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njack: 如果这样不算侵权,当年ezpeer和kkBox就不会出事了 02/11 10:30
→ yogira: ezpeer、KKbox属于直接提供内容的平台,有其他例子吗? 02/11 10:36
推 lanjack: 错了喔,ez那是p2p架构,kkbox早期也是 02/11 10:38
→ lanjack: kkBox就是因为用平台不提供档案还被告,所以现在都是和 02/11 10:39
→ lanjack: 唱片公司签约,也才能改成直接在kk抓 02/11 10:39
→ yogira: 那当时 KKBOX 被告的相关判决结果如何? 02/11 10:43
→ lanjack: 我忘了,我只知道结果是ez关闭收摊赔钱,kk转型成合法下 02/11 10:45
→ lanjack: 载业者 02/11 10:45
推 lanjack: 阿,不过三年前又改名转型变成mymusic合法业者了 02/11 10:46
刚好小的有研究到这段历史,版友们的认知有些问题
Ezpeer一开始就是作P2P档案分享,KKBOX则是一开始就走合法的授权,作串流音乐
最大的差别是Ezpeer给你“所有权”,KKBOX则是给你“使用权”
什么事件导致KKBOX变成台湾最大的合法串流音乐业者呢?
2005-09-09 被控侵权案 法院判KURO败诉
http://news.tvbs.com.tw/entry/428054
因为这起事件后,就大量使用者涌入合法的KKBOX
至于KKBOX的侵权官司是怎么回事?因为早期的数位版权制度尚未建立,当时都是复制
实体唱片的拆帐,所以大家想的都很简单,KKBOX就像是间唱片行,收到的钱拆给唱片
公司,相当于实体唱片的“进货”
大家就开开心心的照这样作,连Ezpeer转型后也当起拷贝猫跟着KKBOX这样卖
BUT...就是这个BUT...中间杀出个程咬金,就是“词曲创作人”
他们认定KKBOX没有他们的授权是违法的,一状告上法院
2007-04-19 知名线上音乐网站/KKBOX涉侵权 2主管被起诉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6240
这就很有趣了,词曲创作是一张唱片的原料,唱片公司作出成品应该是把原料方都搞定
为什么还要向终端业者讨一笔费用呢?
中间过程就别提了,总之被判无罪。不过呢这也建立起词曲创作人的拆帐制度。
因为KKBOX是领头羊,所以造就了全台湾也要跟着玩这套了
所以一首歌的主要权利现在有: 词曲创作、录音、实体发行、数位发行、公播的权利
这些制度的建立则是由业者、唱片公司、创作人互相告来告去产生的。
别把官司都想成负面的东西,商场上很常见的 XDD
作者:
lanjack (传说中的草食熊)
2014-02-11 10:30:00如果这样不算侵权,当年ezpeer和kkBox就不会出事了
作者:
yogira (小信)(由基拉)(油鸡)
2014-02-11 10:36:00ezpeer、KKbox属于直接提供内容的平台,有其他例子吗?
作者:
lanjack (传说中的草食熊)
2014-02-11 10:38:00错了喔,ez那是p2p架构,kkbox早期也是kkBox就是因为用平台不提供档案还被告,所以现在都是和唱片公司签约,也才能改成直接在kk抓
作者:
yogira (小信)(由基拉)(油鸡)
2014-02-11 10:43:00那当时 KKBOX 被告的相关判决结果如何?
作者:
lanjack (传说中的草食熊)
2014-02-11 10:45:00我忘了,我只知道结果是ez关闭收摊赔钱,kk转型成合法下载业者阿,不过三年前又改名转型变成mymusic合法业者了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4-02-11 11:33:00没看公告?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2-11 11:34:00施主您动作太慢了~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2-11 11:34:00你比公告时间晚了10分钟了XD
作者:
xian (咸蛋超人)
2015-02-11 11:34:00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5-02-11 11:35:00KKBOX这个软件一开始就合法没错 但是它的前身软件是走非
作者:
ttoy (万年小强)
2015-02-11 11:35:00改标题应该就没事了 如果你文章顺序比公告早 应该也没事XD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5-02-11 11:36:00法P2P下载 一边设计新程式的 而且只有改名 严格上不能说
作者:
Skyblade (天剑家的女儿无与伦比)
2015-02-11 11:36:00在S前就回文的不算啦,他只是文章打了十分钟而已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2-11 11:37:00这篇OK 之后禁回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时代来啦°▽°)
2015-02-11 11:37:00这篇很有帮助耶、有学到东西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5-02-11 11:37:00喔菲特还在睡 希洽花妈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5-02-11 11:38:00我这边还有他的PDF档 你说的手机加值服务是跟日本公司合伙抓彩图的那个对吧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5-02-11 11:40:00他们一开始就是没跟唱片公司讲好啊 是等被告了才开始协商的 你说的词曲创作人是第二次被告了我觉得他们最惨的是现在虽然合法了 但是音乐还是公司自己去网络抓的 唱片公司说不提供音档
作者:
e04su3no (钢铁毛毛虫)
2015-02-11 11:43:00我比较好奇的是FOXY的老板后来怎么了 听说要陪好几亿?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02-11 11:45:00FOXY应该是有其他条件和解吧,几亿只是写出来警惕世人XD
作者:
lav1147 (檸檬æ±åŠç³–多冰)
2015-02-11 11:57:00我说...这篇的ACG点呢?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说我一脸被劈样)
2015-02-11 12:02:00其实就是这个"商场动作",会被民众当作公司死要钱不过反正就是这样=w= 受影响层面不同,联贷观点不同
作者:
pl726 (PL月見è‰)
2015-02-11 12:04:00对Napster印象也满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