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jordy (Archer)》之铭言:
: http://i.imgur.com/PBLmnK8.jpg
: 进击的巨人 恶魔奶爸 最后的大魔王被点名了
: P.S.根据相关新闻
: 教育局长都认为离谱,因为一般人心里,儿童会看到的卡通应该是这样,出现kitty的卡
: 通台,几乎是全时段普遍级,有问题的动画应排在九点以后。
: 所以大家应该都只剩KITTY可看了
呃....102年7月10日....
就跟你说这种就是官样回文,有人陈情我就发个文给出版社对陈情人交差而已
不然你要承办人说“林杯小时候看的比这些都过激也没变郑捷”吗?
而且他是发给东立,中枪的不是动画吧
图书分级比较麻烦的是只有普遍级和限制级两种,没有中间的缓冲地带,
所以可以的话出版社也不想贴那个限级标章
(这一点长鸿就很厉害了,没被点名就不会出限级,即使内容....)
至于另一个愉悦....呃是逾越限制级的书是不能出版的
啊部长不是已经请辞了?
就跟你说风向球丢一丢看风向办事而已啊风往哪吹就往哪倒,很机动的!要嘛主持正义、要嘛出来喊冤
基本上这种事就是有反映有处理 只是看处理得好不好@@
作者:
Nagasumi (永澄拳四郎)
2014-07-22 07:47:00官就是以只要自己不要出事就行了的心态去作事的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4-07-22 07:55:00要处理?不然我们立法把检举人抓起来好了
出版社出钱组成财团法人 只要有类似新闻出现马上以损害名誉or歧视特定族群or etc告下去 立委媒体一起告告到没人敢说半句废话为止就像杀石工会的作法一样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4-07-22 08:10:00你可建议出版社啊,或者出版社也不觉得有什么影响XD
这基本上告不赢的,一来新闻自由,二来可受公评...
不用告赢 重点是有告 中一张乐透就可以独立完成了XD
作者: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4-07-22 08:24:00不告赢那打官司的成本谁出…
真的要告就请出版社去向检察官告诉就好,但应该会不起诉
或是宗教操作 像是日本犯罪率远比严格的美国要低很多
现实一点的做法是一人一信灌抱议员信箱表达抗议就身为一个宅宅,我只能在电脑前嘴砲...
发文的是文化部 看看后面官印就知道其业务为原本的新闻局出版审核业务
要改变社会看法本来就要有所觉悟 不然就是看着一堆人从十年前就一直转某某立委 家长的火之七日间相关新闻说到最后也是只能爆信箱
作者:
bearking2 (火雷甲空 改好改满)
2014-07-22 10:10:00签名档……XD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4-07-22 10:22:00我反而觉得千名档两件事情都非常困难
作者:
mcpsmcps (Restia)
2014-07-22 10:41:00签名档前后两件事难度根本不同阿一个是脑死一个是被魔法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