不足量的良好花椰菜,其余以劣质花椰菜补足数目,借此评判选材眼光与速度。
(2).对小惠处理劣质花椰菜之作法虽然认同其改善结果,但擅自更改食谱视为不同作品。
两种原因都会造成四宫认定的不合格料理,均以退学处理之。
评论:
无论哪种原因实际上都导致无法让四宫满意之料理,均解雇!
理由仍然正当性十足,但作法巴猫仍认为有所缺陷与不正当之处。
而吾人认为不正当之处,是在做法(1)处。
餐饮业厨房面对供餐时,慢吞吞与乱了手脚是会造成很不良的结果的,
即使是外行人应该也能简单明白其中道理,
因此四宫欲借此课程淘汰他认为的无法迅速确实面对状况的人选,
但是做法(1)将导致必定有人拿到劣质花椰菜,
无论是因为那人慢吞吞、慌了手脚、无法分辨或是纯粹因为体能挤不过别人无法抢到。
这已经有点偏向不教而杀了!
四宫若是于材料准备能放置足够的良品,参杂以一定数量劣质,就无此争议。
又或是于课程说明时,声明将考核受试者的应对速度(包含争取食材),也可减少争议。
不然诚如创真所说,确定有足够的食材主厨不也有责任吗?
难道一间餐厅主厨可以说堪用的食材不够,剩下的不堪用食材属料理人的个人责任?
大家也要用抢的,抢输而做烂的就去客人面前土下坐或解雇?
‘你想害我的餐厅倒闭吗?’,原话奉送四宫!
而做法(2)原本是应无疑义的根据理由(2)文不对题给予零分,
但在此案例中牵扯到了做法(1)导致的结果,
小惠因为四宫的做法(1)只拿到剩下的劣等花椰菜,再被四宫以理由(2)判定失格。
这时就不能单纯以理由(2)来评判了!而是要回归到探讨做法(1)的正当性。
所以做法(1)才是关键的争议点!
不过远月校方如果授予课程讲师们如此权力,且也认同此做法,也达成校内正当性。
个人想法如同争议点一之评论尾。
总结:
四宫虽然做法争议,但其理由确实是针对料理人的考核,
且远月毕竟是私人学术机构,只要在无违法的前提下,校内规则制定与认定是校方自由,
何况料理评判这种即使是由出色料理人来评审,也会出现自由心证的状况,
因此即使是有不合理之处,保証也无确切证据能去申诉啊!(说你难吃、不合格怎样?)
更遑论远月校方几乎是赞同此等做法,以残酷(即使不合理)与竞争,
就算可能会漏掉某些成长的璞玉,但最后留下的都能保证其一定之素质。
反正就是超有名的料理顶尖精英学校,不爽不要读,读了就认了这个环境吧!
还有补充一点巴猫本身不认为四宫是姬掰人,
只是真的做法个人认为有瑕疵。
但,这不影响吾人对其各种认为其不合理现象的批判!
(当然现实更夸张的不合理更多,巴猫吐嘈到无力)
了解现实的不合理与残酷去趋吉避凶来适应是一回事,
明白与坚守正确的价值信念是另一回事,
而不是认知失调的将其奉为至理!
即使内心黑暗如巴猫,也相信若能如此人类社会可以越来越进步的
.....也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