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不受理。
原因:
1.板主在连署投票前之公告未告知同IP之规范及罚则
2.板规无相关规定
3.重复IP者之ID数未达站方限制之上限
至于连署要重新投票或是按照目前的计算,由 C_Chat 板主群决定
但若是后者,则同IP之计算不得剔除,原因同前1.
※ 引述《Leeng (Leeng)》之铭言:
: 小组长您好,
: 本板目前正在进行记名公投 #1O5SX7Ca (C_Chat)
: 为避免因分身灌票影响板友表决结果,
: 在此针对如下 12 组,于短时间内拥有相同IP之使用者,提出分身查询。
: 并附上须于 72 小时内至小组板说明之通告信。
: (1) Rankaka、polarsh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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