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kowntu (冰封冷雁)
2021-12-01 22:10:57“超商夜班保命”条款出炉!遇暴力可反击 财物损失免赔业者
苹果日报 5小时前
张曜麟/台北报导
先前超商大夜班店员频遭攻击,为确保夜间工作者身心安全,劳动部职安署特别订定“职
场夜间工作安全卫生指引”,提供事业单位依其行业特性及实际需求,对于夜间工作辨识
可能危害并实施风险评估,并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采取适当的预防及控制措施。
职安署表示,为保障夜间工作者的安全健康,本指引特别将现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涉及夜
间工作的相关规定与实务规范结合,要求雇主应就夜间工作的工作环境、职业安全卫生设
施、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等危险因子进行评估,并依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预防设备及管理
措施。
其中该指引中人身安全保护第六点第6项明定,“万一发生消费者暴力攻击事件,工作者
可紧急回避或采取必要之自卫手段,如因而造成财物之损失,工作者无须承担赔偿义务,
且不会遭受不利之待遇”,这意味着接下来若大夜班工作者遇到暴力攻击,可以做出适当
的反击,同时不会有其他罚则。
另还有“对于遭受暴力伤害之工作者,应确保其劳动权益,并视其需求提供必要之医疗照
护、法律协助及心理咨商或其他支持性之保护措施”、“安全设施应以硬件及工程改善为
优先,如加装物理屏障、场所设施配置、监视录影与警报设备及强化内、外部照明,并减
少柜台现金存放 ”等。
此外,还有紧急应变机制,像是“应依工作场所夜间人力配置状况及实际需求,订定紧急
疏散程序与建立紧急通报联系窗口及应变机制”、“可能发生暴力或抢劫伤害等潜在高风
险之工作场域,应设置必要之警报及监控设备”等。
(张曜麟/台北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1201/WHPEAEOJ3FAN3BFZAV57ANYJLU/
心得:
这个特别条款大家觉得如何?
希望能继续关注超商工作人员的安危,他们真的很辛苦
然后能有更妥善的制度,不要再有受害者了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21-12-01 22:35:00至少要放冲锋枪,才有反击的力量。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01 22:43:00充满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规定,你的必要跟老板的必要跟法官的必要会不会相同呢
其实 实质效果没那么乐观 光看基本工资有多少企业没跟着照做就知道 法律都参考用。。。直接取消超商24小时制不是更好?我家附近就有一家莱尔富改营业时间了(先不说跟大夜是不是有关系)
作者:
tue678 (~*幻风*~)
2021-12-01 23:12:00但只能适当反击 防卫过当 可能还会被告
这个订立很有用,哪里没用,司法不想担,就是因为行政或立法机关不作为,所以只能都判有过失。既然有规定出来,就有依据可以偏袒受害一方。
作者:
reaturn (廿年后回头看台湾)
2021-12-01 23:26:00"适当反击"这词就可以很多操作 XDDD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1-12-01 23:33:00有事时能跑就 块陶阿 比较实际,反击弄不好就要吃元宝蜡烛
指引本来就不具完整法律效力,就只是行政指导,只能往上位法找罚则,紧急回避也是奇怪的说法,是不是职安法的退避权?毕竟在职安施行细则内对退避的条件写的满细的,指引就是种我政府有说欧,但我懒的(或无法)立法,所以就这样处理吧~的尴尬措施
垃圾民进党就是无能废物垃圾党,尽搞些脑残事情政府立法公开使用暴力一律公开鞭刑10鞭起跳,就没有问题公开鞭刑个几次,保证人渣垃圾通通缩起来,垃圾民进党垃圾民进党就只会抗中骗选票祸国殃民生灵涂炭一无是处
作者:
Coma (Coma)
2021-12-01 23:53:00怎么有奇怪的生物跑出来了(椅膛s・`)
作者:
tue678 (~*幻风*~)
2021-12-01 23:57:00大业应该不可能彻底消失 因为有进货需求*大夜
直接改夜间薪水比较有可能减少这些夜班的职缺吧。例如给个危险加给之类的。
作者: harryzx0 (DMD_LIFE) 2021-12-02 00:22:00
就怕防卫过当的问题店员一想到这些麻烦事就心累了吧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02 00:45:00看起来比较像是加强雇主对职场暴力的防治义务,劳工本身的反击或回避就算专法没规定,用正当防卫跟紧急避难都能涵盖
作者:
FUNYUN (YUNYUN)
2021-12-02 00:50:00完全没用的法条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12-02 01:28:00指引就是没强制力,出事情的时候政府就会说我们有这个指引喔呵呵
作者: light0710 (faiz0710) 2021-12-02 01:52:00
完全没用的法条啊!遇到事情了应该以安全为重,怎么会希望一个普通人自行判断反击?加盟主最大的损失就是员工出事了要负责的部分啊?所以订这个是要干嘛?
有法条就有免责权,说法律参考用的~如果没法条反击又被告又是什道理?
作者:
cpli (OwOb)
2021-12-02 06:58:00把问题再丢回给店员自己处理,这根本没有实质上的帮助
做做样子的而已。安全指引有比刑法位阶高吗? 反击被告伤害。 安全指引有用?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02 08:14:00刑法有依法令之行为的阻却违法事由,但指引应该不算法令,而且跟紧急避难位阶相同,也没必要用到那个
作者:
reaturn (廿年后回头看台湾)
2021-12-02 09:20:00上法院法官直接呛你,你可以跑不需要反击,直接GG
不是完全没用的法条,因为他本来就不是法律...所以法官不会呛你,他只会直接不适用
作者:
cingguy (阿绿)
2021-12-02 10:10:00做做样子 危险加给别想了不可能
作者: r690811 (amuro0) 2021-12-02 10:14:00
真的没用啦
就说政府很可爱,爱发明新名词,有些要正名的又不好好处理,退避/紧急避难/紧急回避…都几??然后职灾有三、四种认定标准…,这次指引就只是拿健康四大计画中的三个出来说说而已啊,干嘛不直接修职场暴力的规则就好?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12-02 11:53:00因为这个只是指引,连法都称不上
作者:
jin956 (jin956)
2021-12-02 13:56:00所以一般民众遇暴力不能反击抵抗?不合理
反击还要担心防卫过当 之后还要担心寻仇 只对当下情况有用然后呢
作者:
tue678 (~*幻风*~)
2021-12-02 15:10:00反击就只能适当反击 店员还要担心会不会被对方反控告
作者:
neiger (梦见心地)
2021-12-02 17:18:00需要枪了。
作者:
STGCBA (我不是乳牛)
2021-12-02 18:33:00我不想说的太失礼...不过....请统一给店员准备机关枪!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02 20:00:00遇到抢劫就让他抢不要抵抗这个不是行之有年了吗,至于龟山那个就是专程拿刀来捅你的,你再会紧急回避也没用
作者: su72amd 2021-12-03 11:06:00
像当铺这样把店员关在里面才安全
作者:
yechau (莫忘初衷...)
2021-12-03 11:29:00难道店员是因为怕赔偿业者才不反击吗? 搞错重点了吧
作者:
pivd157 (一人一个窗口舒服不难过)
2021-12-03 18:27:00反观本国警察,赔钱赔命赔到死
作者:
tyughj (Lag)
2021-12-04 15:41:00正常人被攻击谁不会反击?但对方手持凶器刀子难不成店员可以拿西瓜刀砍死对方?
作者:
ROYHOP (ROYHOP)
2021-12-04 23:34:00那超商值班要标配开山刀吗
作者: thomaschion (老汤) 2021-12-04 23:45:00
不食人间烟火的官员