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食戟之灵#85

楼主: Omara (奥玛)   2014-09-05 21:23:41
※ 引述《stareggs (Daily)》之铭言:
: 太不公平了吧 料理本来就学来学去加以改良
: 之前有一篇创真为了打败地方的炸鸡店
: 也是在偷吃偷学研究对方料理再改良
: 为什么美作做一样的事 创真就是帅就是创意
: 美作就是为猥琐就是偷学
: 根本就以貌取人嘛
其实不管是炸鸡店之争或食戟之争,应该都适用食神里面的那句台词
"比赛就是这样,就好像游泳、赛跑一样,还不是你做什么他也做什么,抗议无效"
这也是为什么评审们明明不喜欢美作,却仍然决定他赢一样
而且相信我
如果今天是创真用这种步术在食戟打败对手,我敢保证全场没人服他
那如果是美作替商店街打赢炸鸡店之争呢?
我想也不会有人骂美作卑鄙之类
这跟谁帅谁丑无关
大概只能说给人观感不同吧
作者: idunhav1 (你知道天空为什么是蓝的?)   2014-09-05 21:26:00
日本应该没有跟台湾一样用地沟油回锅油炸鸡排吧..
作者: ingramchen (danmachi)   2014-09-05 21:27:00
抄袭ok,但抄完改进的东西要像是另一道新菜,而不是只只差一点点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4-09-05 21:29:00
炸鸡店跟美作的做法还是有差吧,幸平是知道做法后做出
作者: arcss (捷比)   2014-09-05 21:30:00
料理这档事抄袭OK,但闯空门抄袭就不OK了....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4-09-05 21:30:00
另一道不同的料理,美作是同道料理然后再把它升华
作者: arcss (捷比)   2014-09-05 21:31:00
更别说美作除了闯空门还有盗摄,这怎么可能让人认可是OK的
作者: twn65w65 (喵喵羊)   2014-09-05 21:32:00
强者我朋友厨师说要复制同样或更高的料理,除非程度相当
作者: tsukirit (道法自然)   2014-09-05 21:33:00
土方先生也能把料理升华成狗食,有什么了不起
作者: twn65w65 (喵喵羊)   2014-09-05 21:34:00
强(选食材,煎炒这两样能看底子),不然通常会输原作
作者: D122 (小黑球)   2014-09-05 21:40:00
看来把卤味升华成酱油膏汤的我真的没啥了不起0.0
作者: evaandy (Belial)   2014-09-06 00:03:00
其实不太对,鸡块的情况是偷师之后作出不一样的东西抗衡但美作的情况说白了,是做一样的东西但只好一点点去赢人前者是学习,但后者是抄袭,味吉阳一作的其实都是前者y然后创真不爽美作的点也是在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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