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因为角色死了就弃追?

楼主: herikocat (巴猫兔)   2015-03-10 17:20:25
※ 引述《blaze520 (永远效忠爱理的骑士)》之铭言:
: 其实是刚刚看到天镜那篇文而有感而发这样 感觉版上不少人会把角色的存亡当成要不要
: 追的标准
晚上好 骑士君 同样忠贞的巴猫我先向您的忠贞致上敬意
不才巴猫以前每每想起易安居士之夏日绝句中的一句
就会感觉到血液似乎进入了沸腾曲线图的泡核沸腾阶段
‘生当做人杰 死亦为鬼雄’
是何等豪气与感动 人生就该当如此!
当然~巴猫不是(红茶)
ACGN的角色们没有跟我们一样的生物生命 命运也操纵在作者/编剧的神之手
可是他们的能力与际遇 羁绊与感情 却比我们普罗大众要戏剧的多!
因为本来就是戏剧~废话! 如果出版巴猫的平凡日常 会有人要看吗?
但就算是如此 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人生吗?
设定的世界观 刻画的角色人性 只要能深植人心 就是一种真实
如果所描绘的故事 被引导向我们的心灵
你也好 我也好 还有这么多的观众读者不就只能深陷其中而不可自拔了吗?
那么把里面的角色当作是真真正正的人 不也是尚非不可理解的吗?
所以以巴猫来说 角色存亡绝对会是个标准
但那也要是达到重视非常 有着深深感触的程度才行
: 不管故事在精彩 反正角色挂了我管你那麽多这样 该怎么说呢 可能我比较冷血
巴猫不认为君冷血喔
每个人 每个人生阶段 心境与喜恶都是不一样的
‘少年听雨歌楼上 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 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 鬓已星星也 悲欢离合总无情 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寻觅与追逐 失落与惆怅 而若有所悟
不只串联了生命的少 壮 老三个时期 也对应了欣赏作品的三个阶段啊
喜爱的角色 让人寻觅与追逐
角色的死亡 令人失落与惆怅
接受角色的命运 而若有所悟
: 但对我来说这几乎不会对我追不追故事造成影响 可能是我本身看重故事大于角色本身吧
: 毕竟便当也是影响故事精不精彩很重要的要素嘛
: 看到人便当我也会很痛 但便当发的好的反而都会让我更想看下去
经典往往是悲剧 痛快就是先痛后快(?)
巴猫也是非常注重剧情性的 好吃的便当绝对让人意犹未尽(舔)
但仍未摆脱有好的角色就可以无视烂剧本这心态
所以纵使生离死别是导致精彩的重要因素
只要太过猎奇或虐心 也无法继续下去了!
至于标准 非常自由心证
可以因为罗喉之亡而直接果断放弃十多年的霹雳(偷渡一下请见谅)
也会因为绝剑之逝而加深了对后面UW的兴趣(原本想弃了)
才有机会欣赏到油鸡斩半只外带后 正太与萝莉牵手离开的画面啊(凄美)
当然更别说让巴猫最深刻爱恨交织的麻美之殇啊!
惊吓! 诧异? 崩溃QQ 绝望ORZ
最后还是有捏到结局才有勇气补完全剧的!(终于被治愈了!)
: 对角色的缅怀就放在心中这样 当然可能跟我有m属性有关系(?)
巴猫认为人类的生命有两种死亡形式
第一种就是生物意义的死亡
第二种就是被自记忆中遗忘的死亡
ACGN的角色没有第一种的死亡形式
只可能以第二种形式来消亡
我不知道这是幸或是不幸
对他们来说也许毫无意义 对读者观众来说才有意义吧?
不过深刻感动的角色是一定会一直活在心中的(麻美我永远爱妳!)
: 但从版上情况看我这样似乎是少数派就是?
: 不知道大家对这事有啥看法 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独立思考不盲目从众 能够激发出更多思辩的火花(不是火气喔)
这是巴猫认为非常难得且必要的
不过巴猫还是比较想知道
爱理如果吃了鬼父的做的便当
骑士君还会继续效忠吗?
作者: D122 (小黑球)   2015-03-10 17:27:00
没有爱理 还有真理奈阿
作者: P2 (P2)   2015-03-10 17:32:00
学姐如果一个人吃了节日特价的便当,巴猫还会继续喜欢她吗?http://i.imgur.com/0DBNMZi.png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03-10 17:34:00
批兔妹妹不要欺负学姐 没看到后面有白毛QB吗
作者: danielshat (轻松过日子)   2015-03-10 17:42:00
武君~~伟大~~
作者: blaze520 (永远效忠爱理的骑士)   2015-03-10 17:45:00
我喜欢的爱理不是那一只 抱歉
作者: e04su3no (钢铁毛毛虫)   2015-03-10 17:54:00
我刚刚就在想应该是校园迷糊大王那只吧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03-10 18:01:00
我比较想成为焰焰的新娘子
作者: mimihalo (冬音)   2015-03-10 18:34:00
麻美婚纱好可爱
作者: D122 (小黑球)   2015-03-10 21:58:00
楼上 可以当我跟QB婚礼的见证人吗
作者: mimihalo (冬音)   2015-03-10 22:30:00
不要
作者: D122 (小黑球)   2015-03-11 08:31:00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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