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对岸老板:台湾可以放弃研发游戏!

楼主: youtien (恒萃工坊)   2014-09-13 12:19:15
: 撇开游戏公司,其实台湾的优势就是应该要小团体或是小公司,用同人场或是独立游戏的
: 模式在现场或网络贩售,这才是我觉得我们能走得路。
我同意小团体这一部份,但是同人场模式满令人疑虑的。
国内我认识的漫画家VIVA,他是真的完全靠同人场、网络,自己画、自费印、自己
卖,养活自家的人,他的风险是书卖不出去就真的没饭吃,以前他就有一本书失败,挨
了半年饿。那时候他要养的只有他自己,那还好。他一年可以画三、四本,一本150-200
元,这样画了很多年,终于也有了一点江湖地位,也在台南买了房子,也结了婚,养鱼
养狗,然后又画养鱼养狗的漫画,算是走上良性循环了。
但是做游戏花费的时间、人力,远比漫画还大,除非你做的是Flappy Bird这种鸟游
戏。同人场,网络,你能卖掉几套?你或许还想出个特典、周边什么的,我就会想这印
刷成本搞不好都收不回来。
同人产物的内容一般比商业作品少,价格说不定还比较贵。如果只有两三家社团或
公司在做,或许还可吸到一些支持本土的人把它撑起来;但如果增加到几十家一百家呢
?然后,台湾每年又有几个场子?大概有多少人流?够不够你生存发展?
当然也可以到海外去。香港有场子,新加坡马来西亚有场子,当然人口最多市场最
大的中国大陆,现在很多城市也都有在办这个了。如果有人办一个组织,就做代理和经
销,专门把台湾社团与小公司的作品,带到中文世界各个同人场去卖,或许有点搞头,
毕竟作者也不可能自己跑那么多场。再强一点,用万恶的直销模式如何?
不管怎么说,不管行不行,这些办法都有两个问题:
第一是要不要保持地下经济的状态。这边做过东西在同人场卖的朋友,我想没有一
个在交税的。你规模小,自己单干,没人管你,但这并不代表你就一切合法了,什么时
候你和人结怨结仇,有可能被搞。如果有个组织帮大家做起规模来了,或是你自己大了
,有可能无冤无仇就被蟑螂或大企业盯上。
第二是商业考量对创作精神的异化,这是老问题了,不用再多说。
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从小团体起家,做出一两套很棒的作品,在场子和网上都热卖
大红,然后转型正规经营,做出更棒的东西。但要找这种剧本,或许得先写一个模拟游
戏制作社团的游戏。
作者: swatteam (Kimi Chen)   2014-09-13 13:21:00
Viva良性循环到他决定收山不干了
楼主: youtien (恒萃工坊)   2014-09-13 14:45:00
orz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4-09-13 23:38:00
请参考神主阿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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