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在脸书上路过看到下面网址的PO文,我挺同情受害者的立场,因此决定转
发在这。
看这张照片是在台北地下街 ( 靠塔城街的Y区 )所拍,尤其是住北部的朋友们
请多加注意这种人。说好还受害人的PSP、二千呢?
以目前受害人的描述来看,在民事上以及刑事上打诉讼。得经过事实审法院,
但麻烦的地方在于证据提出。因为法官不是监视器,想要还原现场,就是看对
造双方所提出的证据是否足够,而让承审法官的自由心证形成并且判决哪方胜
诉。
目前的情势是对他们不利。只能说只要涉及钱财以及个人隐私的部分,尽量别
让陌生人有机可乘。
https://goo.gl/qCcFSg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5-27 00:32:00连结缩一下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5-05-27 00:38:00嗯...老实说纯粹是那位朋友太单纯...一般怎么可能会借
手机看不到 囧开网页版看到了 有证据和证人的话应该要告他不难
证据方面,尤其像借款2000元部分,法官要看到双方有借据之类的才有办法判断。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5-27 00:48:00这面相...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5-27 00:50:00有阿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5-27 00:52:00没借据借款是很难讨 主要还是看能不能拿回掌机?
他如果直接把掌机丢掉 可能就拿不回来了没有任何录音录影 或是 第三人在现场看过他借钱吗
作者:
NerVGear (Phantom)
2015-05-27 00:56:00这位受害者也太单纯....你会对一个陌生人这么好这种朋友务必借绍给我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éˆR)
2015-05-27 00:57:00...希望介绍给我+1 www重点是这个人也太...
不然就是要请人去钓鱼了 虽然这招也蛮阴的他如果可以跟你多名朋友借过钱 那他应该还会继续下去
其实我跟受害者间没有关系,我刚好在某专页看到转贴也就转贴过来提醒一下
作者:
Arctica (欲聆听,必先静默)
2015-05-27 01:18:00怎么可能刚认识就借啊@@ 单纯到不可思议
真的,我挺心疼受害者的纯真。但目前很难去向那家伙讨回钱财
这位主事者的话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看起来是当时的处理对他来说实在不太吃 于是就换个圈子继续找人“借钱”了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éˆR)
2015-05-27 02:31:00丹羽长秀已经进冰箱了还在用
作者:
miname (>.<)
2015-05-27 02:40:00如果明明知道告不赢了就不要转po这个中饵了真的有谈他有承认就录影录音存证啊, 手机装自动录音APP
楼上上说的也不错,不过要对方承认不太可能。后续能做的方式如同g大说的,用钓鱼去解决,虽然有些阴,但也扯平(笑总之我转贴在此,无非提醒各位小心
认识没多久就出借高单价物跟金钱 该说被害人好傻好天真吗?(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