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食戟之灵#85

楼主: Emerson158 (红豆 X 八嘎 X 乌鲁赛)   2014-09-05 21:55:59
其实在美作v.s.塔克米(兄)的整个过程,
可能如同四眼9席所说:不会有餐厅会用美作当厨师
...
但是美作的强项就是抄袭改善改善再改善!
他的位子根本不是厨房挥汗如雨的奴隶234厨,
而是菜单创意总监阿~
街对面的炸鸡 烤鸭 烧鹅,爬到电线杆看几天就学回去改一改,买几周对面就趴了,
吃一辈子绝对没问题
不过
没创意终不会有大器,对环境变迁不会有弹性适应,
美作不会是店长的料
※ 引述《Omara (奥玛)》之铭言:
: ※ 引述《stareggs (Daily)》之铭言:
: : 太不公平了吧 料理本来就学来学去加以改良
: : 之前有一篇创真为了打败地方的炸鸡店
: : 也是在偷吃偷学研究对方料理再改良
: : 为什么美作做一样的事 创真就是帅就是创意
: : 美作就是为猥琐就是偷学
: : 根本就以貌取人嘛
: 其实不管是炸鸡店之争或食戟之争,应该都适用食神里面的那句台词
: "比赛就是这样,就好像游泳、赛跑一样,还不是你做什么他也做什么,抗议无效"
: 这也是为什么评审们明明不喜欢美作,却仍然决定他赢一样
: 而且相信我
: 如果今天是创真用这种步术在食戟打败对手,我敢保证全场没人服他
: 那如果是美作替商店街打赢炸鸡店之争呢?
: 我想也不会有人骂美作卑鄙之类
: 这跟谁帅谁丑无关
: 大概只能说给人观感不同吧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4-09-05 21:59:00
美作是调查员或侦探的料
作者: mrbigmouth (大嘴先生)   2014-09-05 22:03:00
为什么M唸十遍会恶心?
作者: aspectemp (纵横之皇)   2014-09-05 22:11:00
美作不去做CIA太可惜了
作者: nekkibasara (热气バサラ)   2014-09-05 22:24:00
不来台湾电子业真是太可惜了(??
作者: twn65w65 (喵喵羊)   2014-09-05 22:25:00
专利这东西发明出来不是没原因的~告人拿权利金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9-05 22:45:00
专利这东西发明出来不是没原因的~告人拿权利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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