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所有的奖项都改成赢者全拿,没有123名没有优胜佳作
我个人还是觉得奖金分散比较好,赢者全拿,结果他把奖金拿去吃喝玩乐光了
却没有继续用在漫画界,那不是很可惜吗?
据我所知之前有几届金漫奖(含新闻局时代),就有过拿到五十万以上奖金,
结果他拿去环游世界的例子,
当然奖金要干嘛是人家的事,但我的重点是
奖励太过集中,对一个竞赛活动真的是好的吗?我好像还没看过这种win take all的比赛
(据我所知,奥斯卡奖、金马奖等,入围也有奖金,只是跟得奖者不能比而已)
也有很多金马奖得主,得奖当晚就拿来庆功宴花光,但是他入围也有奖金,
所以我不会去管它得奖当晚就吃光奖金这行为
我提出这篇文章的意思在于,我觉得一个奖项的奖金额度全由一个得奖者取得
是有讨论空间的作法,并非想用舆论压力要得奖者把奖金拿来干嘛
如果分成三份五份,至少也会有几成被拿来继续投资在漫画界
另外则是已经好几届的编辑奖...
台湾真的有优秀的编辑,或是真的有脸皮这么厚的编辑敢去领这个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