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vis (抱着兔子的地鼠)
2015-03-25 20:47:43我要先强调,个人对刀塔传奇的抄袭抱持着否定的态度,我也没有任何要为代理商辩解的意思。但是这篇新闻标题下得很糟糕,我个人很不喜欢。
首先来看标题:暴雪告《刀塔传奇》!代理商喊冤:成功经验应获得鼓励
整句乍看之下是说,暴雪告刀塔传奇侵权,而代理商却说此游戏的成功应获得奖励,而非打压。
但实际上呢?前后两句讨论的是不同的东西。
第一句,暴雪告《刀塔传奇》,乐濛的回应是:在关于暴雪这方面,其实一直有在和他们沟通中,但目前还没有共识。针对玩家最担心的权益受损问题,许鸿勇回应:“目前正与暴雪持续沟通中,相信这样的状况不会发生,请玩家们不必担心”。
第二句,成功经验应获得鼓励,乐濛是在说之前“2014行动游戏产业趋势论坛”中,《刀塔传奇》研发公司莉莉丝执行长王信文曾经亲临现场畅谈刀塔成功经验。乐濛的回应是:“我个人觉得很好,王先生很愿意分享他个人的成功经验,让台湾同业或对游戏有兴趣的人能吸取一些经验,这点是值得鼓励的。台湾其实过去对游戏来说有一定程度的不了解,总觉得游戏产业就常常背负着莫名的原罪,信文能来分享,也用事实证明只要年轻人有想法、有创意,愿意坚持,是可以成功的,特别是在网络世界,这是很好的事情。”
后面乐濛打马虎眼的部分就不说了。很明显这段话分别说的是两件事,但写这篇文章的记者,用"代理商喊冤"将两件事情移花接木起来,试图激化读者的情绪。
用错误的方法去对待错误的事情,依然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