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夫妻的血缘必须是六等亲以外,六等亲以内者除非有一方是结束收养关
系外,不能结婚。
所以夏目除非是被收养的孩子,并且结束收养关系,或者她的家族和心爱人家族隔了一百
多年,已经到了六等亲以外,否则是不能通婚的。
注:我国之所以有终止收养关系而通婚法律,主要是因为我们中国有童养媳的习俗,男方
父母收养一位女生当男生的姐姐或妹妹,然后等到成年后办理终止收养就结婚了。不过现
在已经没有人这样做了。
不过日本法律是允许四等亲以外的人通婚,所以这对情侣虽是堂兄妹关系,一样也是可以
结婚的。
但是像缘之空那对兄妹,因为他们本身是二等亲的血缘,这在哪一国是不允许的,因此他
们就算是跑到国外,也注定一辈子不能登记结婚的,除非妹妹偷偷改了姓氏和身份证...
※ 引述《godivan (加藤家的惠是我的!)》之铭言:
: ※ 引述《HAHAcomet (工作跟我哪个比较重要!)》之铭言:
: : 昨天在画夏目萌翻天时,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 : 照剧情来看,他们两人除了彼此也没有其他人能配对了
: : 在一起应该是迟早的事
: : 可是两人都来自同一个家族,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液
: : 尽管一个是本家 一个是分家,仍然算亲属吧
: : 近亲在一起没问题吗???
: : 像他们家这种望族,家中长老不会有意见吗?
: 先不提夏目的身世
: 两家的关系是本家和支家的关系
: (虽然说有可能是亲兄弟但我不确定原作有没有提到)
: 血缘可能本身就很淡
: 更别讲日本的家族可能在N代以前的有无血缘继承
: (在日本家族名的传续比有无血缘重要)
: 到底是不是血缘相近还是有问题的
: 更别说夏目的真实身分…
: 反正日本表亲结合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